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那邊的姑娘

我是一個簡單的女生,一個喜歡大海的女生. 如果我們是知己,也許我們可以一起去海邊走走,看看,聽聽海的聲音.
個人資料
正文

周末疑案17答案

(2006-04-30 03:47:29) 下一個
這次海 姑娘,neutrino,醜姑娘(好像是第一次寫分析哈?),bluebird20,IQ0,jdu001打對了,零零發很仔細的分析了半天,答案也值得參考。楓的回答可作這樣的解釋:若許假手讓宋殺掉陳功,那這就是一樁凶殺案(破產公司經理複仇),會引起媒體的注意,從而導致公司股價的下滑,甚至破產。但把陳功偽裝成自殺,則反而會挽回公司的聲譽,也許這就是許的真實想法。另多謝玲瓏美女的建議。 僅憑“棄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可以做“乍”字解釋,盡管分析正確,卻顯得證據不夠充分。試想若王馨和陳功有關係,而又拒絕了陳功的求婚,真是可以發出“棄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 亂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煩憂”這樣的感歎來表達對感情的困惑。 請看參考答案 陳功的自殺有很多疑點。首先,陳功是不是自殺呢?絕對不是!盡管他有機會拿到手槍,傷口處有硝煙反應,證明是近距離中槍。他握槍的手有硝煙反應,證明他開過一槍。但若是凶手先近距離開槍擊中陳功的頭部,然後把槍放在他手中,讓他握住對那本失蹤的謎語辭典開槍,會使他手上也會有硝煙反應。因為謎語辭典足足有一千多頁,子彈無法貫穿,所以可以將辭典和陷在裏麵的子彈一起帶走。最後,凶手將備用子彈裝進槍中一發,造成彈夾中隻少兩發的假相。但這樣,剩下的5發備用子彈就不能留在現場,否則那少掉的一發子彈會引起警方的懷疑。  斷定是他殺的證據是那封遺書。那封遺書的疑點很多。首先,遺書筆跡和陳功平時筆跡不同,但確實是他寫的。其次,他在遺書中提到他向王馨求婚,但這件事被多人證明沒有發生過。這自相矛盾的遺書應當如何解釋?答案很簡單,這封遺書是陳功在凶手的逼迫下寫的!陳功故意用和平時不同的筆跡寫字,寫上從沒有發生過的事情,目的就隻有一個:讓辦案人員認為這封遺書是假的。他想傳達的信息是:自己是被他殺,並不是自殺!  那凶手是誰呢?嫌疑人有三個,就是可能拿到槍的三個人:宋明理,趙卓成和許敏乍。  首先可以排除宋明理。宋明理有很強烈的殺人動機。但第一,他沒有員工卡,他無法進入陳功的辦公室。第二,如果是他殺死陳功,並偽裝成自殺,那麽他就不會在8點再次闖入現場。並且陳功的死亡時間是晚上7點半,所以在宋明理闖入時,陳功就已經死了。因此宋明理不可能是凶手。  趙卓成的嫌疑很大。但總經理許敏乍的電話消除了他的嫌疑。晚上7點,許敏乍曾通過手機和陳功有過2分鍾的對話。那時趙卓成已經離開了,而陳功還活著,所以趙卓成沒有嫌疑。而且,趙卓成知道陳功和秘書王馨並沒有特殊關係,所以他一眼就可看出陳功在遺書上設的詭計。更何況,趙卓成沒有必要冒風險殺陳功,他已經暗中提供便利,想借宋明理之手殺死陳功。  那剩下的總經理許敏乍會不會是殺人凶手呢?很有可能。第一,他有很強烈的殺人動機,希望陳功死,而且是因自殺而死。通過其他人的證詞可以看出,陳功決不會乖乖的自動離職,而且他手上應該還握有對許敏乍不利的把柄。所以許敏乍希望陳功死。但矛盾的是,許敏乍卻不能借宋明理的手殺了陳功。因為宋明理殺死陳功,新聞就會被媒體利用,對公司造成負麵影響。所以在一開始,許敏乍救了陳功。對許敏乍來說,唯一有利的結局就是陳功自殺!這就是為什麽凶手一定要趕在宋明理之前殺死陳功,並偽造成自殺的原因。  雖然沒有許敏乍使用員工卡打開陳功辦公室的記錄,但這不能證明他不是凶手。他可以很簡單地進入陳功的辦公室。他隻需打電話給陳功,聲稱有事找他,而自己的員工卡忘帶了,要陳功開門。凶案當晚,陳功死亡之前,隻接到一個電話,就是7點鍾許敏乍打給陳功的那2分鍾的電話,這正是他進入陳功辦公室殺人的證據。  另外,從警方的詢問可以看出,他不確定陳功和王馨有沒有關係。凶手不知道陳功和王馨根本沒有關係,所以沒有發現陳功在遺書中說謊了。而三個人中,符合條件的,除了宋明理,就隻有許敏乍了。  最後,我們還會發現,在陳功的遺書中,也提示了誰是凶手。陳功知道自己肯定會死,所以留下了線索。縱觀他的遺書,你不覺得這一句話很奇怪嗎?  “棄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 王馨曾經說過,陳功喜歡用公司員工的名字作為謎底編製謎語,這句話很明顯就是一個謎語。“棄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昨日之日不可留,將“昨”去掉“日”,就是“乍”。陳功最後用謎語暗示了許敏乍就是凶手。  案件回放:  當宋明理暈過去時,許敏乍偷偷將槍和備用子彈拿走。凶案那天,他靜候王馨,趙卓成離去,隻剩下陳功一個人在辦公室裏。晚上7點時,他打電話給陳功,確認他還在辦公室加班,就辦公室找他。陳功給許敏乍開門,一進去,許敏乍就掏出手槍,強逼陳功寫下遺書。許敏乍拳法和槍法都很厲害,陳功根本沒有反抗的可能。許敏乍等陳功寫完遺書,他就將他打死,並造成自殺的假相。但他沒想到,一向狡猾的陳功在遺書中做了手腳,還將他是凶手的事揭露了出來。。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