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 思:曆史上的平反周期率
(2009-04-21 23:17:53)
下一個
曆史上的平反周期率
吳 思
一
我和嶽飛的一位後代聊天,問到宋朝給嶽飛平反的時間。他開出8個日期,從初步昭雪,到發還田宅,到複官改葬,再到賜諡追封,直至追封三代,全程曆時99年。首次平反是1162年7月,嶽飛冤死21年之後。他笑道:正好和右派平反的時間一樣。我心中一閃:莫非“二十年後又是一條好漢”竟是平反的周期率?
回家後查史書,1162年6月,宋高宗趙構退居二線,太子即位,是為孝宗。7月,昭雪嶽飛。——原來最高領導換人了,冤案製造者離開了寶座。
我在《明史》中讀過無數平反昭雪的案例。有的幾個月就平反了,例如因為罵皇帝而下獄論死的海瑞,以及為海瑞鳴冤的何以尚。有的拖延170多年,例如被明成祖滅十族的方孝孺和建文朝的眾多忠臣。這些參差的時段背後有一個共性:製造冤案的權勢不再阻攔。海瑞與何以尚能夠出獄,是因為下令關押他們的嘉靖皇帝突然死去。建文忠臣得以平反,是因為推翻建文帝的明成祖及其子孫,作為權力傳承體係已經根深蒂固,難以動搖,而褒獎敵方忠臣卻有利於激勵屬下的忠誠,同時美化自身形象。總之,隨著時間的流逝,平反的利益遞增,風險遞減,最後利大於弊,於是就平反了。
1630年,清太宗皇太極用反間計,害死勁敵明將袁崇煥。1784年,乾隆皇帝下詔為他平反,這種時隔150多年的跨朝代平反,也可以用利弊的遞增遞減解釋。
以明朝而論,拖延百年的平反很少見,隻有開國祖宗辦錯的幾件大案。曆代皇帝駕崩之後的平反和清算卻如同常規。在這個意義上,“二十年後又是一條好漢”確實不錯。不過,明朝曆屆皇帝的平均執政時間隻有16.2年,假定執政前期和後期製造的冤案同樣多,冤案的平均持續時間約為8年,確切的說法應該是:“八年後又是一條好漢”。恰好對上八年之數的好漢,就有自稱“粉身碎骨渾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間”的於謙先生。當然,碰上在位時間特別長的荒唐皇帝,冤案的持續時間也隻好跟著延長。例如嘉靖帝在位45年,就有一大批蒙冤43年的人。萬曆帝在位48年,真正說了算的時間30多年,也就有一些蒙冤30多年的人。
一般說來,皇帝越荒唐,執政的時間越長,留待平反的名單也越長。執政時間長,冤假錯案就難免多一些,不製造冤案幾乎是不可能的。但是執政時間短,冤假錯案卻未必少。天啟皇帝在位七年,整天做他喜歡的木匠活,任憑魏忠賢胡作非為,結果留下300多人的平反名單,也留下了270多人的清算名單,其中判淩遲者2人,處決者25人,充軍者11人,徒刑者129人……這等成就,比嘉靖和萬曆更加輝煌。
二
平反和清算都是對正義的恢複。這種糾錯機製的要害,就是避讓權勢。在皇權獨大的帝國製度中,權勢可以壓倒正義,正義隻能作為維護統治的手段退居二等。麵對最高權勢製造的冤案,正義最好保持沉默。碰上嘴硬的言官,拚了命也要鳴冤叫屈,他們很可能成為新的冤魂,下獄貶官,廷杖瘐斃等等。嘉靖和萬曆皇帝經常這樣堵人們的嘴,也確實能堵住一時。但皇帝的壽命畢竟有限,任何權貴都無法永遠掌權,正義最終還是有機會說話,把冤案翻過來。皇帝們也努力控製後世,下令千秋萬代永不翻案,他們刻石碑,立鐵牌,可那些石頭鐵塊的壽命並不比權勢長多少。這也是無可奈何的事。
