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野時光

二野,居於南美,正宗華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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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述曆史:我父親楊乃武與小白菜的冤獄真相

(2008-11-16 06:46:26) 下一個
口述曆史:我父親楊乃武與小白菜的冤獄真相

我是楊乃武的女兒。“楊乃武與小白菜”是清朝末年四大奇案之一。解放前幾十年間,編成劇本到處演唱,解放後亦曾多次上演。1963年8、9月間杭州各電影院放映《楊乃武與小白菜》,我去看過。杭州曲藝書場評彈團李伯康彈唱這個故事,我也去聽過,總覺得與事實出入太大,有很多真實的情節沒有擺進去,擺進去的卻有許多是不真實的。上京告“禦狀”的是我的姑母和我的母親。1914年,我22歲時父親病逝。他們生前經常對子女們談到這件冤獄的內幕。我父親出獄後,曾將此案有關的邸報抄錄下來,還補寫了日記,我也曾看過,但已散失。我早就想把這一事件的真相寫出來。現在盡我所知詳細敘述,以供搜集近代史料以及研究這一曆史故事者參考。

構怨由來

  我家世居浙江餘杭縣城內澄清巷口西首,即從前的太炎街,現在的縣前街,距離縣衙門隻有百餘步。家境小康,祖父樸堂以養蠶種桑為業。我的父親楊乃武,字書勳,又字子釗,排行第二,人們都稱他楊二先生。20多歲考取了秀才。我的姑母楊菊貞(淑英)出嫁後不久,姑父即去世,姑母青年守寡,住在娘家。因我父在繈褓之中,即由我姑母帶領,因而姐弟情深。母親詹彩風是一個勤勞節儉的婦女,種桑、種地、養蠶,終日勞碌。我父親性情耿直,平日看到地方上不平之事,他總是好管多說,又常把官紳勾結、欺壓平民等事編成歌謠。官府說他慣作謗詩,毀謗官府。

楊乃武與小白菜

  餘杭倉前鎮,距縣城十餘裏,地臨苕溪,舟運暢達,當年是漕米集中的地方。百姓完糧,陋規極多,交銀子有火耗,交糧米有折耗,量米時還要用腳踢三腳,讓米溢出斛外,溢出的米不許農民掃取。受欺的都是一些中小糧戶,他們叫苦連天。我父親代他們交糧米,又代他們寫狀子,向衙門陳訴糧胥克扣浮收,請求官府剔除錢糧積弊,減輕糧戶額外負擔。當時餘杭縣官劉錫彤,為官貪暴,見我父親寫狀子告糧吏浮收舞弊,認為是多管閑事。倉前鎮收糧官何春芳更反咬我父一口,說我父鼓動農民抗糧不交,代農民包交漕米,從中牟利。劉錫彤根據何春芳的反訴,傳我父去訊問。我父據理辯白,劉錫彤說我父吵鬧公堂,目無王法,麵加斥逐。錢糧之舞弊如故。我父親憤恨不過,於夜間在縣衙照牆上貼上一副對子:“大清雙王法,浙省兩撫台。”因為大清曾有明令,量米不許用腳踢,撫台也有布告,溢米準由糧戶掃取,但餘杭卻仍是不改。由於此事,縣官、胥吏都怨恨我父親。

小白菜與葛品連

  電影、小說、戲劇、評彈以及清末民初一些文人所寫的稗史、筆記,對小白菜的來曆,有各種不同的說法。一說她不是餘杭人,是太平天國時從南京逃難出來的一個難民的女兒,父親是個教書先生,在逃難中死了,小白菜母女即流落於餘杭倉前鎮;一說她本是個土妓;一說她是葛家的一個童養媳;眾說紛紜,莫衷一是。我所知道的小白菜姓畢,餘杭人。家裏很苦,童年即死了父親,既無伯叔,亦無兄弟。因生活無靠,其母王氏即改嫁於一個叫喻敬天的小販。小白菜隨母到喻家,容貌秀麗,人很聰明,但為繼父所不喜,在家幫母親做些粗活,常受市井無賴的調笑侮辱。因她歡喜穿件綠色衣服,係條白色圍裙,人又清秀,街坊給她起個綽號叫“小白菜”。又因她嫁後,丈夫像《水滸傳》中的武大,而她俊俏如潘金蓮,又叫她畢“金蓮”。又因丈夫是做豆腐的,又叫她“豆腐西施”。這些外號.都是帶有侮辱性的,她的本名叫畢秀姑。

  其夫葛品連乳名“小大”,是餘杭倉前鎮對岸葛家村人。家裏原開豆腐店,父親死後,豆腐店不開了,品連就到餘杭一個豆腐作坊當夥計。母親葛喻氏,在品連之父死後,改嫁給一個做木匠的沈體仁,故又稱沈喻氏。1871年(同治十年)沈喻氏托品連的幹娘馮許氏為媒,聘畢秀姑為品連之妻。因品連家無房屋,於1872年三月(農曆,下同)暫贅喻敬天家成親,秀姑時年18歲。

流言是怎樣起來的

  葛品連入贅秀姑之繼父喻敬天家成親後,因房屋狹窄,久居不便,想在外麵另租房屋。適我家請沈體仁修房子,房屋修好,三樓三底,除自居外尚有餘屋一間。葛品連即托沈體仁向我父承租,月租1000文。是年四月二十四日,葛品連與畢秀姑搬到我家居住。品連每天半夜就要起床做豆腐,因此常宿在豆腐作坊,不常回家。

