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那邊的姑娘

我是一個簡單的女生,一個喜歡大海的女生. 如果我們是知己,也許我們可以一起去海邊走走,看看,聽聽海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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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首屆高校bbs偵探推理大賽試題(南大卷)

(2006-06-15 20:41:08) 下一個
文章來源: 海賊王

全國首屆高校bbs偵探推理大賽試題(南大卷)

第一類題目:
1.自然死亡、氰化物中毒的屍斑的顏色有哪些特征性的表現?
2.高壓中電而死的特征?
3.溺死的特征?
4.劇烈運動後死亡與正常死亡有什麽不同?
5.若是大量出血引起的痙攣應該如何處理?


第二類題:
有3頂白帽子和2頂紅帽子,一個智者讓3個聰明人分別戴一頂,其中一個人可以看到其它
兩個人的帽子,但是看不到自己的,智者讓大家說出自己的戴的是什麽帽子,過了一會
兒沒
人說,又過了一會兒,還是沒人說,大家都知道了自己戴什麽帽子了?

第三類題:

【9月5日上午9點27分,綾裏法律事務所】
  電話鈴聲響起,原來是所長綾裏千尋(出色的女律師)打給她妹妹的,拜托她在開

以前保管一下證物--一個表麵象"思想者"的雕像,其實是個座鍾,按一下按鈕就會報
時的。她已經把裏麵零件拿走了,取而代之的是放入了一份文件,那就是證物。約好晚

9點讓她妹妹去事務所去拿。
【9月5日晚上9點零8分,綾裏法律事務所】
  成步堂(律師,綾裏法律事務所職員,可以說所長的弟子)來到事務所找所長,聞

了血腥味。進入所長室,發現一個女孩正扶著奄奄一息的所長靠在牆上。女孩見到成步

後就暈倒,成步堂將其安置到休息室後回來看所長,經現場堪察發現
1.所長身體有餘溫,死沒多久,從傷口看是當場致命的。
2.所長身邊是橫臥著的凶器--"思想者"的雕像,實際上是一個座鍾。
3.地上都是玻璃碎片,那是白天成步堂幫所長新買的立式台燈的玻璃碎片,發票還在他

兒。
突然窗外有人大叫,原來對麵旅館有個女子正拿著電話話筒看著這裏。成步堂回到

息室發現女孩已經醒了,原來她叫真宵(所長的妹妹)。不久警察就來了,原來是對麵

女子報了警,對現場進行保護和堪察。真宵被作為嫌疑犯而逮捕了。
【9月6日早上8點零4分,拘留所探望室】
成步堂:"我相信所長不是你殺的,因為所長經常提起你,你們的感情應該很好。我
要當你的辯護律師。"
真宵:"你真的相信我?"
成步堂點了點頭,"這也要你的合作,首先你告訴我為什麽回去事務所?"
真宵:"是姐姐讓我去的,說是要我保管一項證物,具體是什麽我也不知道,她把它
藏在了那個'思想者'的座鍾裏了。但是我去的時候姐姐已經…………"
成步堂:"這件事還有人知道嗎?"
真宵:"姐姐是給我打電話的,應該沒有人知道的吧。"
成步堂:"那麽也就是說沒人知道,那也沒人可以證明你說的是真的?"
真宵:"應該是吧!哦,對了,我的手機有錄音功能,我當時正在錄音,和姐姐的談
話應該都錄了進去了。不過手機現在在警察那兒。"
成步堂:"這個沒關係,那你姐姐平時有什麽仇人嗎?"
真宵:"這個我不大清楚。她是律師,難免會得罪人的。"
談了一會兒,成步堂就離開了。
【9月6日早上10點12分,警察局】
成步堂查看了目擊證人的證詞和現場堪察的結果。
目擊證人即是報警的女子,名叫鬆竹梅世。證詞如下:"當時是晚上9點左右,她正

窗口,正好看見一個長頭發的女子被人襲擊,襲擊她的就是被告席上的那個女孩,女人

開了最初的攻擊後,就往右邊逃去,讓後女孩追了上去,用手裏的凶器砸向長發女子,

器好像是一個很像思考者的鍾。這時好像還有一個男的走了進來,然後我就趕快報警了
。"