正義對權勢無可奈何。權勢對時間無可奈何。後來的權勢又需要聲譽和穩定,正義與聲譽和穩定的鐵打關聯也讓人無可奈何。各方都追求自身利益,又都拿對手無可奈何,於是,平反就成為各方博弈的一種均衡,大家在這裏打了個平手。在這個過程中,時間是一個重要因素,時間的變化意味著利害主體的興衰更替。
倘若把三權分立看作彼此製衡的橫向糾錯機製,平反昭雪就是縱向的糾錯機製。橫向糾錯並不排除依靠時間澄清某些難題,但帝國製度延續兩千多年,主要用熬時間的辦法耗贏權勢,而不是澄清難題。不過,縱向糾錯也是糾錯,我們祖先畢竟有了改正自身錯誤的能力。
據說西方有句諺語:遲到的公正不是公正。這要看對誰而言,還要看如何折舊。現代西方講究個人本位,橫向糾錯機製發達,此論自有精益求精之妙。但就中國曆史而論,遲到的公正不可低估。
首先,對冤案製造者來說,平反的存在可以確立一種預期:既然權力不可能永恒地掌握在某個人手裏,既然公正難免恢複,那麽,錯事就不應該做絕,免得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知道了這種機製的存在,權勢就可能稍微收斂一些。這是一種抑製大肆作惡的機製。這麽說是有曆史事實支持的。北宋奸相章?對付政敵,企圖將司馬光曝骨鞭屍,摧殘元?黨人和他們的子女。正是對冤冤相報的擔心,才讓他放棄了趕盡殺絕的計劃。
其次,這也是一種激勵機製。對於正義的追求者來說,確信公正終有實現的一天,人們就比較容易不計利害地追求正義。如果權衡利害,那麽,仗義執言固然有一時之災,但也可能成為對未來的投資,在平均遲到八年的公正中撈本甚至獲利。在這個意義上,遲到的正義就是對高風險的高回報。如此投資獲利的曆史事實不時可見,以致古人創造出“沽名賣直”之類的術語。
可惜的是,公正的行情通常不夠好,八年之後官複原職,隻能算撈回本錢,利息卻損失了。更何況這八年還吃了許多苦。人的職業生涯有幾個八年?假設有五個,淨虧損20%。倘若圓滑地混下來,九年考滿,本來還能升一級的。話說回來,行情如此不好的生意仍不斷有人做,可見當事人未必想做生意。或者他們對人的本質及最高利益另有看法。所謂殺身成仁,舍生取義,這就是儒家教育的成就。遲到的公正有助於維持儒家世界觀的說服力。
再次,遲到的公正可以讓受害者及其子女獲得補償,至少停止繼續迫害。有所補救總比毫無補救更接近公正。按明朝規定,平反補救分為五等,即“贈、蔭、祭、葬、諡。”複官贈官是初級平反,賜祭葬高一級,再加上追諡追封和蔭子就更高級了。平反的逐步升級,往往對應著冤案製造集團的逐步淡出,呼應著人們對蒙冤對象的越來越高的尊崇,嶽飛享受的逐步升級的平反就是如此。追補到最高級別,假如當事人還活著,並且感覺連本帶利都能補足,公正竟近乎完美了。在當事人已死的情況下,如果他所追求的正是不朽的聲名,遲到的公正也算不錯的補償。
總之,“平反昭雪”具有重大的曆史意義和現實意義。遲到的公正雖然不是頭等的公正,卻不妨看作第二等公正。第二等公正的存在,可以維持人們對製造冤案的體製的信任,鼓勵耐心和等待,緩解暴烈和絕望的反抗。
問題在於,很多人連第二等公正也得不到,隻能攤上第三等公正。
