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決定是貿易保護主義抬頭-魯拉撤銷限製進口令
(2009-01-31 09:0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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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決定是貿易保護主義抬頭-魯拉撤銷限製進口令
2009年01月31日
南美僑報/巴西僑網訊 在魯拉總統指令之下,發展部,工業及對外貿易部和財政部星期三聯合宣布撤銷對24個不同領域產品必須預先領取進口許可證的規定。魯拉政府和業界對新規定解讀為一種保護措施。
魯拉本人將該規定衡量為“顯著”過失,因為這一作為發出違反政府有關對外貿易指示的錯誤信息,並且影響到巴西在國際論壇的國際形象,有違諸如反對保護主義,巴西如何走出危機以及恢複世貿組織(OMC)主辦的多哈會談等問題上一向秉承的立場。
魯拉於周三下午與發展部長米格爾8226;喬治和財政部長曼特加通電話後隨即作出上述決定。發展部長辯稱,該規定隻是一項靈活措施,同時亦是因應政府對出現貿易逆差感到憂慮而設定的;財政部長曼特加於周三晚上較早時候即向媒體宣布撤銷相關規定,並明確表示這是保護主義者所為。
財政部長說:“國際金融危機導致巴西及其他國家的原物料出口下降,影響進出口貿易平行引起憂慮。基於國際貿易高度競爭之幫故,發展部采取一定措施監督進口業務。”曼特加表示,對新規定的“誤解”和“誤導”引起“雜音”。
發展部代理部長拉馬若隻說明是技術上問題,並沒有作出更多解釋,撤銷令於本周四開始實行。針對紡織品,麵粉工業用穀物,礦質燃料,鐵礦,運輸用材料,汽車,玩具,光學儀器及手術器材等24類產品的進口限製均被撤銷,部長同時又說明,1月26日之前已經確定必需領取進口證的產品如醫療設備和藥物等的規定則繼續執行。限製24類產品進口的規定是發展及財政兩部對外貿易部門技術人員一次最明顯的現行錯誤,在沒有向其他部會征求意見的情況之下就作出不當規定。
魯拉總統指令撤銷限製進口規定,並對財長曼特加明確表示不會對該“顯著過失”加以“懲罰”,示意財政部長淡化事件,不要讓媒體利用作為炒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