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柳依依

昔我往矣,楊柳依依。今我來斯,雨雪霏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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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

(2011-03-08 08:54:57) 下一個
兩周前的星期四。早上和同事開會往回走的路上,接到他的電話。會議中他打了好幾個,我沒接,因為以為沒什麽大事。現在拿起手機,聽到他說:我發生車禍了。

在哪裏?我問。

XXX FREEWAY。

人碰著了麽?你在哪?

救護車上。走不了路。好象碰到了腰。他回答。

他們送你到哪裏?我問。

A醫院急救室。他答道。

A院離我們這裏不遠。

我告訴他我馬上到。

把車停在外圍車場,穿過長長的醫院裏的走廊,東拐西拐到了急診室,找到他的房間。他一個人躺在床上,沒昏過去,神智清晰。沒什麽哭天抹淚的客套,再問了其他一些細節,知道是對方換車道沒有看到左邊的他,然後他的車失控撞到了路中間水泥圍欄上,車毀人傷。對方倒是沒事,跑出去一段才發現後麵出事了,就又開車回來認罰,免去了肇事後逃離現場的罪過。

接下來就是漫長的等待。雖然有耳聞,急診室通常是慢診室,一天的功夫很容易就磨過去,我們還是止不住的焦急。過了許久會來個護士詢問一下。再過很久來了兩個護士推了他去做各種透視檢查。這其間同事電話過來說想過來看看,順便帶些吃的。無奈老Y因為衣冠不整,被脫得隻剩了內衣,於是死也不肯讓別人來看見他這落魄樣子,我隻好回絕了同事好意。老Y又要我去他的拖車公司把車裏的東西拿回來。我於是開了十幾邁的路去找到那家公司,和辦公室要了鑰匙去停車場。我們那輛小小的弱不禁風的HONDA CIVIC已然在和兩尺厚的水泥牆的較量中不堪一擊變得血肉模糊,慘不忍睹。我費了好大力氣才將它從一堆被撞毀得各有特色五花八門的車中辨認出來。眼睛(車燈)下巴(保險杠)鼻子(車牌)固然全無蹤影,方向不一癟進去或翹起來的臉頰裏麵各色的線圈管子罐子也都肆無忌憚地外翻著耷拉著。前車輪也沒有節製地扭曲著。車身的各處FRAME顯然已經各離原位。我還試圖用遙控開門,毫無反應。於是采取最初期最原始的方法,把鑰匙插到孔裏,總算是打開了駕駛座旁邊的門。

車裏是一樣的滿目瘡痍。方向盤被偌大的氣囊蓋住了,氣囊上有斑斑血跡,想來是他被撞破的嘴角流的。前後座上都堆滿了車身上被撞飛撞碎的部件,很難分辨究竟每塊屬於車的哪部分。我取了他的書包,出來鎖了車門,手機照了幾張照片,交了鑰匙,回到醫院。

他還沒回來,我去食堂買了午飯,在他的房間等。

一兩個小時後,他回來了。談了些事情,吃飯。他似乎可以坐起來,下床,扶著走幾步,雖然很痛。他關心著明天一個學術會議POSTER的事,又要我把COPY送給他的一個同事,請同事代為打印並拿到會議地點參展。這時候已經是下班高峰,我花了近一個鍾頭才從醫院回到家,按照他的步驟,把文件調出來,發給他在學校等待的同事。 幹完已經是七八點鍾。所幸住在附近的同事已經把孩子接到她家,所以我可以接著回到醫院,給他送些晚餐。

等了許久,聽候發落今晚上如何安排,是到普通病房,還是被釋放回家。一個護士過來,宣讀了今天檢查的結果,腰部一節脊骨有些許骨折。傷筋動骨一百天是不可避免的了。醫生建議戴一個固定腰部的寬腰帶(BRACE)。但是今天醫院沒有,需要明天從公司直接拿來,所以他還是要在醫院度過一晚。

快九點了,我留下顯然已經沒有什麽用,家裏還要照顧孩子明早上學。我們決定我還是回家。回去同事家裏接了女兒,回家睡覺,一夜無話。第二天照舊送她上學,然後去他那裏,按著他告訴我的病房號,找到他。房間裏還有一個病友,是一個超級胖的美國中年男子,人倒是很健談,不乏幽默,對我嘖嘖驚歎昨天老Y的驚魂一刻,說他真幸運,如果再多碰半厘米,人就不是現在的樣子了,後果就不堪設想了。這話倒讓我們也跟著後怕起來。是啊,旦夕禍福,生死隻是一瞬間和幾毫米的事。曆此一劫,是否可換得以後的平安?

此病友據說周一曾被醫生恩典回家,可是收拾好行李的時候,醫生又下令他繼續留院,本來已經開車上路來接他的老婆就又開車回家。不知不覺就到了周五。想來他是有全額保險的,所以醫院才敢以每天數千美元的待遇這麽盛情挽留。有時候醫院的留院決定真的不好判斷是出於對病人的病狀負責,還是出於為醫院創收。

Y已經能夠戴上腰箍,慢慢走一段。又是等醫生的命令,再照個CT(這已經是第四個CT了),然後決定是否可以回家。我給他帶來了手提,可以歪在床上上網了暫時沒有那麽無聊。想著他吃喝都有人伺候,我徒留無益了。也就回到工作單位上班。

不想兩周後的今早晨,我帶他去上班(因為他的狀況,至今還沒有租車自己開),他在車外說話,我上車關門,沒留意他竟然左手兩個手指在前車門的縫裏。結果,他的左手竟然被車門掩住。我開了車門,他的中指紫腫,哭得死去活來。我想拉他去急診室,他一再說算了。是啊,急診室有什麽用呢?還不是一樣漫長的等待?我於是上樓找來紅花油,給他用棉球塗上,簡單地包紮一下。他坐在車裏,還是聲嘶力竭,滿臉的淚水,象個孩子。我忍不住拿紙巾擦了他的眼淚。我也許是該說聲對不起的,起碼我應該關門前看一看。我的馬虎大意害了他。但是,我又對他有說不出的鬱悶情緒。那麽大人了,看到我上車,拉門,為什麽沒反應過來,手放哪裏不好,為什麽放在車門縫裏?都是錯,我和他在一起的時候,不是我犯錯,就是他犯錯。幸虧隻是手指肚兒和部分指甲,如果是中間部位,後果就越發慘了,手指就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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