  我父母見秀姑聰明伶俐,都很喜歡她。秀姑常請我父親教她識字,以後我父又教她念佛經。因為品連常不在家,她隻是一個人,我母親常叫她在我家吃飯,吃飯時是與我父母及姑媽同桌吃。秀姑在成親前常受人欺侮,搬入我家後,一些市井無賴就不敢來了,因為我父看到這些人來是要罵的。

  這些無賴便製造謠言,說“羊(楊)吃白菜”。謠言傳到品連耳裏,品連也有些懷疑,有幾個晚上潛回家,在門外屋簷下偷聽。隻聽到我父在教秀姑讀經卷,並未聽見其他私情。品連將謠言及偷聽情形,告知其母沈喻氏。沈喻氏來時,也看到過秀姑與我父同桌吃飯,聽品連一說,心裏也有些懷疑。沈喻氏偶爾把這件事向鄰舍談起,於是巷閭遍傳,流言就更多了。

  這種流言蜚語,我父親母親尚不知道。一天品連回家,我父親向他討取房租,因房租已欠了幾個月。品連去向他母親商借,他母親說,外間閑言很多,為了避免嫌疑,最好另行租屋居住。於是在同治十二年閏六月,品連與秀姑即移居太平弄口喻敬天表弟王心培家。秀姑搬出後,我父即從未到過葛家,秀姑亦未來過。

案情發端

  秀姑自我家搬出後,又常受外人欺侮。縣衙門有個捕役名叫阮德,他有個姐姐叫阮桂金,已嫁過三個男人,與糧胥何春芳有染。知縣劉錫彤有個兒子叫劉子翰,即劉海升,是個花花公子,常與何春芳作冶遊,素知畢秀姑美而豔,欲得之而無由。劉子翰與一傭婦有私,遂謀之於婦。

  傭婦一日假以他事誘秀姑至其家,抵時,劉子翰已先在,即用暴力強奸之。秀姑懼劉公子權勢,又怕事泄不見諒於其夫,因亦不敢聲張,傭婦卻將此事泄之於阮桂金,阮桂金告訴了何春芳。何春芳亦早思染指秀姑,得知此事,於八月二十四日潛至葛家,適值王心培夫婦均不在家,何春芳即以劉子翰之事要挾秀姑與之狎,秀姑堅拒之。

  正推拒間,葛品連適自外歸,秀姑哭訴,品連與何春芳即相罵起來,何春芳悻悻而去。此事街坊鄰舍均有聞知。何春芳走了以後,品連即責罵秀姑,認為在楊家時已有謠言,今又發生此事,更疑秀姑不端,對秀姑不滿,常借故打罵。

  一日品連叫秀姑醃菜,至晚回家時,菜尚未醃,即將秀姑痛打一頓。秀姑氣得把頭發剪掉,要入庵為尼。兩個人的母親沈喻氏和喻王氏均聞訊趕來,詢問王心培,得悉吵架原因。秀姑之母喻王氏氣得直哭,說醃菜小事,何必這樣痛打。品連之母沈喻氏,也責罵品連不是,品連說是打她一頓出出氣。經勸解後,兩口子亦即和好如初。

十月初七日,葛品連身發寒熱,雙膝紅腫。秀姑知他有流火瘋症,以為他是發流火,勸他請個替工,休息兩天。品連不聽,仍然到豆腐店上工。初九日早晨,品連因病身體不能支持,由店回家,走過點心店,還買食粉團。但走到學宮化字爐前,即嘔吐。

  到家時,王心培之妻站在門前,見其兩手抱肩,發寒發抖,呻吟不絕。品連走進家門,秀姑扶其上樓,代為脫衣睡下,仍嘔吐發冷,叫秀姑給他蓋上兩床被。秀姑坐在床前問他病情,他說初七日到店,兩天來身體發冷發熱,恐係疾發氣弱之故,叫秀姑拿lOOO文錢托喻敬天代買東洋參及桂元。

  買來後,秀姑為之煎湯服下,井請王心培之妻去告知其母喻王氏。喻王氏趕來,見品連仍臥床發抖,時欲作嘔,照料了半天即回家去了。下午,秀姑聽品連喉中痰響,口吐白沫,問之,已不能說話,秀姑情急,就喊叫起來。王心培聞聲上樓,秀姑告知情由,並請王心培速去通知沈喻氏、喻王氏。兩氏趕到時,品連已不能開口了,急延醫診視,說是痧症,用萬年青蘿卜子煎湯灌救,無效,申時氣絕身死。沈喻氏為之易衣;屍身正常,並無異樣,當時都沒有什麽懷疑。

  葛死時正是十月小陽春天氣,氣候很暖,品連身胖,至初十夜間屍體口鼻內有淡血水流出。(《洗冤錄》上說:流火忌桂元,服之口鼻出血足以致死。)品連義母馮許氏對沈喻氏說,品連死得可疑。沈喻氏痛子心切,又見屍體臉色發青,心中也生疑,就盤問秀姑,秀姑說並無別樣情事。馮許氏即去叫來地保楊仁(即王林),告以品連身死可疑,請楊仁代繕呈詞,到縣喊告。呈詞中亦僅說死因不明,並未涉及任何人。

  十一日黎明,由楊仁、沈喻氏赴縣衙喊告。知縣劉錫彤聽說出了命案,即擬打轎帶領仵作前往驗屍。此時適有當地一個紳士陳湖 (即陳竹山)到縣衙來給人看病,陳是個秀才,懂得一點醫道,平日進出官府,與我父不睦。他聽說葛品連身死不明,屍親喊告,即對劉錫彤說,外麵早有傳言,說楊乃武與葛品連之妻有私。自楊家搬出後,葛品連之妻即與夫經常吵鬧,並把頭發剪去,今葛品連暴亡,內中恐有別情。

