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 (1)
2016 (1)
2017 (1)
其實這件事很簡單,簡單的就是一句話:兒童有沒有吃飯權?
香港的人權鬥士哪裏去了?這事如果發生在大陸不知多少海內外、包括香港的所謂“良心”要為饑餓的兒童哭泣,罵那些大陸那些被XX政府教壞的、冷血的、管閑事的乘客了。
人權大還是法大?港人應自省。所謂苛政猛於虎不過如此。
為兒童在地鐵上吃東西而拉緊急製動閘,致列車安全於不顧,這種行為若不是腦殘這世界上就沒腦殘了。
孔和尚罵的好!
有些港人不懂起碼的事理,為孔和尚的自由言論去什麽中聯辦抗議。這種行為簡直是殘上加殘!
網上支持孔和尚的朋友們世界各國的都有,那些港人是不是到各國住香港的領事館都抗議一遍,創個世界級腦殘記錄?
到中聯辦門前聲明要當狗. 本來是民間爭議卻要官方壓製別人, 不是狗是什麽?
或者他們可以更人性些,跟孩子媽說吃東西要罰2000,我想這架也省了,孩子的媽相反還會感激不盡也說不定。
孔慶東好歹也是北大中文係的教授,人家在開講之前,把如何避開各種語言歧義都想好了的,可惜一幫港人那麽容易就上當了,還去政府麵前示威,是要強迫政府幹涉一個個人的言論自由嗎?如果此說成立,那劉三百怎麽解釋呢?難以自圓其說啊。
歸根到底,大陸這幾年底氣足了,出國門逛逛的大有人在,有些人的有些行為舉止確實需要改變一下。但有個別港人也好海外華人也好,在國人麵前自以為是、趾高氣揚的現象,也更不少見。個中心理,大家心照不宣。咱也別找他人不是的理由了,還是多檢討一下自己吧。身居海外,也就是換個地兒吃飯睡覺掙生活,沒覺得就比誰高人一等了。以前在國內的時候,遵紀守法、尊老愛幼、努力工作、好好生活,也沒覺得就比誰低人一等了。想明白這個,到哪裏心態都會平和的。
小孩吃麵違反規則,提醒糾正是必須的,被糾正後惱羞成怒,反唇相譏就更加不對了。
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對一個人違規的寬容,就是對其他遵守規則的人的鞭撻,然後規則就漸漸不再有人遵守。現在大陸的很多法律,規章形同虛設,就是因為很多人想成為被寬容的對象,然後去嘲笑遵守的人。
什麽叫“當頭棒喝”,孔和尚就幹了這件事!還罵狗不看主人麵。
Children cannot eat during class either. There is a time and a place for everything. There are rules.
“一般來說,有自尊的人,或者高高在上的人,他們不會(或者不屑)去欺壓他人。相反,被欺壓的人,自卑的人更會去欺壓別人。香港人白眼大陸人,是因為他們自卑,自己沒把自己當人看!” 真是一針見血, 這就是問題的實質。
記得第一次海灣戰爭前,香港還歸女王管。 有些在伊拉克的香港商人最初想跟著大英帝國的人撤走,結果被大英帝國的外交官拒絕。最後他們才想起來跟中國的關係, 去找中國的外交官, 才如願以償
古今中西,歧視一直存在,沒什麽大驚小怪.誰不歧視人,誰不被歧視?
文明的規則是:盡管在心裏歧視,不要表露出來.就像大多數白人做的一樣.
這也是大多數人的底線,麵子上被尊重就行,管他人心裏怎麽想.
每個去過香港的中國人都能舉出香港人勢利的例子,說普通話要遭白眼,一定要說英語,即使香港人自己隻是一知半解;如果你跟洋人同事一起,香港人可以在瞬間變換嘴臉,對洋人的那樣讓人惡心。
說白了,這就是殖民統治下的自卑心態!做了一百多年的二等,三等公民,沒了骨氣!
一般來說,有自尊的人,或者高高在上的人,他們不會(或者不屑)去欺壓他人。相反,被欺壓的人,自卑的人更會去欺壓別人。香港人白眼大陸人,是因為他們自卑,自己沒把自己當人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