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什麽不信drop shipper
(2007-04-02 08:50:35)
下一個
上周的很多帖子都在討論這個電子商務的模式,我想以我個人的經驗來提出幾點我不信的理由,歡迎大家討論。
1、做drop shipper的seller完全沒有利潤可言,目前這類shipper所出售的商品大部分以電子產品為主,比如藍牙耳機、DVD PLAYER、數碼相機等等,這類商品目前在EBAY上已經屬於毛利非常低的產品了,大概在10%左右除非你賣假,所以利潤空間根本無法受到多一層的分配,所以到你seller手上的利潤已經微乎其微,ebay 一次listing fee最少是0,55美金這隻是auction無低價0.99起的成本,如果你要加上buy now至少一次在1美金以上。而且你未必每次list都能賣掉,所以到最後你去掉PAYPAL的成本極有可能是虧錢,就算能賺也不會太多。所以別傻乎乎的幫別人去抬轎子。
2、風險非常大,大到什麽程度?舉個例子,比如我是一個Drop Shipper我可以在美國之外的任何一個國家來布這個局,隻要在美國注冊一個OFFSHORE的公司就能讓人以為我是美國公司,花點錢注冊一個網站。然後先投資一點小錢用低價的IPOD,PSP等熱門商品來吸引我的reseller。等我的reseller到一個數目了比如1000個,那麽這個時候就是我開始收網的時候了,如果每個reseller的日銷售額是300元,如果賣IPOD,PSP的話這不是一個很大的數字,我至少可以拖7~10天的這正是shipping的時間,算算1000x300x10=300w美金。而且我在海外不用承擔任何責任,所有的法律責任都是reseller承擔,因為他們與顧客發生合同法律關係。而這些reseller的ebay賬戶,paypal賬戶都會因此而被永久關閉,以後再也無法從事電子商務的事業,你們就哭吧。我拿著300w退休了,當然如果我樂意,我還可以再來一次。也許有人要說,不是所有人都那麽壞也有人真的發貨,但你看不到產品如果對方發殘次產品你如何控製?用戶還不是要投訴你?
我上麵漏掉一點有人問?我如果不在ebay上賣,google ,yahoo不是都可以賣嗎?是啊,如果ebay的銷量是100的話,google的銷量就是0.1。你有這點時間幹點其他的不好嗎?我觀察了一下,這些drop shipper大部分上當的都是一些,剛剛開始做電子商務的朋友對未來有美好的憧憬卻又不願意親自做調查找產品。我曾經說過“力不到,不為財”這個世界上兩種人能發財,一種是聰明的,另外一種是勤奮的。如果你這兩種都不是,期待不勞而獲那就去買彩票,至少不中獎你也不必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