  劉錫彤聽說,即叫人出去打聽,果然有這種說法,劉錫彤隨即前往驗屍。當時屍已膨脹,上身作淡青色,肉色紅紫,仵作沈祥辨認不真,把手指腳趾灰暗色,認作青黑色;口鼻裏血水流入兩耳,認作七孔流血;用銀針探入喉管作淡青色,認作青黑色,銀針抽出時,並未用皂角水擦洗,即認作服毒。因屍體未僵,仵作稱係煙毒,門丁沈彩泉因聽了陳竹山說的話,心疑與我父有關,就說不是煙毒,一定是有人用砒毒死。

  一謂煙毒,一謂砒毒,兩人爭論起來,仵作即含糊報稱是服毒身死,填入屍格。劉錫彤聽說是服毒身死,當即傳問屍親鄰舍,都不知毒藥從何而來。劉錫彤亦固有陳竹山先入之言,已懷疑與葛畢氏秀姑有關,當即將秀姑帶回縣署。

縣官初訊

  劉錫彤把秀姑帶回縣衙後,當天即坐堂審訊,追問秀姑毒藥從何而來,秀姑供不知情。劉先是百般勸誘,秀姑仍說不知其夫是服毒身死,更不知毒藥從何而來。審了半天,秀姑始終說不知。夜間再審,劉錫彤不問毒藥來源,卻要她供出曾與何人通奸。秀姑也說沒有,一再逼問,都說沒有。又問他居在楊乃武家,是否與楊某有過私情,秀姑說楊某除教她識字讀經外,並無別樣不好的事。

  審了多時,仍審不出奸情。劉子翰、何春芳恐逼問奸情,秀姑要說出他二人之事,當夜即叫阮桂金入獄誘騙恐嚇秀姑,對秀姑說:葛品連是毒死,驗屍已經明確。外麵都傳說是你謀殺親夫,這個罪名一成立,就要淩遲處死。要想活命,隻有說是別人叫你毒死的。你在楊家住過,外麵早有人說你和楊某有關係,你如果說出是楊某叫你毒死的,你就不會得死罪了。楊是新科舉人,有麵子,也不會死。還威脅她決不能說出劉公子之事,此事毫無對證,說出來就是誣陷好人,要罪上加罪。秀姑不語。

  第二天再審時,劉錫彤逼問毒藥及奸情,秀姑還是說不知道。劉錫彤就叫動刑,一連三拶(zan,舊時夾手指的刑具)。秀姑初次受刑,熬刑不過,既不敢說劉公子之事,又想不出別人,隻好照阮桂金所教的話供了。說我父初五日曾到她家裏,給她一包藥,說是治流火的,吃下去就死了。

  劉錫彤取得秀姑口供後,立即傳訊我父親。我父母在家聽說葛品連被人毒死,正在詫異,縣裏來傳,即隨差人前去。一到就在花廳審問,劉錫彤叫我父供出如何用毒藥毒死葛品連。我父即怒斥劉錫彤憑空誣陷。劉出示秀姑原供,我父仍堅稱絕無此事。因為我父是新科舉人,不便用刑,12日即申請上司將我父功名革去。

  不等上麵批下來,第二次審問即動刑,一連審了數次,夾棍火磚等刑都使用了,我父還是沒有承認。我有個堂叔楊恭治,舅父詹善政,聞知上情,以我父初五日正在南鄉我外婆詹家除靈,無由交給畢秀姑毒藥,顯然是秀姑亂供誣陷,即赴縣稟訴,為我父剖白。劉錫彤提案質訊,秀姑畏刑,仍是照前供說。劉錫彤即認為案情已明,就將驗屍審訊各情,詳報上司。

知府再審

  劉錫彤自恃朝中有人,與知府之關係又密,認為案經上詳,即可定讞(yan審判定罪)。當時杭州知府陳魯(伯敏)翻閱原詳,見我父並未承認,就叫把全案人犯案卷解府複審。10月 20日我父和秀姑、沈喻氏、喻王氏及我的母親以及其他有關人證,都被解到杭州。劉錫彤親到杭州打點,解送杭州府的原供都作了捏造修改。把沈喻氏供稱死者口鼻流血,改為七竅流 血;銀針未用皂角水擦洗,加上已用皂角水擦洗;因我舅父說初五日我父在南鄉詹家,即將秀姑所供初五日授予流火藥,改為初三日授予毒藥。

  陳魯是軍功出身,看不起讀書人。他早知我父慣作謗詩,毀謗官府,認為我父是一個不守本分的人。倉前鎮糧戶鬧糧的事,也知是我父為首。又有劉錫彤先入之言,故此案一解到府裏,即不容我父置辯,第一次審問,即用刑逼供。

  秀姑因有供在先,不敢翻供。沈喻氏聽秀姑誣供毒藥是我父所給,亦改供說在品連死時見死得可疑,即盤問秀姑,秀姑說是楊乃武叫她下毒的。與在縣原供及到縣喊告之呈詞,完全兩歧。陳魯並不究問,卻用嚴刑逼問我父,跪釘板、跪火磚、上夾棍,幾次昏去。

一連幾堂,我父熬刑不過,隻得誣服,混供曾至秀姑家給予毒藥,囑其毒死本夫。陳魯又逼問毒藥從何而來,我父說前次到杭州回餘杭路過倉前鎮,用40文錢買了一包紅砒,說是毒老鼠的。問他在哪個店裏買的,店主叫什麽,我父說在愛仁堂藥鋪,店主叫錢寶生。