禦史王樸性格梗直,多次與朱元璋爭論,有一次爭急了,惹皇上動了氣,下令拉出去砍了。到了刑場,又召回來問他改不改。王樸說:皇上看得起我,讓我當了禦史,奈何如此摧辱我!如果我無罪,憑什麽殺我?如果我有罪,又何必讓我活?我今日惟願速死!朱元璋大怒,催令趕快行刑。路過史館,王樸衝著裏麵大呼:學士劉三吾記住,本年本月本日,皇帝殺無罪禦史王樸!隨後被殺。
朱元璋後來撰寫《大誥》,裏邊還提到王樸,說他誹謗。《大誥》的地位近似文革時期的《毛主席語錄》,名列其中,自然難以平反。我在史書上也沒有看到為他平反的記載。如此說來,王樸之流連第二等公正也享受不到了。但是,史家記載了真相,後人自有公論,這本身也是一種平反。這就是第三等公正。在我的讀史印象中,能夠享受這等公正的人,大概有辦理平反手續者的四分之一。
中國人喜歡說“讓曆史如何如何”,表達了對第三等公正的信賴。史家講究隔代修史,距離作惡權勢的時間已遠,不用怕他們,於是我們就可以指望公正了,這是不幸中的萬幸。
最大的問題在於,無數小民連第三等公正也沾不上,他們既無申冤的人力物力和能力,又無詳加記載或考證的史學價值,便無聲無息地白死了。史書上有大量殺人冒功或殘害良民的記載,我們卻查不到那些被害者的姓名。盡管被平反的官員多得難以計數,比起沉冤難雪的小民來,他們仍是露出水麵的冰山。
三
中國皇帝並不都是無法無天的家夥。有的文弱心虛,有的信仰神明,有的重視長遠利益和整體利益,於是我們也可以發現最高權勢的自我糾錯。
1425年,朱高熾剛當皇帝,弋謙就上了一篇言辭激烈的折子批評時政。皇上知道弋謙這人骨鯁,也不怪罪他,可是忍不住厭惡,見了他就沒好臉。眾臣看出皇帝的心思,便聯合起來攻擊弋謙“賣直”,要求皇帝法辦他。皇上寬宏大度,僅僅剝奪了弋謙上朝的權利。沒想到,消息傳開,眾臣紛紛閉嘴,一個多月沒人上疏言事。皇帝急了,他剛剛登基,很想做好工作,眾人自我保全,默不作聲,這工作如何開展?於是皇帝下詔做自我批評,讓眾臣直言無諱,並恢複了弋謙上朝的權利。可惜,這位善於正確處理個人情緒與長遠利益關係問題的皇帝不到一年就死了,我們無法把少見的好人好事講下去。不過,一旦皇帝當久了,位子坐穩了,有了自信,謙虛的皇帝也難免霸道起來。這也是一種常規。朱高熾死前已經顯露出這種跡象,他將一位勸他養病期間遠離女色的大臣關入監獄,臨死那天還痛罵他,要治他重罪,留下一個需要平反的冤案。
嘉靖皇帝英察自信,果於刑戮,又頗護己短,弄死過許多要求他平反冤案的人。這樣的皇帝可能為自己造成的冤案平反嗎?可能。我知道有過一次。嘉靖迷信神仙,大興土木修建大高玄殿,誰反對就把誰痛打一頓投入監獄。有三位跳出來反對,已被關押多年。又有兩位跳出來營救,也被“棰死獄中”。嘉靖二十六年(1547)十一月,大高玄殿發生火災,皇帝上露台祈禱,火光中隱隱約約聽到那三位的名字,說他們是忠臣。皇上趕緊傳詔將他們釋放。由此看來,皇帝怕天地神靈,也是小民之幸。碰上一位天不怕地不怕的皇上,大家就隻好看著他一條道走到黑了。
四
《明史》給我留下一個印象:在有名可考的記載中,清算力度不如平反力度。一正一反,同屬讓開權勢的公正,善有善報如果還有七八成,惡有惡報似乎不足四五成。一些當時已經臭名昭彰的家夥,例如特務頭子太監汪直,引導劉瑾作惡的焦芳父子,萬曆派下去搜刮的稅監們,經常留下一筆“竟得良死”的記載,連清代史家的筆下都透出一股怨氣。這是什麽緣故?
