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可錯殺一千也不放過一個”到底是誰講的? |
我小時候上學的時候,說到國民黨對共產黨的凶殘,書上常有一句:“寧可錯殺一千不要放掉一個”。
那時候大家都以為是蔣介石說的,是蔣指示國民黨匪幫屠殺共產黨的命令。
很久沒有見到這句話了,幾乎都遺忘了。我想遺忘這句話的不僅僅是我,還有媒體,我們的電視紅局也幾乎不提這句曾經是億萬人民都知道的名言了。為什麽呢?
漫步青雲又把這句話提出了作為蔣介石的罪狀。
正好,接著這個機會,找個這方麵的帖子給大家看看,究竟這句話來龍去脈如何。
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多找找這方麵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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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帖時間:2013-2-28 12:5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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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狼心蒼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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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2013-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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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12:5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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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寧可錯殺一千也不放過一個”到底是誰講的? |
http://www.fyjs.cn/viewarticle.php?id=222686
提起國民黨反動派的白色恐怖,大家都會想起老虎凳、辣椒水,想起蔣介石那一句瘋狂的叫囂:“寧可錯殺三千,不可放走一人”!
不過,史料看多了,才慢慢明白,原來這些印象大都來自於小說和電影,而在很多時候、很多地方,國民政府的統治並不嚴厲,“白色恐怖”其實並非常態,即使是在所謂“特務密布,軍警林立,控製最為森嚴“的上海灘,馬列主義的著作也不是完全被禁止出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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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帖時間:2013-2-28 12:5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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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狼心蒼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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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2013-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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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12:5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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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2 |
一、“寧可錯殺三千,不可放走一人”這句話,既不是蔣介石說的,也不是國民黨的政策。
長期以來,很多人都以 訛傳訛地認為,蔣介石下令實行了“寧可錯殺三千,不可放走一人”的屠殺方針。團結出版社2004年出版的《陳立夫大傳》便如此記述:“蔣介石在1927年 四一二反革命政變後,對於逮捕的共產黨員和進步人士采取‘寧可錯殺三千,不可放走一人’的殘暴政策,大肆屠殺。”解放軍出版社1997年出版的紀實文學 《穿過硝煙的握手》視乎也證實了這一說法,文中在關於蔣介石與蘇聯大使商談第二次國共合作、一致抗日的問題時這樣寫到,蔣介石表示可以讓中國共產黨合法存 在,“語氣那麽大度與肯定,仿佛對共產黨舉起屠刀,咬牙切齒喊出‘寧可錯殺三千,不可放走一人’口號的不是他而是別人。“
其實,“寧可錯殺三千,不可放走一人”這句話,並不是蔣委員長說的,而是出自於桂係軍閥陶屠戶之嘴。
這位陶屠戶,名叫陶鈞,與他的上級胡宗鐸一樣都是湖北人,因打仗賣力,得以在地域觀念十分濃厚的廣西軍事集團中嶄露頭角。1927年4月12日,蔣介石 在上海開始“清共”,3個月之後,汪精衛在武漢“和平分共”,是謂“寧漢合流”。沒過幾天,寧漢又分流——南京軍事集團中的李宗仁與武漢軍事集團中的唐生 智鬧翻了,桂係西征,第19軍在軍長胡宗鐸、副軍長陶鈞的指揮下於當年11月一鼓作氣殺回老家。
而當時的武漢三鎮,紅旗依然不倒,中國共產黨 領導的各種遊行示威和武裝暴動此起彼伏,僅桂係來漢的那個月就發生兩起重大事件:11月中旬,人力車工人領袖馬得勝率領群眾幾千人攻打友益街,試圖奪回被 國民黨改組的總工會;11月下旬,震寰紗廠又鬧工潮,幾千名工人和學生在集會上當場處決5名“工賊”。