  陳魯取得我父口供後,不傳錢寶生來對質,卻叫劉錫彤於27日轉回餘杭傳訊錢寶生,訊問他賣砒經過。劉錫彤在傳訊錢寶生之前,恐怕錢寶生不肯承認,就和一個曾任杭州府幕客的倉前人章濬(即章綸香)相商。

  章綸香曾做幕客多年,當時是餘杭的訓導,為餘杭紳士中的一個頭兒,平日與我父亦合不來,我父寫的謗詩中也曾罵過他。章綸香當即向劉錫彤獻計,由他先寫信通知錢寶生,叫他大膽承認,決不拖累。如果不承認,有楊乃武親口供詞為憑,反而要加重治罪。

  錢寶生到縣,劉錫彤問他賣砒經過,錢寶生說這個月並沒看見過楊乃武到倉前,更沒有賣過砒霜。並且說愛仁堂是個小藥鋪,鋪裏並沒有砒霜。劉錫彤一再威逼騙誘,錢寶生以確無此事,還是不肯承認。而且說他的名字也不叫錢寶生,是叫錢坦。從來沒用過錢寶生這個名字。

  錢寶生有個弟弟錢塏聽說他哥哥被捉到縣裏,即趕來打聽內情,設法營救。他知道陳竹山和知縣官熟識,就去懇托陳竹山進縣裏說情,陳竹山陪錢塏去到縣衙門房時,劉錫彤正在花廳上訊問錢寶生,不便進去,就在門房裏叫門丁沈彩泉把我父在府裏的原供要來看看。

  門丁進去把劉錫彤抄來的我父原供給陳竹山看,陳竹山見供詞上是說買砒毒老鼠用的,即對錢塏說,主犯所供買砒是為毒老鼠之用,賣砒的藥鋪並不知道是毒人,故承認下來,沒有什麽罪,至多是杖責,不承認,反而有罪。如果承認,可請縣裏給張無幹的諭帖,這樣就不會有拖累了。

  陳竹山正在與錢塏商議此事,錢寶生退下來了。寶生見到他弟弟錢塏就說,縣官強迫他承認賣過砒霜給楊乃武,他沒有賣過,怎麽可以承認呢?陳竹山就走上去照方才和錢塏商議的話,勸錢寶生承認。並說他可以代為說話,請縣裏出給他無幹諭帖。錢塏也勸他哥哥承認。錢寶生聽他們這樣一說,就答應了,當即在門房裏出了一張賣砒的甘結。陳竹山拿了甘結進去見劉錫彤,劉錫彤見取得了甘結,也就給了錢寶生無幹的諭帖。劉錫彤騙得了錢寶生賣砒甘結後,即日送府。陳魯即據供詞及甘結定案,按律擬罪;“葛畢氏淩遲處死”,“楊乃武斬立決”。

按察巡撫會審

  陳魯嚴刑逼供,草率結案,此事立即哄傳全省。當時距離鄉試結束還不久,我父親就是這一年八月鄉試時考取第48名舉人的;許多鄉試沒有考取的生員,對考取的人本來就心懷妒忌,聽到新科舉人中出了謀夫奪妻的凶案,都幸災樂禍,奔走相告。還有出入官府的一些士紳幕客,平日不直我父之為人者,也都推波助浪,眾口一詞,指我父為十惡不赦的大壞人,都以早日看到處斬為快。

  這時我一家六口,家破人亡的慘禍已在目前,我母親日夜啼哭,雙目盡腫。我姑媽楊菊貞(葉楊氏)知我父是受刑誣服,即到處奔走設法要救我父一命。她在城隍山的城隍廟求了一個簽,簽詩說,“荷花開處事方明,春葉春花最有情,觀我觀人觀自在,金風到處桂邊生。”城隍山的測字先生解釋說還有救星,到荷花開時,冤情就可以明白;桂花開時,人就可以平安歸來。

  她又去扶乩,乩壇批了兩句詩:“若問歸期在何日,待看孤山梅綻時”。這些當然都是無稽,但是舊社會是講迷信的,我姑媽很有信心。她自幼與我父相依為命,今見我父罹此奇冤,悲憤萬分。我姑媽問沈喻氏,知她在縣裏和府裏口供都不一樣;問錢寶生的母親和愛仁堂夥計,都說沒有賣過砒霜,冤情很明顯。她恨這些瘟官對老百姓太殘忍,把人的性命看得不值一根草,拚死也要為弟弟伸冤,就準備上省告冤狀。

  我母親這時生了我哥哥榮緒,前清規定女人不能遞呈告狀,就請我舅父詹善政作“抱告”,到省裏向臬司、藩司、撫台衙門投狀告冤情。這時杭州知府陳魯已將此案詳報按察使署。這個按察使也是一個隻曉得做官弄錢的糊塗官,案子到了按察使署,隻過了兩堂,即認為原審無誤,照原擬罪名詳給巡撫定讞。

  此案到了巡撫衙門,當時浙江巡撫楊昌濬派臬台會審,在審問時,不問案情真假,一味庇護府縣原判。我父一再供稱並無在倉前愛仁堂買砒霜之事,前係畏刑亂供。楊昌濬派了個候補知縣鄭錫滜做密查委員,到餘杭去密查。

  委員未到,劉錫彤就知道了訊息,先與幕客商議,作好了布置。叫陳竹山先去通知錢寶生,叫他按前具甘結承認賣砒是實。委員到餘杭並未進行密查暗訪,倉前鎮也未去,隻找錢寶生談了一談,錢寶生承認賣過砒霜,就算密查確實。

  劉錫彤又重賄委員,盛席招待。委員就住在縣衙裏,竟聽一麵之詞,以“無冤無濫”會同劉錫彤稟複。楊昌濬也就認為案情確實,即依照杭州府原擬罪名斷結,勘題上報。巡撫是最後一審,至此已是鐵案難翻了。隻要刑部回文一到,就要立即執行。

