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顫音網友探討“網紅”的翻譯
顫音撰文說:"話說網紅,中文還是很中興的一個詞,對應的英文俺能想得出的是 ATTENTION WHORE 。"我讀到後感覺很不舒服。我認為他的文章很不好,尤其"whore"一詞的使用。
Whore意為:
"Whores traditionally whored their bodies out for money. But today a whore can be a person that compromises himself in any kind of way for monetary gain. It's also a nasty thing to call someone (especially a woman) who has a lot of sex and is often used as a vulgar insult similar to bitch. It's not really an appropriate word to call someone, including actual prostitutes."
"whore"定義就是妓女,婊子,出賣身體來換取錢的人。這個詞在英語中是非常下流的詞匯。它帶有明顯的女性歧視和對人的侮辱。
我不知道為什麽顫音對網紅有著如此強烈的情感,作為一個今天在美國從事體麵工作的人,為什麽要用這個古老的涉性的侮辱謾罵的詞語來表達他對網紅的厭惡。而且,我也不了解,他為什麽要用英語說出這樣的思想。我不知道他所在的工作場所是否對雇員進行一些相應的培訓,須知今天美國是一個文明的社會,對於性騷擾和性別歧視都非常敏感和重視,較好的公司都有相應的培訓課程。所以,如果顫音真的生活在美國,並成為一個美國人,當他有表達這樣思想的衝動的時候,應該說美國人聽不懂的中文才安全。
比顫音的這篇文章更有趣和意義的“網紅”的英文翻譯的問題。
網紅在英文裏的表達應該是什麽呢? 現在比較流行的是,Social Media Influencer,社交媒體上具有影響力的人物。這完全不是顫音網友的"attention whore"。
對比“Influencer”和“網紅”,我們就會感到,“網紅”一開始在中文裏就帶有嘲諷的貶義詞,和對於女性的歧視性,隻不過因為廣泛的和頻繁使用而被熟視無睹。當然,我知道顫音網友並非要歧視我。因為,我不是網紅,我並沒有能力寫出足夠精彩優秀吸引人文章。但我仍然覺得對於網紅到需要使用如他所作的表述,是可笑的。
重要的是,在英文裏influencer是一個沒有性別偏向,一個尊重性的客觀的表達。它揭示出今天網絡時代,網絡中的普通人正在取代過去的精英,發揮著對社會的影響。因此,這個詞是富有啟迪性的,而且是積極的。
這樣,我們可以看出中美文化的差異。我們仍然有許多地方需要向西方世界向美國虛心學習。即便我們已經生活在美國入籍,但在思想上仍然帶有深深的中國的烙印。
最後,在今天的網絡時代,每一個人都可以上網,拍視頻,都可以影響他人。一個人紅與不紅重要,也不重要。關鍵是要堅持寫有價值的文章,使他們人在閱讀中獲益,為世界創造文化。
應該是標配翻譯。
純為博眼球的大概就是attention seeking ?
為了掙attention 故意賣慘的的算catfishing ,sadfishing,太過份的被罵也算求仁得仁?
比如knif out裏老頭的一個女兒是influencer,所以理論上不應該缺錢。。。等等。
更知名的就是Kardashian一家,老大kim和小妹肯豆都是被稱作influencer。
我來造個新詞。
Internet person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