亂世用重典,便在這一背景下提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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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帖時間:2013-2-28 12:5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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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狼心蒼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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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2013-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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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12:5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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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3 |
胡宗鐸成立全省清鄉督辦公署,自兼“督辦”,升陶鈞為新擴編的18軍軍長、兼公署“會辦”。黑雲壓城,一度是大革命中心的江城終於進入最黑暗、最恐怖的時期。
《胡宗鋒、陶鈞在湖北的統治與崩潰》一文披露了這樣一段史料:據程汝懷的副官長郭亞屏談:武漢衛戌司令部軍法處長餘良才拿著一張軍法處的犯人名單向陶鈞 請示,名單上案情輕重不等,有的可以交保,有的可以定案,有的還待繼續偵查。陶鈞接過來信筆一圈,批上“一律槍決,以免麻煩”8個字,誰知圓圈劃大了,把 寫簽呈的軍法官姓名也圈了進去,餘良才用手一指說“這是法官”,他才意識到圈圈沒有畫準,便一麵改劃一麵說“法官不殺。”
陶屠戶的草菅人命,可見一斑。
震寰工潮剛一平定,避難在日租界的國民黨左派、國共合作時期原湖北省政府教育廳長李漢俊、財政廳長詹大悲又被軍警帶走,並於當晚(1927年12月17日)慘遭槍決。
—九二八年元月,由於武漢當局大開殺戒,引起一片非議,陶鈞便在“總理紀念周”上拍案嗥叫:“有人說我陶鈞亂殺人,我姓陶的,寧可錯殺三千,不可錯放一人!”①
而胡陶兩人的政治部主任、督辦公署秘書主任盧蔚乾,則能加以旁證。他在一篇文史資料中回憶:抗戰期間,陶鈞在重慶,曾去拜訪李濟深,談話之間,滿口進步 名詞。當時有人問他:“你在武漢時說,寧可錯殺三千,不可漏網一人,那是怎麽回事呢?”陶鈞回答道:“此一時也,彼一時也。”②
可見,說這句話的,是陶鈞,白紙黑字,鐵證如山,而史料上卻找不到蔣介石說這句話的確鑿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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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帖時間:2013-2-28 12:5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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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狼心蒼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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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2013-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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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12:53: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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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4 |
相反,蔣介石於4月15日發布的清黨布告,也隻是說將首要各人“分別看管監視,免予活動,致釀成不及阻止之叛亂行為,仍須和平待遇”。對於“如有借端擾動,有礙治安者”,才“定當執法以繩其後也”。
1927年5月,國民黨成立中央清黨委員會,確定清黨六大原則,主要內容為清黨時期停止入黨;所有黨員經審查再發黨證;土豪劣紳、貪官汙吏、投機分子、 反動分子及一切腐化、惡化分子一律清除;3個月不向黨部報告工作者,取銷黨員資格等,全篇同樣無一個“殺”字,這與肅反擴大化中各級下達鎮壓指標的文件是 大相徑庭的。
也許,有人會問,即使老蔣沒有這樣說,那會不會表達過類似的意思呢?比如,1993年大陸出版的《蔣介石詳傳》中就這樣為蔣介石 作傳記:蔣對楊虎、陳群說:“凡是可以殺的,一律殺,寧可錯殺,不可錯放。”然而,這一史料出自於何處呢?根據該書的注釋,筆者經過一番追蹤,終於發現這 句話的原始出處為1949年出版的《蔣黨真相》。
原文如下:
“四;一二”以後,就由吳稚暉出麵提議“清黨”,並在南京另立“政 府”與“中央黨部”,與武漢分裂。五六月間蔣介石派“清黨”的要員楊虎、陳群兩人(上海人民叫他們為“狼虎成群”)到寧波去“清黨”,因為寧波是蔣介石的 家鄉,所以楊虎、陳群特別向蔣請示方針,蔣介石對他們說:“凡是可以殺的一律殺。寧可錯殺,不可錯放!我們將來終是要給人殺的,不如多殺幾個。”蔣介石自 己知道是一個紙老虎,所以隻能以殘殺來壯膽逞威,“唯懦弱者最殘忍”,的確是至理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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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帖時間:2013-2-28 12:5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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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紅袖論壇 http://bbs.hongxiu.com/index.html
不確定。也許兩黨都用過。還是那句話,誰也不必誰幹淨,就別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