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罪和恩典
(2007-07-19 10:3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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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衛王禪讓所羅門,作詩讚美神。大衛王朝結束,所羅門登基為王。
保羅詳解罪和恩典的關係。罪由亞當一人的悖逆進入世界,同樣恩典由基督一人的順服臨到世人。律法是為了彰顯罪,因為沒有律法,罪也就不稱其為罪。同樣,律法也是為了彰顯恩典,因為罪在哪裏顯多,恩典在哪裏就顯多。可見律法是讓人知罪,從而認識到基督在我們還是罪人的時候,誠然擔當我們的過犯,死在十字架上,並且複活。從而珍惜這寶貴的救恩。世人敬佩的有為朋友兩肋插刀的俠義英雄,有為正義獻身的仁人誌士。然而,耶穌卻為那殺害他的罪人去死,為的是讓他們(我們)生。神的大愛就在此顯明了。感謝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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曆代誌上 28:1-29:30
大衛將王位傳給耶和華神恩膏的兒子所羅門,他對所羅門賦予重任,就是修建耶和華聖殿,大衛諄諄教誨所羅門:“你當認識耶和華你父的神,誠心樂意地事奉他。因為他鑒察眾人的心,知道一切心思意念。你若尋求他,他必使你尋見。你若離棄他,他必永遠丟棄你。 ”,大衛還為聖殿做了充分的預備,也將受耶和華神感動並吩咐的聖殿以及殿中物品細節曉諭所羅門。
大衛是和神心意的人,他一生都敬畏神,臨終前仍然做讚美詩獻給神:“耶和華阿,尊大,能力,榮耀,強勝,威嚴都是你的。凡天上地下的都是你的。國度也是你的,並且你為至高,為萬有之首。”
羅馬書 5:6-5:21
“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
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
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就如罪作王叫人死,照樣恩典也藉著義作王,叫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
---神啊,這是何等大的恩典!這是何等偉大的愛啊!!感謝神!我要永永遠遠地感謝你!!!!
詩篇 15:1-15:5
耶和華阿,誰能寄居你的帳幕。誰能住在你的聖山。
就是行為正直,作事公義,心裏說實話的人。
--神啊,求你保守我的心思意念,讓我離棄罪過和邪惡,求你每日更新潔淨我,好讓我蒙你喜悅,我要住在你的殿中,直到永遠,阿門!
箴言 19:18-19:19
趁有指望,管教你的兒子。你的心不可任他死亡。 ---管教孩子才是真正地愛孩子!
荒漠甘泉 07/19
這是關於苦難,信心和愛的令人震撼的分享,忍不住都摘錄下來----
遵行忍受神的旨意是最高點的信心,是基督徒所能作到的最高一點。有時候你光明的希望遭了永久的毀滅;每天所背負的重擔永得不著減輕;當你渴望有充足的財力能使所愛的過些幸福舒適的生活時,反遭到了貧窮拮據;或者竟被身體上不治的病症捆鎖拘禁在病榻上;赤裸裸地被剝奪了一切所愛的人們,剩下你獨自一人孤孤單單地去抵禦一切外來的襲擊——在這種試煉之下,你依然能說:“我父所給我的那杯,我豈可不喝呢?”——這就是最高點的信心!這就是最高點屬靈的成功!
我們自己不出代價,就不能幫助別人;我們的痛苦就是我們所付的代價,叫我們以後能同情於他人的難堪。要做一個幫助人的人,必須先做一個受苦的人;要做一個救人的人,必須先經過十字架的對付;我們若不喝主所喝的杯,受主所受的苦,就不能享受救助人的那種人生最高的喜樂。
"你當認識耶和華你父的神,誠心樂意地事奉他。因為他鑒察眾人的心,知道一切心思意念".天父鑒查我們的心!!
"你若尋求他,他必使你尋見。你若離棄他,他必永遠丟棄你。"
不是神離棄了你, 而是你不尋求他.....離神越近, 得到的恩典就越多.
"你當剛強壯膽去行。不要懼怕,也不要驚惶。因為耶和華神就是我的神,與你同在。他必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直到耶和華殿的工作都完畢了。"
做神的工, 不要懼怕! 因為神與我們同在!
羅:
提摩太和寒江雪的分享太精彩了!! 第五章最讓我感動的一句話是: "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在我們還做罪人的時候, 神就愛我們了.....愛一個義人不難, 難的是去愛罪人, 這就是愛的最高體現!!
詩:
要做一個行為正直,作事公義,心裏說實話的人.
箴:
要管教孩子,不可以縱容; 做事不能亂發脾氣:))) 覺著俺就受到刑罰了....嗬嗬
泉:
"遵行忍受神的旨意是最高點的信心,是基督徒所能作到的最高一點。"
難啊....還是那句話, 信心是每天都要修煉的課程....
-大衛對神的信心和順服到處可見。他向兒子所羅門傳遞的信息:【你若尋求他,他必使你尋見。你若離棄他,他必永遠丟棄你】實際上這裏包括了因信稱義的全過程:平安,恩典和榮耀。其他同意提摩太!
羅馬書 5:6-21
-第五章,太棒了!拍案叫絕!!提摩太的總結概括也太精彩了,濃縮了這一章的主要內容。無一遺漏。我都不知道該說什麽了。
有幾個問題是我從來沒想過的:
【律法與罪】
13 沒有律法之先,罪已經在世上。但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
*******罪與律法是相互依存的。律法因要懲罰罪過應運而生。由此想到,如果有一些律法沒有涉及的領域,就是有不良行為存在或發生,也不算是罪!!!這太可怕了,這就等於沒有正義呀!!所以律法一定要嚴謹,懲罰一定要有。否則就沒有公義可言!!
【律法是為了彰顯罪,也是為了彰顯恩典】
******提摩太這個概括的非常好!頂:)))
律法是為了彰顯罪:
===是說律法因要治罪而產生,因此,律法的職能是告訴人們什麽是罪,怎樣懲治。 律法是正義的化身!!!
律法也是為了彰顯恩典:
====喜歡這個概括!因為罪在哪裏顯多,恩典在哪裏就顯多!!耶穌基督完成的救贖就是以最大的恩典免除所有過犯(罪),沒有罪就沒有律法,沒有律法就沒有罪,而沒有罪也就沒有救恩。提摩太都解釋了,非常清楚!
詩篇 15:1-5
2 就是行為正直,作事公義,心裏說實話的人。
********正直,公義,誠實是神所喜悅的。。。
箴言 19:18-19
19 暴怒的人,必受刑罰
*****我到不暴怒,但有時也會生氣著急,忙中就會出錯!所以應該平心靜氣地麵對一切,三思而後行。。。免得做錯事後悔!而且會悔之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