嘟嘟的小屋

喜歡唱歌。不需要理由。住在世界的北端,遠方的白色之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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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的棉毛褲

(2008-03-11 03:56:42) 下一個
嘟嘟的爺爺夏天要來芬蘭了,打電話過來問要從國內帶點什麽東西。考慮到嘟嘟長得很快,所有的棉毛褲都快小了,就讓爺爺帶幾條棉毛褲過來給嘟嘟冬天穿。芬蘭的普通棉毛褲也要10多歐元,覺得有點小貴。所以想著讓爺爺去家樂福買幾條10幾塊錢人民幣的來就好。結果上周六打電話的時候發生了下麵的事情:
爺爺:嘟嘟的棉毛褲已經買了,買了兩條。
嘟爸:哦,好(漫不經心狀)
爺爺:買了兩條那叫路啥威登的棉毛褲,挺好看的,一條500塊錢。
嘟爸:哦,好。。。啊?啥?路上沒燈?不對,路易威登的棉毛褲?500塊錢?不會吧?
 (嘟媽在廚房做飯聽到了,一臉癡呆狀。。。路,路易威登的棉毛褲?有沒有搞錯!!!太腐敗了)
嘟媽馬上從廚房衝出來大叫:強烈抗議,強烈抗議,偶長那麽大都沒穿過路易威登的棉毛褲,為什麽嘟能穿?
嘟爸:老婆你小聲點,我不是也沒穿過嗎?別讓人家笑話俺們農民土。
嘟媽:農民咋了?農民也要穿路易威登,我告訴你,你不給我買路易威登我就xxxxxx。。。。。(以下省略嘟媽的老皇曆無數字)
嘟爸:那好吧,那今年結婚紀念日我給你買路易威登的棉毛褲可以了吧?
嘟媽:小樣,算你識相。
嘟媽在廚房想了想,決定一定要把路易威登的棉毛褲發揚光大,於是跟嘟爸商量了一下關於嘟的造型問題。
嘟媽:我覺得一定要讓嘟內褲外穿才能讓地球人都知道他穿的路易威登的棉毛褲,你說讓他穿上棉毛褲然後外麵套上小紅褲衩,俺再弄個鬥篷,他像不像路易威登版的超人?
嘟嘟:老媽,不能把褲衩穿在外麵,小朋友們會笑話的
嘟媽:切,笑話什麽啊,超人那大老爺們都能把褲衩穿棉毛褲外頭,你怕什麽?
嘟嘟:偶不穿,小朋友笑話。
嘟媽:不穿? 那你搬出去住!(嘟小朋友最怕搬出去住,因為他覺得他蓋的房子不牢靠,大灰狼來了吹口氣就倒。參考三隻小豬蓋房的故事)
嘟嘟:那好吧那好吧,我穿還不行嗎,別讓我搬出去住。
嘟媽得意的笑,得意的笑。
再想了想,嘟媽覺得一定要把那路易威登的棉毛褲充分利用上,於是開始排表,要讓嘟嘟每天都穿那兩條棉毛褲才劃算。
等嘟嘟再長高穿不了,就把兩條褲腿截下來做成路易威登的袖套,嘟媽做飯的時候可以帶著。然後棉毛褲就變成半截褲了還能再穿幾年。
嘟媽把這個宏偉的計劃跟嘟爸說了,嘟爸沉思半天對嘟說:兒啊,委屈你了。都是路易威登惹得禍呀,誰讓它是國際名牌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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