兩上北京告“禦狀”

  巡撫審問結案後,我父“謀夫奪婦”的惡名,即傳播京師。浙江在京的一些官員,聽到本省士人中竟發生這樣的事情,認為“奇恥”,無不痛罵我父,惟恐其不速正典刑。他們哪裏曉得這裏麵有似海冤情呢?我母親及戚屬都認為沒有生望了,隻我姑媽仍不死心,入獄探監,與我父相商,決定上京告“禦狀”。由我父自擬呈詞,瀝敘冤情及嚴刑逼供屈打成招的經過。同監的犯人很多,也鼓勵我父上控。

  寫呈詞沒有紙筆,有個監視我姑媽探監的獄卒,很同情我父,設法弄來紙筆。我父將呈詞擬好,交給我姑媽帶出,由我父親的舅父姚賢瑞作“抱告”,陪同進京。我姑媽和我母親帶著我哥榮緒,身背黃榜(冤單),曆盡千辛萬苦,走了兩個多月,才到北京,向都察院衙門控訴。

不料都察院問也不問.即將他們押解回浙,仍交巡撫楊昌濬審理。楊昌濬仍交原審各官審問。這些問官,恨我姑媽上控,提審時不待我父開口辯冤,即用重刑威嚇。秀姑更不敢翻供,因此仍照原擬斷結,這次“禦狀”是白告了。

  當時浙江有個京官叫夏同善,丁憂期滿要回京,杭州胡慶餘堂胡雪岩為他餞行。胡雪岩有個西席吳以同作陪客,吳以同是我父的同學同年,知道我父此案有冤情,在席間和夏同善談起這個案子的曲折情況及我父平日為人。夏同善記在心裏,答應回京相機進言。

  我姑媽第一次告“禦狀”失敗了,仍不死心,決定第二次上京去告。在去以前,我父親從獄中告訴我姑媽先去看在杭州的幾個好朋友。一個是汪樹屏,汪在白尼山汪家很有名,他的祖父在京裏做過大學士,哥哥汪樹棠也在京裏做官。另一個就是上麵所說的吳以同。還有一個是夏同善的堂弟夏縉川,是個武舉。這三個人都是我父親要好的朋友。

  我姑媽去看這三個人,他們都熱心幫忙,並且寫了信,叫我姑媽到京裏找夏同善。吳以同介紹我姑媽見胡雪岩,胡雪岩幫助了到京的路費和到京後的用度。同治十三年九月,我姑媽和我母親偕同“抱告”姚賢瑞第二次又上北京。

  到了北京,先去求見夏同善,夏同善夫婦接見了我的姑媽,她向夏夫婦哭訴冤情,及府縣州官嚴刑逼供情況。夏同善答應設法幫忙,介紹我姑媽遍叩浙江在京的一些官員30餘人,並向步軍統領衙門、刑部、都察院投遞冤狀。

  夏同善又商之於翁同龢,翁同龢也很表同情,把本案內情麵陳兩宮太後,請皇上重視此案。因為有了一些同鄉京官幫忙說話,這次沒有押解回浙。西太後下了一道諭旨,叫刑部令飭楊昌濬會同有關衙門親自審訊,務得實情。同時又叫禦史王昕到浙江私訪。楊昌濬奉諭後,沒有再交各原審官審問,而委派湖州知府許瑤光等審問。

  許瑤光審問時,沒有動刑,叫我父及秀姑照實直說。我父知道一定是我姑媽告禦狀告準了,於是盡翻前供。秀姑也翻了供,當堂呼冤,供說並無毒死乃夫之事,並供出劉子翰奸汙、何春芳調戲及阮桂金串供等情。但審了兩個多月,許瑤光不敢定案上複,一直拖延審問時間,未能訊結。

欽差會審

  禦使王昕從浙江餘杭私訪回去,知此案有冤屈。但楊昌濬專橫跋扈,地方官吏都怕他,不敢違反他的意旨辦事。給事中王書瑞上疏,奏請另派大員往浙審辦此案。當時派了一個禮部侍郎胡瑞瀾提審此案。胡瑞瀾當時放浙江學政,得到上諭,開始尚不敢承辦。因他知道巡撫決定的案子,是不好輕易改動的,曾經奏請另派大員提審。上麵不準,仍是叫他認真把此案審理清楚。

  楊昌濬得知欽派胡瑞瀾提審此案後,就向胡威逼利誘,說此案已經反複審問多次,無偏無枉,不宜輕率變動。如果有所更改,不僅引起士林不滿,地方負責官吏,今後亦將難以辦事。同時又向胡瑞瀾推薦寧波知府邊葆誠、嘉興知縣羅子森、候補知縣顧德恒、龔世潼,幫同審理。劉錫彤得知欽派大員提審,即多方重金行賄,這時許瑤光承審此案,尚拖延末結,得知欽派胡瑞瀾提審,即停止審訊。

  胡瑞瀾提審是在會審公所,第一次由胡瑞瀾向犯人、證人問了一下,以後幾次審訊都是由寧波知府邊葆誠發話訊問。邊葆誠是劉錫彤的姻親,又是楊昌濬的同鄉,第二次提審時,見我父與秀姑翻供,即喝令差役大刑伺候。我父一再請求調錢寶生對質,邊葆誠堅執錢寶生賣砒甘結為憑,斥我父枉求脫罪,喝令用刑,日夜熬審,各種刑具都使用了,最後一堂兩腿均被夾折。秀姑也十指拶脫,最後一堂還用銅絲穿入乳頭。

