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出去SHOPPING,一下車,亮亮就摟著我和我親熱,看著孩子高高壯壯的,我有心就和他開了一個玩笑,我說:“亮亮,要是有人欺負媽媽,你怎麽辦?”原以為亮亮會毫不猶豫的說:“媽媽,我會保護你的。”可是他卻說:“那得看看有幾個人,要是人多了,我就報警。”他的回答讓我很失望,我不甘心又接著問他:“那如果隻有一個人呢?”他回答:“那得看那個人的肌肉大不大,如果很大,我還是要報警。”
我不知道我是該哭還是該笑,孩子的自我保護意思非常強,我想這是美國學校教育的結果,亮亮還在上幼兒園的時候,老師就帶他們參觀警察局和消防局,警察就現場表演給孩子看,要是有陌生人和你說話,給你糖,讓你跟他走,你怎麽辦?如果你在的大樓著火了,你怎樣逃生?身上著火了,你怎樣撲滅?等等,等等。孩子從小自我保護的意思就被加強了。
我還記得,亮亮6歲多一點,我在院子裏,他在家看不到我就打911,告訴警察他找不到媽媽了,看到我進來就把電話放了,警察的電話馬上就回過來,問我在那裏?為什麽孩子一個人在家?我是有驚有氣,因為在美國不允許12歲以下的孩子單獨在家,那是違法的,如果警察知道了,也許會坐牢或失去孩子監護權的,我趕緊給警察解釋清楚,我感到警察鬆了一口氣,我也大大的鬆了一口氣。同時我狠狠的教育亮亮千萬不要再給警察打電話了,再打的話你就再也看不到媽媽了。
所以,在美國,你不可以打孩子,孩子會報警的,就算孩子不報警,鄰居看見了也會報警。看來中國人的“棍棒之下出孝子”在美國是行不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