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疑案39 旅館謀殺案
(2006-03-24 19:20:07)
下一個
當!當!當!……”晚上七點的鍾聲響起,洪亮而悠揚,回蕩在整個旅館的四周。
忽然,從旅館的二樓跑下一個女服務生,邊用手指著二樓,哆嗦著說不出話來。旅店老板馬上意識到出了什麽事情,就問:“到底出了什麽事情?不要急,慢慢說。”
“那個房間的客人好像被殺了。”她激動了半天,終於吐出句關鍵性的話。
等大夥跑到二樓,都看到了一幕令人驚訝的場麵:床上的人依舊平躺著,頸部下方卻已插著一支短箭,傷口正在不斷地冒血。
到底還是旅店老板膽子較大,靠上去探了探對方的鼻息。
“或許還有救,快叫救護車,還有,順便報警。先拿點藥來,幫他止血。”
警車和救護車幾乎是同時趕到。警察們快速地抓排了幾張照片作為取證後,就讓他們把人送上了救護車。剩下來的就是警方的事情了。
警方帶頭的是greenpine,正指揮著他的手下對現場進行檢查。屋內擺設很簡單,靠窗的是一桌一椅,旁邊是一個老式落地鍾,角落裏有一張床。現場雖是平頂房,但屋的正中央卻開了一個方形的天窗,不算大,剛好能伸進一個成人的腦袋。屋內的窗戶都是緊閉的,但天窗卻是開著的。很快,警察們又發現了在天窗的下方有一張小弓,約有30厘米長,弓的中央還有一個瞄準口,應該是用來定位瞄準的。凶器是支極其鋒利的短箭,若不是發現得早,搶救及時,恐怕早已鬧出人命來了。短箭和小弓剛好配成一對,上麵有幾處淡淡的灰色。另外在床下還找到了一個小巧的球型耳綴。但是所有的證物上都沒有留下指紋。
心中暗暗有了個計較。忽然他發現一個眼熟的身影靠近,正打量間,倒是對方先開了口:“greenpine,這麽巧,是你來辦案啊。”
greenpine至少花了十秒鍾才認出對方:“海姑娘,原來是你,什麽時候進來的?”
“事情發生時我碰巧也在這裏。案子有什麽麻煩嗎?要不要我幫忙。”
“我看不用了。哈哈,這次的案子好像很簡單,我一個人絕對可以搞定。不用勞動我們的小偵探出馬。”greenpine看來是一副成竹在胸的樣子。
“真的麽?那我就先作壁上觀,或許我能提供點什麽見證也說不定。”
“那也好,不過不許你搗亂,就在一邊瞧好吧。”
“牛皮王!”海姑娘心裏犯嘀咕,嘴上還是堅決地保證:“沒問題。”
第一個受到盤問的人自然是旅店老板。
“你是這家旅館的老板吧,有幾個問題想要請教。”開始例行公事。
“greenpine有什麽問題盡管問,本人知無不言。”
“首先是你的名字,然後介紹一下你店裏的情況,當然還包括那個受傷的房客。”
老板想了想,謹慎地答道:“鄙人姓劉,叫劉富貴。本店隻有上下兩層樓,下麵一樓是餐館,二樓是我們自己住的地方,而且一般是不收住店客人的。但是呢,長官你也知道,我們這裏地處郊區,交通不是很方便,如果萬一有客人留得太晚或者是喝醉了不能回去的話,我們還準備了另外一間房子供臨時住宿,也就是今天出事的那個房間。至於那個出事的房客嘛,以前是來過幾次,也不能算是熟客吧,不是很了解。”
“你們這裏的廁所好像有點小哎,隻能男女合用吧?”海姑娘趁機發牢騷。
“這個,也是沒有辦法,都是小本經營嘛,我想搞得幹淨點一個就夠用了。”
“你這個落地鍾很別致啊,是古董吧?”