警察還將現場的堪察的圖也給了成步堂
見凶殺現場俯視圖
http://bbs1.nju.edu.cn/showfile?name=凶殺現場俯視圖.bmp
臨走時,成步堂還要求查看的真宵的手機,錄音的內容與真宵說的一致。
【9月6日下午1點43分,旅館梅世的房間】
成步堂向梅世說明來意,想詳細了解一下當時的情況,想不到梅世的房間裏還有個

人,梅世介紹道:"他叫小中,是我的男友,和我一起住這兒"
成步堂:" 那案發時他也在這裏?"
梅世猶豫了一下:"是的,他和我都在這兒?"
成步堂轉向小中:"你也目擊了這一切?"
小中:" ……是的……"
成步堂:"為什麽昨天警察來調查時沒有你的證詞呢?"
小中:"我又不知道警察什麽時候來,當時我出去買東西了,梅世作口供不是一樣嘛
。"
成步堂:"那他也可以出庭作證嗎?"
小中:"我想應該可以吧。"
成步堂又轉向梅世:"對了,還有那個凶器不是個雕塑嗎?你怎麽知道它是鍾呢?"

梅世有些慌:"當時是9點左右,九點鍾不是回叫嗎?這兒離那兒很近,我聽見的。"

成步堂:"那你們還有沒有聽見是麽聲音沒有,比如死者有沒有說出凶手的名字?"

小中:"沒有聽到,不過好像聽到一聲響聲,是玻璃破了的聲音。對,是一個立式台
燈倒下發出的聲音。"
"謝謝你們的合作,我就告辭了。打擾了。"成步堂轉身離開了,走時不經意間,從
抽屜的狹縫裏看到了一個黑盒子,是竊聽器。這下成步堂更有底了。
【9月7日上午10點,地方法院第一法庭】
法庭上,成步堂詳細的說明了證詞的疑點,並且拿出了怎樣的證據指證了凶手。

問題:
梅世和小中的證詞的漏洞是什麽?成步堂手中又有什麽證據可以指證他們使他們無法反




第四類題目:

晚上6點05分,南京梅新公寓204房間裏擠滿了警察,被害者時這裏的住戶陳傑。
偵探楓問管理員:"是你報的警吧。能不能講講當時的情況?"
"今天中午陳傑從紐約出差回來,由於他不在時有一些水電費的帳單和一些口信、寄
存物之類的東西。所以我整理了一下,在傍晚大概5點過一點時,我拿上來想給陳傑,按

幾下門鈴,沒人應,我就順便轉了一下門把手,沒想到門沒鎖,就推進來了,看到地上

個帶血的啞鈴。在臥室的門口也有血跡,我就推開門,發現陳傑身上都是血,趴在那兒
一動不動,我當時慌了,
就馬上報了警。"
"那下午有沒有人來找過死者?"楓接著問。
"有,名單在進出記錄上應該有,為了公寓住戶的安全,外來人員進出都有記錄的。
我現在就去拿。"
"麻煩你去查看一下,並把他們找來詢問一下,可能會有什麽線索。"楓對邊上的一
個警員說。
警長又將現場的堪察向楓仔細的介紹了一下,被害人死時趴在自己的電腦桌上,死

是被害人被人從後麵用鈍器擊打頭部致死,凶器應該就是那個啞鈴,啞鈴上的指紋很模

,查不出來。電腦的窗口是在一份報告上,在報告的最後留下了一段雜亂的字母"ertfcv
bhjki87yhn",死者的食指死時指在n鍵上,警長考慮這也許是死者提供"dying
message" 但是也看不出什麽明堂,可能是死者在死前掙紮時無意留下的。床上擺著的是
打開的行李箱,衣服之類的東西還在裏麵,電腦桌上放著一些資料,從內容上看是一些
國外的考察的記錄,還有一個倒著的小型錄音機,裏麵有一卷磁帶,電腦桌邊的書桌上
堆著幾份資料,也是關於這次考察的,資料裏麵還夾著一些簽名,上麵放著一個現在很
流行的美式小鬧鍾,旁邊散亂得放著機票、身份證、護照等。
這些東西上都隻有死者的指紋。
現場的示意圖如下
http://bbs1.nju.edu.cn/showfile?name=凶案現場圖示.bmp
警長和偵探楓開始聽錄音機中磁帶的內容,開始十來分鍾都是有關工作的記錄,這