崇禎皇帝為人剛愎操切,懲罰的力度往往大於獎勵。看看這位偏愛報複的人如何清算前朝閹黨,可以明白惡報弱於善報的道理。
《明史》說,崇禎收拾掉魏忠賢之後,開始清算逆黨。他讓大學士韓?、李標和錢龍錫(近似總理和副總理)開一個名單。這三位大臣不想“廣搜樹怨”,僅僅開出四五十人。皇上嫌少,讓他們重新討論,結果又增加了數十人。皇帝不高興了,親自分出“讚導、擁戴、頌美、諂附”四項,讓他們往裏添人。皇帝還讓他們把內廷宦官的同惡者列入名單。韓?等人推脫說,他們不知道內侍的情況。皇上說:豈能完全不知道?就是怕得罪人吧。
過了一天,皇帝將這幾位召入便殿,隻見桌上放著一個布囊,裏邊裝了許多章疏。皇帝指著說:這些都是奸黨頌揚魏忠賢的上疏,你們可以把這些人的名字整理出來,列入逆黨。韓?等人知道皇帝的決心難以挽回,就設法把此事推給別人,說:臣等的職責是起草文件,不熟悉法律條文。於是皇帝召來吏部尚書(近似組織部部長)王永光,讓他處理,王永光也說自己“不習刑名”。皇帝又招來刑部尚書(近似最高法院院長)喬允升、左都禦史(近似監察部部長)曹於汴等人,這才開出一份包含270多人的逆黨名單,並擬出了從淩遲到革職的處理意見。
一件並不複雜的事,皇帝親自布置,親自推動,甚至親自提供證據材料,居然讓臣下連踩五腳刹車。假如皇帝拿不出那些“黑材料”,假如皇帝不一催再催,“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結局不難想見。這其中的利害計算,皇上聖明,早已一語道破:怕得罪人。史家也寫得明白,那些人不願“廣搜樹怨”。
清算與平反不同。清算可以為受害者出一口惡氣,卻不能帶來官職俸祿,損人不利己的事自然人人回避。平反則不然,既光明正大又有正麵好處,利人利己,願意做的人自然比較多。這一利一害之差,足以解釋清算力度不及平反的現象。設身處地想一想,麵對利害屏障,皇帝尚且讓人推來擋去,那些受迫害的當事人又能鬧出什麽名堂?這些前勞改犯,或者他們的文盲後代,滿臉怯色一身灰土,讓人家推三阻四折騰了幾個月,究竟是出氣呢還是找氣呢?報複的心思能不衰減嗎?衰減了,無人追究了,惡報又從何而來?
更要緊的是:最高權勢幾乎是不受追究的。崇禎清算魏忠賢和閹黨,卻不追究他們的總後台、自己的長兄天啟。嘉靖和萬曆皇帝是製造諸多冤案的主犯,但他們的接班人是親兒子,大平反隻能配以小清算,弄出幾隻替罪羊來就算交代了。最高權勢清算前任是有底線的:他們必須尊重傳位的先輩,必須維護皇權獨大的體製,這是他們合法統治的基礎。而且,恩歸自己,怨歸他人,這種體製正是最高統治者為自己精心設計的。既然這套報應機製的核心就是一個大漏洞,我們對整個體製的公正程度自然不能期望太高。
清算不足和平反不足並非小事。在時間和力度方麵的利害計算對當事人的選擇大有影響。魏忠賢的死黨之一,右僉都禦史(近似監察部部長助理)劉誌選,曾經挺身抗議萬曆皇帝鉗製言論,為忠臣鳴冤,結果被皇帝貶謫,被貶之後又挨整,家居三十年不得平反。萬曆死後還是靠拉關係當上工部主事(近似處長),恢複到被貶謫前的官職。此時劉誌選年過七十,彌補損失之心極其強烈,於是一改前轍,幫助魏忠賢鉗製言論,冒著生命危險替他攻擊皇後,迫害清流,吹捧惡棍同黨。他也知道這些罪惡將遭到追究,但《明史》上說,劉誌選認為自己年老,必定死在魏忠賢之前。那是天啟六年,魏忠賢58歲,幾乎比他小20歲,劉誌選的利害計算透徹之極。奈何人算不如天算,第二年,天啟皇帝23歲駕崩,魏忠賢敗,劉誌選被判死刑,自己先上了吊。假如天啟不那麽短命,假如崇禎不那麽操切,劉誌選就投資成功了。同樣,假如萬曆冤案的平反更加徹底,讓他的第一次投資得到合理回報,劉誌選也就不必冒險改轍了。
總而言之,“善有善報,惡有惡報,”這話大體不錯,但要打個折扣。從數目上說,前一句大概七八折,後一句大概四五折。接下來的話是:“不是不報,時候未到。”何時才算時候到呢?一代權勢淡出之後。時間越久,折舊越重。經過兩次打折,盡管平反了,但是補救不足。盡管清算了,但是追究不足。這些不足部分,就是當事人的淨損失和淨收益。一代又一代地積累下來,這些損益必將產生影響,類似自然選擇對不同物種的影響,就好像降水量減少三分之一將導致眾多物種的興亡及生態係統變遷一樣。一年又一年,一輪又一輪,大好河山逐漸改變了模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