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談主義之二:共產黨的崇拜
朱雨心
共產黨崇拜什麽?歸納起來,是兩個崇拜,一是“民主”崇拜,二是“進步”崇拜。也就是說,共產黨一是崇拜“民主”,二是崇拜“進步”。共產黨的所有價值觀念,是非標準,都建立在這兩個崇拜的基礎上。不了解共產黨的崇拜,就不能了解共產黨;不了解共產黨,就不能了解今天的中國和中國人。凡是“生在新社會,長在紅旗下”的這兩,三代中國人,不論自稱持何種信仰,不論自稱對共產黨持何種政治立場,其價值觀念,是非標準,其實大都也是建立在這兩個崇拜的基礎上的。
“民主”向來是共產黨的追求。共產黨以及意識形態,本是約一個半世紀前西洋“民主運動”的產物。早期的共產黨人也大都是“民運份子”出身。半個世紀前,東西方陣營對立,一方叫“民主陣營”,那是共產黨這一邊;另一方叫“自由世界”,那是反“民主陣營”的一方。等到了有“紅衛兵”氣質的克林頓上台,再拉了一位“民主陣營”出身的奧爾布賴特做國務卿,居然反“民主陣營”的一方也舉起了“民主”大旗,這在五十年前,是做夢都想不到的事。
共產黨崇拜的是“民主”,是人民當家作主,不是“選舉”。共產黨不喜歡“選舉”的原因,在理論上,恰恰是因為認為“選舉”不是真正的“民主”,而是受利益集團和金錢操縱的“假民主”。要按共產黨的標準,明確定義真正的民主,是很困難的,但是,“多數人”的原則卻還是清楚的,而且對此看的很重。前“民主陣營”的蘇聯,東歐各國今天的選舉製度大都是這樣的:倘若一輪投票後,沒有人得票過半數,則繼續投票,直到有人得票過半數為止。反觀“自由世界”的選舉,大都隻是取個相對多數票。“民主陣營”認同的是實質上的多數,“自由世界”認同的是形式上的多數。然而,就 “多數”這一特征而言,不論按哪種標準來理解民主,這種權力,以及權力的正當性來源於多數人意誌的民主理念,實際上都是以大壓小,以強淩弱的強盜邏輯的延伸。
然而,共產黨的“民主”崇拜的出發點卻是反弱肉強食的。由此衍生出共產黨的一個基本的道德原則:弱者是正麵人物,強者是反麵人物。由此進一步衍生出一係列的道德觀念,是非標準:窮人是正麵人物,富人是反麵人物;文化低的人是正麵人物,文化高的人是反麵人物;被統治者是正麵人物,統治者是反麵人物;造反者是正麵人物,鎮壓者是反麵人物;等等。依此類推,任何其它矛盾,都可以很容易地分出正反麵。
本來共產黨的“民主”崇拜的邏輯是毫不含糊的。可是現在尷尬的是:共產黨自己成了統治者,到底算正麵人物,還是算反麵人物呢?若按“民主”崇拜的原則,既是統治者,自然是反麵人物。這種思想意識,實際上就是偉大領袖毛主席提出“繼續革命”和發動“文化大革命”的思想根源。現實中,神智正常的人大都喜歡權力,偉大領袖毛主席也不例外。但是,在思想意識上,偉大領袖毛主席不喜歡被人看作是統治者,而是喜歡做被統治者,最好是帶領被統治者造反的被統治者,哪怕是自己造自己的反。偉大領袖毛主席向來厭惡官僚係統,尤其厭惡“公,檢,法”之類的“管,卡,壓”。後來的胡耀邦,也強烈厭惡統治者。一個統治者,以這樣的心態,不安心“本職工作”,怎麽可能把國家統治好呢? “生在新社會,長在紅旗下”的這兩,三代中國人,在思想意識上,大都也是這樣,越是自認為有正義感的,越是自認為追求理想的“積極分子”,“民主”崇拜也就越強烈,也就越厭惡統治者。一個被統治者,不安心接受統治,焉能遵紀守法?