  我父及秀姑熬刑不過,仍都誣服。畫供時已氣息奄奄,神誌模糊,無法自己畫供,由兩旁差役拿起我父的手,捺上指印。秀姑也是如此(以後傳說我父親在畫供時,用蝌蚪文畫上“屈打成招”四字,又說畫了三個口字,都不是事實)。

  胡瑞瀾複奏時,對劉子翰的強奸,何春芳的調戲,都一概不提,卻說沒有劉子翰這個人。說劉錫彤有個大兒子叫劉海舁,於一年以前已經回原籍去了,不在餘杭。其實劉子翰是在案子發生後才離開的,胡瑞瀾是有意為之開脫。欽差審結,依樣畫葫蘆。我父仍是擬“斬立決”秀姑擬“淩遲處死”。

  至此,我父知是決無生望了,在獄中作聯自挽雲:“舉人變犯人,斯文掃地;學台充刑台,乃武歸天”。因胡瑞瀾是個學台,根本不知理訟,所以說他學台充刑台,冤獄難以平反。

  胡瑞瀾承審此案,照原擬罪名奏結後,地方士紳奉承胡瑞瀾“明察奸隱”,“不為浮議所動”,“不負皇上委任”;原審此案之大小官員,更是如釋重負。劉錫彤在杭州勾通一些豪紳出麵設席宴客,連日不斷。陪審官邊葆誠、羅子森等,更加得到楊昌濬的賞識。這批湖南幫的大小官員都認為從此鐵案如山,不會再有反複了。

提審起解

  胡瑞瀾疏奏維持原判,一些人彈冠相慶,但也另有一些地方人士及京官以此案兩次上京“抱告”,主犯數次翻供,屢翻屢服,胡瑞瀾又奏稱“熬審”不諱,其中必有曲折隱情。地方上有些舉人生員及我父好友汪樹屏、吳以同、吳玉琨等30餘人首先聯名向都察院及刑部控告,揭露楊、畢一案,府、縣、按察、督撫、欽憲七審七決,都是嚴刑逼供,屈打成招,上下包庇,草菅人命,欺罔朝廷。請提京徹底審訊,昭示大眾,以釋群疑。

  京中禦史邊寶泉也奏請將此案提交刑部仔細審訊。夏同善、翁同龢、張家驤等亦一再在兩宮前為此案說話,認為隻有提京審訊,才可以澄清真相。但慈禧太後對地方大吏承辦的要案,也不願輕易更張。即以避免拖累人證為名,還是不準提京複審,諭知刑部認真馭複,叫胡瑞瀾再行認真審辦具奏。

  胡瑞瀾奉諭後,又再提審了一次。複審時,我父創傷已稍平複,自思翻供是死,不翻供也是死,與其誣服,蒙不白之冤以死,不如翻供死於夾棍之下,為千古留一疑獄。於是咬緊牙關,又拚死翻供。因為胡瑞瀾在疏奏中說“連日熬審,始審得奸謀毒害實情”,這次上諭也就不得不加上不得再用嚴刑逼供之語。

胡瑞瀾二次複審,不過是敷衍上諭,並沒有認真審訊。我父翻供,亦未用刑。審了兩次,胡瑞瀾即行複奏,說主犯又複翻供,證人錢寶生已在監病故,難以定讞,請另派大員提審。錢寶生之死,當時即有不同傳說,楊昌濬、胡瑞瀾是報在監病故,傳說是自縊身死。但據與錢寶生同監之犯人出獄後說,錢寶生是劉錫彤、陳魯買通獄吏把他弄死的,藉以滅口。因此起解赴京時,人犯中即沒有錢寶生了,隻有錢寶生的母親錢姚氏及愛仁堂店夥楊小橋。

  這時汪樹屏、吳以同等的聯名稟帖已到了都察院。汪樹屏的哥哥汪樹棠亦在都察院,還有其他的一些浙江人特別是一些舉人、進士、翰林,他們認為這件案子如果真有冤抑不予平反,這不僅是楊乃武、葛畢氏兩條人命的問題,是有關整個浙江讀書人的麵子問題。夏同善,張家驤(張亦係浙江人,時為翰林院編修)向慈禧太後說,此案如不平反,浙江將無一人肯讀書上進矣。

  刑部有個侍郎袁保恒,與夏同善、翁同龢等均甚接近,袁在夏、翁處得悉案情內幕,看到胡瑞瀾之疏奏中歧異矛盾之處甚多,亦認為有提京詳細研訊的必要。邊寶泉在此時又上了一個奏折,主提交刑部審訊。我姑媽在京,亦迭向各衙門遞呈,請求提京審問,在這樣多方麵的環請下,慈禧才下了一道諭旨,交刑部徹底根究,提京審問。刑部奉諭,即令楊昌濬將全案人犯派員押解赴京。楊昌濬在奉到上諭刑部要來提解人犯時,大為不滿,但不敢公然違旨。

  楊昌濬派候補知縣袁來保做押解委員。劉錫彤也是一道去的,劉此時名義上是說赴京督驗屍骨,但已是一個待罪備訊的官員,在路上還是威風十足,仆從轎馬隨侍左右,還隨帶一名刑名師爺同去。解差都如狼似虎,沿途不許犯人證人說話,夜間睡覺,枷鎖手銬亦不寬鬆。隨去的師爺途中威嚇秀姑不準翻供。愛仁堂藥鋪店夥楊小橋,錢寶生的母親錢姚氏,則受到優待,常和差人在一道吃飯。

