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 (25)
2013 (257)
2014 (223)
2015 (107)
已在國內股市呼風喚雨的保險資金有望明年去國外股市一顯身手。昨日,醞釀已久的《保險資金境外
意見稿規定,保險資金境外投資除了貨幣市場產品(商業票據、大額可轉讓存單、回購與逆回購、貨幣市場基金等)和固定收益產品(銀行存款、結構性存款、債券、可轉債、債券型基金、證券化產品、信托型產品等)外,還可以投資權益類產品,包括
根據規定,保險資金境外投資總額不得超過上年末總資產的15%。據保監會預計,到2006年年底,全國保險機構的總資產有望達到2萬億元。這就意味著最多將有3000億元保險資金可以投資國外資本市場。
對投資風險的控製,保監會也進行了充分考慮。意見稿規定,委托人可以授權受托人運用遠期、掉期、期權、期貨等金融衍生產品,進行風險對衝管理。金融衍生產品僅用於規避投資風險,不得用於投機或者放大交易。
中央財經大學保險學院院長郝演蘇表示,此規定沒有進行量的限製,彈性很大,對保險公司而言,操作性比較強。“目前保險公司進行海外投資的條件已經成熟。國壽、平安等大公司,可以提前通過特批等方式先行試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