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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三十係列適可而止吧,建議野花花辭去70版主

(2006-11-10 09:27:04) 下一個
這個帖子是我跟野花花之間交流的全部QQH,我並非擅自公開QQH,而是尊重野花花在意見區提議的“完全引用”之建議而行。但是我遮蔽了有可能給第三者帶來不便的信息。本來還在猶豫是不是把意見公開到壇子裏來,但是樓下一個叫做“笑觀滄海”的ID已經提到了這件事情。那麽還是公開在壇子裏比較好,大家知道事情的緣由和細節。這個帖子可能引起的後果是:

一群“笑觀滄海”蜂擁而上,對被認定為某人馬甲的“跳彈”,群起而攻之,紛紛對版主野花花表示忠心。但是且慢,至少看過我開頭的幾句話之後,你再謹慎地選擇表情,那樣你就可以避免把自己的卑微和私心暴露在人前。

1。向版主表忠心的文化,可能是中國文化的特色。很難想象一個美國青年到論壇裏麵會朝著版主點頭哈腰,而當論壇的原則遭到版主破壞的時候,會犧牲原則,迎合版主。所以,不要因為屈從於這種文化來向版主表忠心,而要出於對版主真心的信賴和支持,並且考察了版主對論壇的所作所為符合最大多數人利益,也就是論壇的最高原則之後,再決定自己是跟原則和崇高站在一起,還是要在人眼裏被視為勢利小人。

2。肯定有不少人對這個建議本身體不出什麽有分量的反駁,但是很關注這個叫跳彈的ID是不是某人的馬甲,然後把爭論引向對建議者使用馬甲的攻擊。這種攻擊貌似有理,但是,如果你是人,你有正常的腦子,你有良善的心,你都知道這種攻擊是一種無理和無禮。首先,你憑什麽斷定這是一個馬甲?其次,即使建議人使用馬甲,又怎麽跟能攻擊他(她)不磊落?隻要存在著權力濫用和對權力的趨炎附勢的可能,提建議者就有十足正當的理由保護自己。

3。很多人會從行文,語氣,甚至標點符號的使用去竭力挖出藏在這個“跳彈”馬甲之後的那個他們認定的(可能是假想,也可能是實際存在)的那個ID,而忘記了建議者的初衷,更不願意去了解建議者的建議的目的。既然建議者敢冒天下之大不韙,對於參與李三十活動的自以為的“論壇中堅”們全麵開火,那就正好鼓搗出一個群情激憤,讓這個馬甲原形畢露,無法再在這個壇子裏呆下去。

但是,記住,這個跳彈可能比你聰明得多也高尚得多,正在屏幕之後悄悄地注視你,看你是真誠還是虛假,看你是勢利還是無私,看你是真的義憤還是泄私憤。他(她)可能會一點一點揭露那些真正的小人,而理解,寬容或者原諒真的被激怒的人們。記住,跳彈在討論問題。你也就沒有攻擊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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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給野花花和另外兩個版主的建議,以及跟野花花的所有QQH。









希望三個版主認真討論建議。如果這份建議不被理睬,隻好往壇子和意見區張貼。




李三十係列適可而止吧,建議野花花辭去70版主


野花花到任70版主之後,倒騰了兩個傑作,一個是李三十係列,一個是張思德評傳。她或許很得意自己的傑作,卻不曾意識到,她正在扭曲70原先的多樣、自由、清爽的風格。

李三十係列本來無可厚非,但是一個活動揚言要延續數月,並且事實上壇子裏麵滿目都是李三十,就根本違拗了多樣化的原則,不得不令人厭煩甚至厭惡了。讓人看那麽一兩篇有趣,但是讓人接連看十幾二十篇想象力貧乏,“故事”不同,創意卻千篇一律的東西,能不吐的那是味覺有問題了。看看那些回貼,看著熱鬧,但是有幾個是認真讀過帖子之後有感而發的呢?大多數不過是自欺欺人而已。

為什麽有那麽多人“熱心”卷入?有的人是從眾,有的人是不敢冒犯壓力,結果這樣的裹挾眾人參與的活動,就有暴眾壓力的意味,而在論壇裏有意無意地利用了眾人的壓力的,是最令人痛恨之事。盡管,沒有人會以為自己不妥,沒有人會以為自己是壞人,很多人還會說服自己從這樣的係列活動裏得到了快樂,但是,有沒有考慮過那些被甩在這係列活動之外的人們的感受?

