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人的追求(2)
朱雨心
(緊接前文) 原教旨主義,就是“進步崇拜”和“民主崇拜”這兩個崇拜。共產黨當政幾十年,國家機器是用來鎮壓“一小撮”“階級敵人”的,從來就不考慮如何鎮壓成千上萬的革命群眾。起初是因為自己相信“人民的國家”不可能發生人民與政府之間的大規模衝突,而後是不敢去設想這種可能。因為這種可能與“民主崇拜”不相容。按原教旨主義的理解,這種可能說明政府不是“人民政府”,國家不是“人民的國家”。所以,長期以來,既不研究鎮壓的技術,也不裝備鎮壓的器具。常有人抱怨共產黨不講民主,實在是冤枉了共產黨了。其實,大多數這樣說的人,既沒有正確理解民主,也沒有正確理解共產黨,不過是人雲亦雲罷了。毛主席說“群眾是真正的英雄”。其實,應該說:群眾是真正的傻瓜。群體越大,越傻,越容易被人操縱;越是眾口一詞,越可能是胡說。共產黨的毛病根本就不是不講民主,而是熱中於“民主崇拜”。
一個正常的政府,不論是中國古代的政府,還是現代的西洋政府,從成立之日起,首先要考慮的事就包括:若發生暴亂,尤其是成千上萬人民的大規模暴亂,如何鎮壓。會鎮壓的,就能以比較小的代價,比較少的傷亡,平息暴亂。這是一種管理國家的技術呀。不研究怎麽可以呢?特別是中國這樣的大國,地痞、流氓都能湊出幾十萬,上百萬,怎麽可以不防備大規模的暴亂呢?六四的問題,就出在政府隻會鎮壓“一小撮”“階級敵人”,不善於鎮壓大規模的革命群眾。如果比較善於鎮壓的話,事情也許不會惡化到那種程度,代價也許不會那麽高,傷亡也許還要少。另一方麵,廣大革命群眾,“受黨教育多年”,也是“民主崇拜”,起初也認為政府不會鎮壓,尤其是開槍鎮壓,因為廣大革命群眾起初也相信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國家是“人民的國家”。若不是那樣想的話,根本就不可能那樣肆無忌憚地鬧,以至於政府再三警告,廣大革命群眾就是不信。政府不真的開一次槍,就無法取信於民。所以,共產黨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共產黨的國家是“人民的國家”,在六四前是朝野雙方的共識。而這種共識,正是長期以來阻礙國家走上正規的根本原因之一。共產黨的過錯,不在於六四當時,而在於以前長期向人民灌輸“民主崇拜”。六四後,政府才製訂了開槍鎮壓的程序,開始裝備鎮壓器具、訓練鎮壓人員、研究鎮壓技術。從此,國家才走上了正道。而且,有了六四開槍,以後政府可能隻要警告就行了,不需要真的開槍了,結果使需要開槍鎮壓可能性大為降低。
“民主崇拜”的危害,連共產黨自己都意識到了。六四後,《國際歌》也不唱了。這些都標誌著國家轉向正確的方向。反到是受“民主崇拜”危害甚深的識字分子固守著原教旨主義不放。真是咄咄怪事。
李鵬總理,在國家危難之際,忠於職守,不回避、不動搖、不投機。一個人,能力有大小,但隻要有這點精神,就是一個正直的人、一個誠實的人、一個有道德的人、一個脫離了高級庸俗的人、一個有益於人民的人。
巴金曾提議建立“文革博物館”,因為巴金認為:“要產生第二次“文革”,並不是沒有土壤,沒有氣候,正相反,仿佛一切都已準備妥當”,再發生文革是完全可能的。因此,必須“讓子子孫孫,世世代代牢記十年慘痛的教訓”,以“阻止 文革的再來”。
沒錯,是一切都已準備妥當,隨時都能發動。巴金的話說了沒過了幾年,就發生了六四,若非鄧小平健在,早就是貨真價實的文革了。
然而,巴金提議建立“文革博物館”卻是錯誤的,恰恰是沒有接受“十年慘痛的教訓”的表現。巴金也許以為這個教訓是顯而易見的、又為大家所公認的。其實並不是那麽一回事。這個教訓不但非常不顯而易見的,而且,還非常不容易形成共識。實際上,巴金自己也沒弄清楚那教訓到底是什麽。文革後,巴金一再講“要說真話”,並寫了《隨想錄》,反思文革。然而,盡管毋需懷疑巴金的真誠,巴金的反思的思想深度卻是非常的有限,基本上是試圖從宗教極端主義,回歸原教旨主義,差不多類似於所謂“恢複黨的優良傳統”。然而,文革本來就是從原教旨主義中產生的,本來就是五四以來整整一代識字分子的原始追求的結果。黨,其實並沒有什麽“優良傳統”。絕大多數被當作“優良傳統”的東西,譬如,“與群眾同吃、同住、同勞動”之類,或是“吃苦在前,享受在後” 之類,都是違背人性的,恰恰是長期以來阻礙國家政治現代化的錯誤的思想意識。
產生文革的土壤,氣候,並不是文革時才形成的。發生文革的時侯已經是“一切都已準備妥當”了。僅僅反思文革,難以明白為什麽會發生文革,也難以得到什麽教訓。必須要追根尋源,從頭反思。
產生文革的土壤、氣候,五四運動時就開始形成了。五四運動號稱“高舉民主與科學兩麵大旗”,實際上是“民主崇拜”與“進步崇拜”。為了追求這樣特別美好的東西,自然,一切人間倫理,道德,法律,習俗,文化, 曆史都可以踐踏。文革是這樣。但是,這並不是文革所獨有的。五四以後,文革以前,一直都是那樣,文革以後的六四也是那樣,因為我們一直都在追求那特別美好的東西。人們以崇高的理由,胡作非為,多少罪惡,假這兩個崇拜而行。所以,往往越是追求“民主”,追求“進步”的 “積極分子”,越容易做壞事。
五四運動的中發生了打人、放火的事。其實,這事本身並不足以說明學生的道德敗壞。群眾運動,本來就容易出現極端行為,也非常可能會有人趁機作案,不足為奇。所以,盡量不要搞群眾運動。然而,問題卻在於:在事情發生後,當年的大多數識字分子竟然認為:因為學生們是“愛國行為”,不應懲罰。梁漱溟先生主張要起訴、定罪,然後再特赦,雖然認識到:打人、放火,不能不受懲罰,但是卻公然戲弄法律。梁老先生後來自己也覺得不妥,才改為主張最好還是要服刑。這已經算是老“右派”的思想了。而犯案的學生不以為此,反以為容。可見整整一代識字分子都“左”到了什麽程度。具體的崇高的名義,每次可能不同,這次是“愛國”,下一次也許是“平等”,“民主”,“進步”,“革命”,“改革”,“四化”,等等,不變是:每次都認為,因為有崇高的大善,足以抵消胡作非為的小惡。紅衛兵的追求,是要掃除一切黑暗與醜陋,比五四學生的追求,還要偉大一千倍,還有什麽倫理道德允許妨礙那樣偉大追求?
(未完待續)200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