“勉強算是吧,其實也就幾十年光景,要真正成為古董可能還要再過個幾十年,嗬嗬。”老板嘴上謙虛,臉上還是不免露出得意之色。
“咳,”打斷他的問話,“事發前後,你有沒有看見什麽可疑的人出沒?”
“這個……當時我一直在忙裏忙外的,大家都可以證明我一直沒有停下來過……哦,對了,昨天深夜我聽見這個屋子似乎有動靜,好像是小偷爬上屋頂,不過很快就跑掉了,沒有失竊,當時我也沒有看清楚那個人是誰。我記得今天和那個房客一起來的好像還有兩個人,不過都已經回去了。”
“那兩個人叫什麽名字?有什麽特征?……哦,等一下,小劉,過來一下,”示意另一個警察過來,轉頭對劉老板說:“這些情況你就告訴他好了,務必盡快把人找到這裏來。”
這時跑進一個警察,簡要地向匯報了初步的調查結果:
“從被害人身上找到的身份證已經被證實,的確是他本人的。這裏是他的一些個人資料,至於更具體的詳細情形尚在進一步調查。”說著,遞上了一份資料以及被害人的身份證。
海姑娘湊過頭去,瞄了一眼,隻見上麵寫著:
姓名:陳飛雄 性別:男 年齡: 26 歲
婚否:未婚 職業:電器設計師 愛好:收藏鍾表
家庭地址:…………
“幹得不錯,這麽快就弄出來了。有沒有了解過這個人和誰有過私人恩怨?”
“這個,目前還沒有。據他的一些同事反映,好像也沒有和誰有很深的仇怨。”
“哦,是這樣啊,我知道了。你先回去吧。”略感失望,回頭對海姑娘說:“看來時間尚早,小海,我們先來研究一下這些照片。”
“好啊,我求之不得。”
“你看,照片裏的床單非常整潔而且幾乎沒有什麽不自然的褶皺痕跡。這個人是因為喝醉酒而被服務員抬到床上的,根據服務員的回憶,從她把人扶上床到第二次開燈進去發現被害人脖上中箭這段時間內,這個床一直就被人沒有動過。旅店的人也都說事後沒有碰過現場的任何東西。照常理推斷,這裏應該就是案發的第一現場。我沒有說錯吧?”
看到海姑娘點頭讚同,更有信心,繼續說:“從現場找到的凶器來看,凶手明顯是利用了弓箭和天窗這個特殊環境作案,然後逃之夭夭。我想案犯必定要用到梯子之類的才能爬上去,旅店的梯子的確被人動過,房頂調查的結果隻發現了些殘破的磚瓦。事件發生的時間被推定在晚上七點左右;而有可能構成犯罪嫌疑的,要同時具備熟悉被害人以及這家旅館這兩個條件。旅店老板勉強算一個,還有就應該是和那個房客同來的那兩個人。我們隻要在這些人當中,找出當時誰有時間作案就可以了。”
海姑娘點點頭。“我暫時沒有反對意見,不愧是幹了多年的警察,經驗豐富。”她也由衷感到,這次的腦筋還是蠻靈光的。雖然她隱隱感到不妥,但一時也找不到更合理的解釋。
約莫過了一刻鍾,小劉去而複返,帶回來一個女的,看樣子就是劉老板所提及的被害人的兩個朋友之一。小劉和他的上司交流了幾句就走了。
指著身份證上的照片問:“你是虞夢吧,認識這個人嗎?”
“當然了,他是陳飛雄嘛。剛才我們還在這裏一起吃飯。怎麽了,他出了什麽事情嗎?”
拿出個球型的的耳綴,“這東西是不是你的?”
“啊,這個的確是我的。怎麽會在你們手上?”