門鈴響了起來,接著是死者放下錄音機的的聲音,之後隱約有談話的聲音,但是聽不清

可能是兩個人在客廳裏交談,期間有清楚的嘀^^嘀^^的兩聲,是鬧鍾的聲音。兩人大概

談了2分鍾左右,有人走進了臥室,不一會兒就有死者的慘叫聲,和"啪"的一聲,應該是
本來豎放的錄音機摔倒的聲音,然後是有人匆匆離去的腳步聲,接下來的都是沒有聲音
的空白部分。
"通過這個錄音,我們能也隻能知道死者是在下午2點過2分左右被殺的。"楓對警長
說。
"這樣已經大大減少了偵查的範圍了。"警長嚴肅的回應楓的話。
這時下午來拜訪的徐斌、陳亮、楊華都被帶到了,以下是他們的口供。
徐斌的口供:
我是陳傑的同事,今天他從紐約回來,我就去機場接他,他是中午11點40分到的,

們在機場吃了頓午飯,到他家的時候要12點30左右了,因為下午還要上班,所以幫他搬

行李,稍微聊上幾句就走了。出來時是12點43分,因為要進出登記,所以時間記得比較

清楚的。在到公交車站的路上,我還遇到了陳亮,他是陳傑的弟弟,我認識。大概下午1
點20分左右到了公司,下午就一直在公司了上班,這個有同事可以作證。至於錄音,陳
傑有工作時邊寫報告邊錄音記錄的習慣。
陳亮的口供:
我是陳傑的弟弟,哥哥從外國回來,中午時打電話來說帶了些禮物要給我和爸爸媽

,但是因為要寫什麽報告之類的沒有空,所以叫我來拿一下,我們家是在城郊的,哥哥

為工作的關係才住在城裏。我在從車站來的路上還碰到了哥哥的同事徐斌哥哥,他說他

從哥哥家來,我到這裏的時間時12點48分,哥哥當時正在收拾行李。然後就聊聊家常,
問我爸媽身體怎麽樣,要我好好讀書,我也說媽媽叫他有空回家,哥哥總算是我們家第
一個出國的,要好好慶祝一下。聊了一會兒,我拿著哥哥給我們的禮物走了,走的時候
是1點30分,我回到家後就去上學了。真的沒想到哥哥竟然會出這種事。
楊華的口供:
我和Kane是大學同學,哦,Kane是陳傑大學時BBS的ID,我們都這麽叫的他的,就像
他們叫我Zero一樣,畢業後他工作了,我則考上研究生,這次他去紐約,我托他幫我帶
紐約尼克斯隊NBA明星的簽名 ,他在美國上BBS時,告訴我他弄到了,所以一知道他回來
了,一下課就馬上趕過來了。是下午2點30分做完學術交流報告後就趕來了,到這兒時是
2點56分,管理員說Kane他沒出去,可是我按了好幾次門鈴,沒人開門,然後我打他電話
也沒人接。我想可能是太累了在睡覺,所以就掃興的走了。走得時候是3點零8分。之後
就會學校去了,大概3點30分到學校的,之後就一直在宿舍裏上網,有舍友可以作證。
"他們說的與登記是吻合的,也就是說他們在案發時,都有不在場的證明。又沒有其
它的人來過找過死者,這下難辦了。"警長看著楓說。
"可不可能是鄰居作的案?當時在公寓裏的住戶又誰?"楓轉過來問管理員。
"住這兒的12戶都是上班族,下午除陳傑外,都去上班了,沒人在。"管理員回答道

楓和警長都陷入了沉思中,突然楓像是想起了什麽看了看表,又看了看書桌,之後

對電腦屏幕琢磨了一番,神情豁然開朗。
"一切證據已經有了,那些不在場證明也沒用了,而且死者在死時已經指證了他。"
楓激動的說。
這時警員拿來了驗屍報告,楓看了之後微微一笑:"果然和我想的一樣,我倒要看看
凶手還有什麽可以反駁的。"


請問凶手是誰?楓到底想到了什麽,才說這些不在場證明沒有用了?怎樣可以證明楓的

理是真確的?驗屍報告上寫了什麽?那段亂碼到底是什麽意思?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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