  對我父及秀姑受刑的創傷,沿途曾給予診治,大概是為了要消滅嚴刑逼供的證據。葛品連的屍棺裝在船上,每到一個州縣,都要加貼一張封條,有兩個差人看守。以後傳說屍骨已經掉換過,沒有這回事。當時天津鬧過教案不久,路上交通不便,一個多月才到北京。到北京後,犯人、證人都被關進刑部大牢。我姑媽、我母親幾次前去探監,均不準接見。

刑部大審

  到北京沒有幾天,刑部就舉行大審,又叫三法司會審。當時凡京控大案,由刑部主審,都察院、大理寺會審。頭一天大審,刑部兩個尚書到堂,都察院也有人參加會審,兩邊陪審的、觀審的,有不少侍郎、禦史。觀審的以江浙和兩湖的在京官員為多。夏同善、張家驤那天也到了。

  坐在上麵發話訊問的,一個是刑部浙江清吏司郎中剛毅,另一個是都察院刑科主事。兩個主審官刑部尚書桑春榮、皂保最後到。落座時,犯人都已帶進,差人喊堂示威。問官問了姓名以後,就叫我父親把如何與葛畢氏通奸,如何設謀毒死葛品連,從實招供。

  我父把案子發生經過,從頭到尾,詳細削辯,既未與葛畢氏通奸,更無合謀毒死葛畢氏親夫之事,在府在省,都是畏刑誣服,死實不甘。畢秀姑開始隻是口呼冤枉,不敢翻供。問官一再叫她照實直說,她隻說以為丈夫是病死,不知丈夫是服毒;毒藥從哪裏來的也不知道;前供楊乃武授給流火藥,也沒有這件事;與楊乃武亦無奸情。

  第一天問了兩個主犯就結束了。第二天、第三天審問屍親及證人。中間又停了幾天,最後是提全案犯人見證大堂質訊。門丁沈彩泉,仵作沈祥,愛仁堂藥鋪夥計楊小橋,這一次都供出了真情。劉錫彤也跪在一邊,還是官員裝束,不像個犯人。

  楊小橋供稱並不知有賣砒情事,藥鋪進貨簿上從來也沒有進過砒霜。錢寶生的母親供亦如之。仵作沈祥供稱,驗屍的銀針沒有用皂角水擦洗過,隻見口鼻血水流入兩耳,就在屍格上填了七竅流血。曾與門丁沈彩泉爭執,一說砒毒,一說煙毒,屍單上就含糊注了個服毒。

  門丁沈彩泉供出了陳竹山。錢塏在門房勸錢寶生出具賣砒甘結的經過。當門丁、仵作供出以上情事時,劉錫彤站起來擄袖掀須撲到兩個人的前麵舉拳毆打二人,罵他們信口胡說。問官大聲叱止,他還不聽,兩個差役硬把他拉到原地跪下。

  當問官訊問劉錫彤,錄他的口供時,他又咆哮起來,說他是奉旨來京督驗,並不是來受審的,反責問官糊塗,不應把他當犯人看待。當問官問他銀針並未擦洗,為什麽上詳時說銀針已用皂角水擦洗過?為什麽不叫錢寶生與主犯對質,卻叫陳竹山、章綸香勸誘錢寶生出具書麵甘結?為什麽將沈喻氏原供口鼻流血改為七竅流血?劉錫彤均瞠目不答。

海會寺開棺驗屍

  刑部大審以後,1876年(光緒二年)十二月初九日,刑部尚書桑春榮帶領刑部堂官6人,司官8人,仵作、差役40餘人,帶同全部人犯見證,到海會寺開棺驗屍。開棺以前,先叫劉錫彤認明原棺無誤,即由刑部仵作開棺。司官先驗,堂官再驗,驗得原屍牙齒及喉骨皆呈黃白色,四圍仵作皆說無毒。

  再叫餘杭原驗仵作沈祥複驗,問他有毒無毒,沈祥低頭不語。又叫劉錫彤去看有毒無毒,劉錫彤至此氣焰始落,麵色慘白,全身發抖。驗屍時,寺內寺外看的人很多。有個法國記者也在場,他看到木籠裏兩個穿紅衣的犯人,跑到籠邊看了又看。開棺時,又跑去看驗屍,及聽說驗屍結果無毒,又跑回木籠邊對我父說:“無毒,無毒”。

  這個法國記者的名字,我父曾說過多次,現在記不起了。兩年後,這個記者到杭州旅行,還特意到餘杭來訪問我的父親。當年外國報紙對這個奇案也有報道。

統治集團內部的爭吵

  海會寺驗屍後,案情已經大白,刑部將複審勘驗情況,奏知兩宮。這時才將劉錫彤革職拿問,有無故入人罪等情弊;原審各官,為什麽審辦不實,要刑部再徹底根究。刑部又提集犯證審問了兩次,劉錫彤這時已和主犯人證同樣受訊。刑部審後,在勘題擬奏時,朝內朝外一些大小官員,卻因此案掀起了一次激烈的爭吵。

統治集團內部分成了兩派,一派以大學士翁同龢、翰林院編修張家驤、夏同善為首,邊寶泉、王昕也屬這一派的中心人物。因為翁同龢是江蘇人,張家驤、夏同善是浙江人,王昕原來也是山陰人,附和的又以江浙人為最多,所以稱為江浙派,又稱朝議派,這些人多係言官文臣。另一派是以四川總督丁寶楨為首,附和的多係湖南、湖北人,稱兩湖派,又稱為實力派。因為這一派都是幾個封疆大吏,掌握實權。