“這個,可能要問你了吧。剛才你的那位朋友被人用弓箭弄傷了,我們正在調查這事情。”
“有這種事?不會吧。這個耳綴,其實我也不知道怎麽丟的,出門時我還照過鏡子,當時還都在的,回去後才發現少了一個。本來我們和另一個朋友林家偉在這裏小聚,他要出遠門了,我們給他送行。三天前我還幫他買了火車票,順便帶來給他。當時我們三個人一直呆到六點半以後吧,後來家偉說有事情先走了。我們兩個又多留了會,好像飛雄又喝醉了,實在回不去,就留在店裏,我自己一個人先回去了。本來想明天再來接他的,哪知道會變成這樣……”
“在旅館的這段時間裏,你有沒有離開過他們兩個,比如說去上了趟洗手間?”海姑娘問。
“當然有了,我記得大概是在6:30左右去過洗手間,但馬上就回來了。以後就一直沒離開過。”
“晚上七點左右,你在幹什麽?”
“你們不是懷疑我吧?!……我當時正在回家路上。我家離這不遠,走路的話也就20分鍾的工夫。大概7:10就到家了,我家人和鄰居可以為我作證。”
“這個我們會去調查,暫時沒有問題。呆會可能還會問到你,所以請你暫時不要離開。”
“她說的與實際基本吻合。”海姑娘指了指的筆記。上麵記錄著:6:20,林家偉離開過,是去上洗手間;6:35,林家偉離開旅館,同時陳飛雄去上了趟廁所;6:45,陳飛雄完全醉倒,被抬進房間;6:50虞夢付帳離開了旅館。
“好像沒什麽用,你知道,親屬的證明往往是靠不住的。”
“那有什麽關係,反正下麵我們還有最後一個人要見。”
林家偉終於來了。他可能已了解到了事情的大概,取證也進行得比較快。
“你就是林家偉?能不能先介紹一下你今天晚上行程?”
“這個沒有問題。”由於有了心理準備,他倒是顯得從容。“本來過兩天我就要去外地出差了。可能要呆很長一段時間,我的這兩個朋友就約定給我送行。以前我們就有過這種聚會,地點通常是輪流提議。哦,虞夢還帶了火車票給我,這個她應該已經對你們提起過了吧。”
“能把你的火車票給我們看看嗎?”海姑娘插嘴問。
“當然可以。”說著,林家偉就從口袋裏掏出車票,他居然一下子掏出了三張火車票。
“怎麽有三張?都是她給你買的?”也來了興趣。
“這個,我也不知道她是怎麽想的,可能是想讓我多點選擇吧。”
海姑娘拿過三張車票,認真比較了一下。票子對應的火車都是兩天後從本地出發到省會城市。區別隻在時間上。三張票的具體時間分別是早晨六點,下午三點,以及晚上十點十分。在第三張票的時間後麵,卻被惡作劇似的添上了幾筆,變成了“10:10:30”。
海姑娘指著那被添加上去的數字“30”,好奇地問。“這個又是什麽?”
“我也不清楚,虞夢給我的時候就有了。她就是這個性子,平時愛開點小玩笑。”
“對了,離開旅館以後你去了哪裏?據我們所知,你開車回家,如果走大道,需要二十分鍾,換走小路的話隻要十分鍾就夠了。但是你今天回到家居然花了三十多分鍾,有這回事嗎?”言歸正傳,切入正題。
“你要知道,本來我也是習慣性地撿小路走。那條路向來就很少有人經過,路也小。誰知到了半路,有棵大樹倒在路中央攔住去路。我一個人又搬不開,隻好倒車出來改走大路。”
“有人可以為你證明嗎?”
“這個……”他仔細地回想了半天,最後搖了搖頭,“沒有,我是單身,路上也沒遇見什麽熟人。可我說的都是事實,長官。……我想這會不會是有人想陷害我。該死的,早知道不走小路了……”
偵訊已經結束。屋內的落地鍾還在“吧嗒”、“吧嗒”地走著,已經快九點了。
苦思了一會,終於開口:“我還是不能確定到底是誰幹的。海姑娘,你有頭緒了嗎?”
海姑娘卻好像沒聽見似的,再次環顧了一下房間,又抬頭發了會呆,突然說:“我明白是怎麽回事了。叫你的手下去拿點東西過來,我把答案演示給你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