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 (1)
2016 (1)
2017 (1)
香港目前的局勢,是曆史的重演。
群眾組織間相恨相殺,在文革中見過,在前南斯拉夫、利比亞、伊拉克、敘利亞都見過和正在見到。不管喊什麽政治口號,目的多麽高尚純潔,落實到行動上後都是赤裸裸的低級下流乃至血腥。無論哪一方的群眾,都會聲稱自己的委屈、文明以及對方的殘忍、暴力。但過些時日回頭看,恐怕都是扯淡。
而被香港的那些來自加拿大和越南的憤青捧若神明的英國人,至今在火上澆油唯恐天下不亂。
但67年那些英國紳士們是怎麽對待香港數十萬和平請願的反抗英國暴政的群眾呢?當時的事件,被港英當局打死的群眾有20人以上。和今天的香港政府比,英國人的香港政府就是儈子手。
當時的英國人港督是怎麽組織和鎮壓示威群眾呢?這裏有當時的香港報紙為證。
白紙黑字,港督授權市民拘捕“歹徒”,“必要時入屋使用武力”。
所以今天元朗被打黑衣群眾不要哭天喊地,要怪也怪白衣群眾推遲幾十年執行了港英總督下的命令而已。
所以,奉勸那些自以為負有自由民主神聖使命的年輕人:“悠著點!社會,政府對你們不錯了。”
打得好但打得少,用藤條教仔。
什麽事兒都不能過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