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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因為愛情,還是因為愛昧-----我今天寫的日記。

(2006-10-25 14:13:45) 下一個
今天我和他又在電話裏麵吵了起來

最近我的脾氣壞透了

以經記不起這是第幾次因為同樣的問題和他爭吵了

太平凡的吵架,並不是我所希望的,可我又無法控製住內心的憤怒

到底我為什要要跟他吵呢?

隻為了那些不該去管,或者不該去說的事情嗎?

現在我知道了,也明白了,我和他其實就像小說裏麵說的那樣

最終我有他的妻子,淪為他的情人。很悲哀,很悲哀!

淪為情人的女人終究不會有任何感情而言

我到底與他相互依賴的是愛情,還是愛昧呢?

與他說白了就是我在網上認識的一個網友

就算開始的時候象是愛情,可是他給我的感覺,永遠那嬤縹緲

歡迎越來越模糊,越來越遙遠,

從沒靠近過。。。。

距離真的能產生美嗎?他有時間條件限製嗎?

到底是因為愛情,還是因為愛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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