  當刑部平反尚未奏結時,四川總督丁寶楨正在北京。這個總督曾殺過慈禧太後得寵的太監安德海,朝中一般京官怕他。他認為刑部對此案不應平反,承辦此案各級官員並無不是,不應給予任何處分,主張主犯仍應按照原擬罪名處決。他聽說刑部要參革楊昌濬及有關官員,有一天跑到刑部大發雷霆,麵斥刑部尚書桑春榮老耄糊塗,並威嚇說,這個鐵案如果要翻,將來沒有人敢做地方官了,也沒有人肯為皇上出力辦事了。

  丁寶楨又盛氣質問驗骨的司宮,說人死已逾三年,毒氣早就消失,毒消則骨白,怎麽能夠憑著骨是黃白色,即斷定不是毒死是病死呢?認為刑部審驗不足為憑。桑春榮見丁寶楨這樣氣勢洶洶,也猶豫起來,怕因此引起政治上的問題,對丁寶楨極力敷衍,答應再慎重研究。

  當丁寶楨在刑部大肆咆哮時,刑部大小員司,沒有一個人敢與他爭辯。隻有侍郎袁保恒說:刑部是奉旨提審勘驗,是非出入自有“聖裁”,此係刑部職權,非外官所可幹預。丁寶楨悻悻而去。

  刑部尚書皂保本來也是極力主張平反的,因為受了楊昌濬的厚賄,就不說話了。尚書桑春榮年老顢頇,對此案本無主見,一任司官辦理,別人說要平反,他亦主張平反,經丁寶楨這樣一威嚇,就拿不定主張,不敢出麵參革了。對參革各員的疏奏,就一改再改,遲遲不複。

  邊寶泉、翁同濬、夏同善這一派,知道刑部在為楊昌濬、胡瑞瀾等開脫,就由禦史王昕出名上了一個奏折,彈劾楊昌濬、胡瑞瀾,說這些地方官員,平日草菅人命,而某些封疆大吏,更是目無朝廷,力請重加懲辦。

  由於這兩派的爭吵,刑部平反的疏奏,拖了兩個多月,遲遲不上,我父在監牢裏更加著急。過去自謂是死定了,現在既有生望,急盼事情能夠早決,早脫牢籠,擔心拖下去,又要變卦。當時並不知道朝中正在爭吵,在獄中真是度日如年。一直拖到1877年(光緒三年)二月十日,刑部的疏奏才上去,二月十六日平反的諭旨才下來。

  我父出獄,已是在二月底了。我父出獄後,曾到在京的浙省官員家,踵門叩謝,有見的,有不見的。從京裏回來的路費,仍然是胡雪岩幫助的。我父死裏逃生,雖是夫妻父子重逢,但受此打擊,人雖未亡而家已破,痛定思痛,實在是悲多歡少了。

終是官官相護

  封建朝代的官場中,官總是為官,案子雖說是平反了,但對承辦此案的大小官員,在處理時,仍是極盡維護之能事。楊昌濬雖然革職了,光緒四年又複起用,官至漕運總督、閩浙總督。劉錫彤雖是充軍到黑龍江,但對劉錫彤的兒子劉子翰卻完全開脫了。胡瑞瀾奏複時捏造說劉錫彤兒子早於一年前回家去了,刑部對這一點雖沒有再提,仍是說他兒子與此案無關。其餘所有承辦此案的知府、知縣,都隻是革職了事。

  劉錫彤、楊昌濬都曾行賄,刑部卻說並無賄送情事。我父刑傷幾成殘廢,我看到時還是兩膝創傷累累,刑部卻說刑傷業已平複,並無傷筋折骨情事。所謂平反,實是反而不平。

  對其他有關人員處理也是很輕的,餘杭仵作沈祥,將病死屍體認作服毒,檢驗不實,使無辜慘遭重刑,隻是杖80,徒二年。

  劉錫彤的門丁沈彩泉,毫無根據即說是砒毒,也隻杖100,流3000裏。

  陳竹山在監病死。章綸香為虎作倀,寫信給錢寶生叫他承認賣砒,但隻是革去訓導,杖刑都免了。

  對不應加罪的,卻判了罪。如沈喻氏杖100,徒四年;王心培、王林、沈體仁也杖80。畢秀姑吃了這樣多的苦頭,也要杖80。我父舉人革職。至於楊昌濬、胡瑞瀾,刑部在疏奏時並未提出參革意見,是慈禧下平反諭旨時,將兩人革職的。還有刑部主事某因資助沈喻氏旅費,也受到處分。

虎口餘生

  我父出獄後,家產蕩然,生活困難,依靠親友幫助,贖回幾畝桑地,以養蠶種桑為生,專心研究孵育蠶種。餘杭盛產絲棉,行銷省外。我家世代養蠶,對育種積有一定經驗。過了三年,我父親所育蠶種名氣就傳開了,遠近都來買。蠶種的招牌記號是“風參牡丹,楊乃武記”。凡我家出賣的蠶種,都蓋上這個牌記。每到育種時,全家大小日夜忙碌,家裏生活也日漸好轉。我母親有一天到桑園去收取晾曬的衣服,眼晴碰壞了,從此失明。

  有人說我父親出獄後做訟師,不是事實,不過有時也替別人寫寫狀子。狀子寫在一塊水牌上,要當事人自己抄。自己不會抄,就請別人抄,抄好即抹去,因為是驚弓之鳥,怕官府來找麻煩。也有人說,我父曾在上海《申報》報館做過事,也不是事實,我父親沒有到上海做過事。1914年9月,我父因患瘡疽不治身死,年74歲。墓在餘杭縣西門外新廟前。

  畢秀姑出獄後,回到餘杭,在南門外石門塘準提庵出家為尼,法名慧定。庵裏沒有香火,以養豬、養雞了其殘生,死於1930年,墳塔在餘杭縣東門外文昌閣旁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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