要是總是把統治者當反麵人物,被統治者當正麵人物,“公,檢,法”之類以及所有的國家機器,當然也就都成了統治者用來鎮壓被統治者的工具。按這樣的認識,那必定永遠都是偉大領袖毛主席的“造反有理”。折騰到何時是了呢?
隻有象鄧小平之類,“耳朵不好,開會時還要坐的遠遠地”的不“積極分子”,對“民主”崇拜沒有那樣的熱情,才能擺脫宗教情懷,而用世俗的眼光來看待國家政治。一個正常的國家,總是有統治者與被統治者,總是有富人與窮人,這不僅是不可避免的,而且是不應該避免的,有什麽可厭惡前者的呢?統治者有好人與壞人,被統治者也有好人與壞人;富人有好人與壞人,窮人也有好人與壞人。隻有具體的好壞,沒有一般的正麵與負麵。把統治者與被統治者從根本上對立起來,是“毛澤東思想”的幾大謬誤之一(關於毛澤東思想,日後有空時,將在“毛澤東思想辯”中詳議)。
統治者與被統治者,是在同一個利益共同體中。統治者的根本利益與被統治者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榮則俱榮,損則俱損。統治者與被統治者的矛盾,不是根本利益上的矛盾,按偉大領袖毛主席的分類,應該是“非對抗性”的“人民內部矛盾”,因此,也就有可能“用和平的方法解決這個矛盾”。統治者與被統治者的矛盾,是技術問題,應該要具體地分析,找出解決具體問題的具體技術措施。統治者執政不當,在大多數情況下,不是因為統治者的主觀願望不良,而是在於統治者對問題的認識的錯誤,在於統治者沒有找到解決問題的正確的技術措施。
隻有把對統治者的厭惡消除了,一個統治者才能心安理得地,歡歡喜喜地做好“本職工作”。有了這樣的念頭,自然就不會再去想什麽“繼續革命”“造反有理”之類,才會有什麽“穩定壓到一切”啦,“發展是硬道理”啦,“摸著石頭過河”啦之類的想法;自然也就會建立和完善“公,檢,法”之類的“管,卡,壓”。既然不再把統治者看著反麵人物,那造反者自然也就未必是正麵人物,若有人造反作亂,自然是:造反有罪,鎮壓有理。正如偉大領袖毛主席所預言的那樣:“馬列主義的黨就一定會變成修正主義的黨”,整個中國就這樣“改變顏色了”。(未完待續)2005年9月18日。
可總覺得有些地方不太合邏輯:
Democracy並不等於"民主"---人民當家作主;Democracy的要素之一即選舉;而"對統治者的厭惡"並不能"自然"發展到"繼續革命"或"造反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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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文!
可是現在尷尬的是:共產黨自己成了統治者,到底算正麵人物,還是算反麵人物呢?若按“民主”崇拜的原則,既是統治者,自然是反麵人物。這種思想意識,實際上就是偉大領袖毛主席提出“繼續革命”和發動“文化大革命”的思想根源。現實中,神智正常的人大都喜歡權力,偉大領袖毛主席也不例外。但是,在思想意識上,偉大領袖毛主席不喜歡被人看作是統治者,而是喜歡做被統治者,最好是帶領被統治者造反的被統治者,哪怕是自己造自己的反。偉大領袖毛主席向來厭惡官僚係統,尤其厭惡“公,檢,法”之類的“管,卡,壓”。後來的胡耀邦,也強烈厭惡統治者。一個統治者,以這樣的心態,不安心“本職工作”,怎麽可能把國家統治好呢? “生在新社會,長在紅旗下”的這兩,三代中國人,在思想意識上,大都也是這樣,越是自認為有正義感的,越是自認為追求理想的“積極分子”,“民主”崇拜也就越強烈,也就越厭惡統治者。一個被統治者,不安心接受統治,焉能遵紀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