野花花曾經把一個寫張思德的帖子掛到了文學城的首頁上,而遭到網友的質疑,她獻身說法,安撫並說服網友確信這是合適的。無論誰記敘描寫了誰,都極具有私人性質,作為普通的帖子出現無妨,但是如此極力推崇就是惡俗,是把個別人的視角和觀點強加於人。做版主的這些分寸都拿捏不好,做什麽版主。

70一直受惠於海岸風雷的無為而治,寬容大度,醍醐灌頂很好的接續了70的風格,從來都把自己隱藏在幕後。可野花花實在是太喜歡跑到前台來,讓人看到她的影子。如果你喜歡活躍在壇子裏,那就選擇灌水的活兒,而不是做版主。既然你不能斷了自己的“俗根”,建議野花花辭去70版主,讓70回到原來的風格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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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你把這篇貼到斑竹交流去.
申明以下六點:

第一:李三十係列不是我的提倡, 也不是我的原創. 我隻是順應了大家的意思. 有老
貼可查, 你可以去問XX.
第二:這一活動是得到海岸兄的首肯的. 我並沒有越廚代皰.
第三: 引XXXX一句名言:要想在網上毀了一個人, 就讓他當斑竹. 我在答應XX
的邀請前也考慮了這句話. 但一直是在XX的庇護下快樂灌水,所以還是答應了. 並
且有XX罩著, 我隻是增加了回貼,自認為沒有以斑竹的名義謀私立, 或聚眾之類.
第四, 你認為那些三十貼是我強迫的呢, 還是他們自願的? 我有那麽大權力麽?
第五:出任斑竹月餘, 實在有點不能勝任. 並且正有一大的工作調整. 這次正好借坡
下驢.但70'S 我肯定常來. 你可以向論壇管理匯報. 否則我自己去免得皇上說我矯
情.
第六:建議脫下馬甲, 有話明說. 就像我在人在北美更人吵架, 從不易容, 磊落點.

我會同時轉達給另兩位斑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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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悄悄話發給 野花花 於 2006-11-09 08:12:10
我會聯係論壇管理。你的理念和思路不合適,希望認真考慮卸掉版主。你去看看版麵,除了李三十,還剩下什麽?無論是誰倡議的,你顯然在拉扯牽線,並且樂此不疲。這正好暴露了你不合適作版主,你不能把自己的好惡加在每個人身上,也不能把這些經常出現的ID的小部分人的好惡加在全體讀者身上。你好象在美國,你應該知道多樣化對於論壇具有什麽樣的意義。

什麽叫磊落?不隱瞞自己的觀點,認真地探討不叫磊落叫什麽?誰知道你的野花花之後又是什麽人,難道每個ID不具有同樣的地位嗎?你以為我在跟你吵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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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悄悄話來自 野花花 於 2006-11-09 08:19:36
就衝了你這話, 我還得考慮以下我作不作斑竹. 去管理那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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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悄悄話發給 野花花 於 2006-11-09 08:33:14
那我告訴你,嘩眾取寵的,以為靠討好眾人可以獲益,結果會被眾人唾棄。看你字裏行間地以為我是版主之一,就知道你這人不地道。剛剛還言之鑿鑿地要卸掉版主,現在暴露出迷戀。

我隻好把你的承諾一起貼到意見區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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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悄悄話來自 野花花 於 2006-11-09 08:43:25
你在說些什麽呀? 請不要玷汙海兄和XX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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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悄悄話發給 野花花 於 2006-11-09 08:46:15
我的建議已經貼到意見區,如果論壇裏還是滿目貌似有趣,其實無聊的李三十。隻好在論壇裏直接交鋒了,我倒很想看看那些表麵熱心卷入李三十係列的,有幾個會為了李三十“獻身”。

如果你不說漏嘴,我根本不知道XX就是醍醐灌頂,這令我對她肅然起敬。建議你,如果要招呼壇友,使用馬甲,否則有嘩眾取寵,籠絡人心之嫌。所以,我說你不合適作版主,你不注意這些細節。我納悶,你是願意,也可以在壇子裏活躍灌水的人,何必作版主。糟蹋自己。

別的壇子曾經有過版主跟壇友打成一片的,最後那樣的版主都被壇友唾棄,因為它很自然地會被一股勢力拉去做針對另一股勢力的代言人。

我的居心險惡,還是平常,你有理解力,你可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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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悄悄話來自 野花花 於 2006-11-09 08:46:15
你願意貼哪貼哪吧,反正在哪都是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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