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自己開公司
(2006-11-15 13:31:22)
下一個
我是H4身份,我先生是H1B。我們想自己在美國注冊一家公司。從國內運東西過來銷售。
剛才我查了一下舊帖子,看見這兩種身份開公司是可以的。
我的問題是:
1 關於運輸。 如果東西運到美國西海岸,我怎麽去提貨?有專門手續嗎?如果有,如何弄?
2 如果貨到了手裏,我有幾種途徑來銷售? 批發(如何做批發?做廣告還是怎樣?)零售,(自己聯係商場?給他們一個報價就完了?)如果想在別的城市的商場做,又如何鋪設銷售網絡?
3 按照法律,如果我(H4身份注冊公司),我不能為自己打工,所以必須雇一個人。那我找一個朋友做雇員,象征性的付點薪水(她可以不用做事,都是我做),直到我有正式綠卡。這樣做合法嗎?
3 這裏也順便提一下,如果有意願的朋友可以和我聯係,QQH給我。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