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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神的公義審判

(2007-07-14 01:57:34) 下一個
大衛在一切所行的事上都有神的祝福。
保羅教導為人師表的要先行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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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凡- 回複 悄悄話 每日靈修 -- 07/14
http://blog.wenxuecity.com/blogview.php?date=200708&postID=7508

曆代誌上 16:37-18:17
大衛敬畏神,有意為神修建聖殿,但是神指示將有大衛的兒子來修建。神應許讓大衛建立家室並堅固他的國及他的後裔。

羅馬書 2:1-2:24
你在什麽事上論斷人,就在什麽事上定自己的罪。
--- 不可論斷人,你用什麽量器量給人,也必用什麽量器量給你自己。

神將患難,困苦,加給一切作惡的人,
卻將榮耀,尊貴,平安,加給一切行善的人。。。神不偏待人。
-- 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神的公義是永遠的。

詩篇 10:16-10:18
耶和華側耳聽謙卑人的心願,要給孤兒和受欺壓的人伸冤,阿門!

箴言 19:8-19:9
得著智慧的,愛惜生命,保守聰明的,必得好處。
作假見證的,不免受罰。吐出謊言的,也必滅亡。
-- 遵行神的誡命,保守自己的心思意念在神的真理中,必蒙神的喜悅。相反,說謊作假見證者必定受罰並至滅亡.

荒漠甘泉 07/14
在跟隨神的信心道路上,魔鬼的攻擊是必然的.我們可以求神堅定和保守我們自己, 大膽勇敢的宣告:"撒旦退後去吧,我已經屬於耶穌基督", 並"在一個地方釘下一根木椿,讓它在神前,魔鬼前,做一個證人說,你已經永遠解決了這個問題。 "
寒江雪~ 回複 悄悄話 曆代誌上 16:37-18:17
-同意提摩太和蓑笠翁。神與大衛同在。因而他無往而不勝!

羅馬書 2:1-24
-提摩和翁講得挺全麵了。這裏講到不要隨便論斷人。因為你自己也會犯同樣的過失。所以還是認真按神的話語去做,首先規範自己的行為。神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因為神不偏待人。為人師表的要以身作則。凡知法犯法的必受懲處!!!
~蓑笠翁 回複 悄悄話 代上:
"大衛無論往哪裏去,耶和華都使他得勝。"
依靠神的人,就是得神祝福的人, 就是得勝的人!

羅:
1.不可論斷人.在四福音中已經讀過了....可有時候自己還是想發發牢騷...:))唉, 知錯了.....

2. 神不偏待人! "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審判". 現在我們懂得律法啦, 就沒有犯罪的借口了!

3. "原來在神麵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 行出律法, 才是稱義!!

4.身為基督徒,不能知法犯法, 要做出好榜樣. 自省!!

詩:

"為要給孤兒和受欺壓的人伸冤,使強橫的人不再威嚇他們。"神是憐憫弱者的神, 是孤兒的父!!

箴:
認識耶和華是智慧的開始 -- 得智慧者愛惜生命!!
不可做假見證, 也不可說謊.

泉:
啊, 釘一根木椿, 是我們戰勝魔鬼, 給自己信心的見證!
~蓑笠翁 回複 悄悄話 鼓掌!! 寒江雪的分享太棒了!! 你的進步太神速了, 我又從你的分享裏學習到很多東西....

也同樣感謝提摩太最初建立這個博客, 讓我們走到一起學習聖經!對我一個基督徒(不太合格的), 也是一個挑戰! 其中浮浮沉沉, 幾起幾落, 可是我們還是一路走過來了!

嗬嗬,感想多了一點, 寒江雪, 加油!祝你早日歸入神的懷抱!!
寒江雪~ 回複 悄悄話 ***********************
我的分享:再談《羅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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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在查經班,由我主講聽付立德牧師講授《羅馬書》的體會:)) 由於查經班班長事先把我在咱們這裏的分享Email給了大家,XDJM們都先讀過了,有的讀的極其認真,令我驚訝!大家首先肯定了我抽象出的重點都是要義。對我的理解給予了充分的肯定。我很開心。還是願意聽點鼓勵的話語呀:))) 在討論中,有些朋友為我的分享做了一些補充和更正。同時我們也繼續交流了各自聽課的體會,很願意在這裏與朋友們分享。

1.神的意念非同我們的意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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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話題恰恰涉及到夢夢下麵提及的自由選擇的問題。大家認為,這是非常非常重要的原則。認真體會和把握神的意念,區分神的意念和自己的意念,是一項很艱巨的功課。神的意念是預定的,但神在創世之初,就給了人充分的自由選擇的權利,即人的自由意誌!我們的任務是用心靈和對神的信心去體會神的話語,然後依靠自己的思考和判斷去完成自由選擇的過程!這裏,我們的任何抉擇都是通過我們的自由意誌表現出來的,但這種自由是神充分調動了人的主觀能動性來完成神的意誌的過程!!! 我們的人生正因為有了自由選擇才變得這麽多彩,生動!!我們所做過的任何選擇,對也好,錯也好,給我們帶來歡樂幸福也好,憂傷痛苦也好,都使我們體驗著生命的樂趣,豐富著人生。。。 試想,如果沒有了選擇,如果everything都被安排的舒舒服服,順順暢暢,人生還有什麽吸引力呢,覺得那和行屍走肉沒什麽兩樣。心存感激吧,朋友們,我們在試煉中掙紮,在試煉中成長,伴隨我們的有歡笑也有淚水,但隻要不失去信心,這試煉的過程就永遠是你生命旅途中美麗的花朵!!

2.受洗是重生的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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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位年長一些的弟兄,拿著我的分享,逐段與我討論。令我感動。他說他很驚訝我作為一個初學者一個非基督徒對那次神學課的理解和概括。他肯定了我的一些論斷性的分享,使我信心大增。因為幾年前我去過這個查經班幾個月,大家還記得我當時根本就是去玩兒的,就像去開Party. 倒也談笑風生,但根本就不著邊際,沒有用心:((( 這次他們看到了我的變化,班長說看到我那麽認真的聽講,很高興,開玩笑說我是全教會最認真的一個。我對他們說,這次不同了,是因為我有了半年多來,每天學聖經的經曆。說到這裏,我想特別感謝一下提摩太,非常高興能認識你,能有機會和你開始關於信仰的對話,一定是神給你的智慧,居然能想出那麽個主意,讓我自己在聖經中去找出我自己問題的答案!!!我走上學經的道路真的很有戲劇性(http://blog.wenxuecity.com/blogview.php?date=200611&postID=25012&page=4#mark 共四頁)。在你的引領下,我居然能夠這麽一字一句的去讀我嚐試了無數次都無法接受和讀下去的聖經...自己都覺得不可思議!!感謝提摩太,也感謝我所有的同伴們,我為我們能在人生的旅途中有幸同行而感恩。。。

話扯遠了。上麵提到的那位弟兄說,他看到我說“受洗不是一個形式,受洗是一個重生的過程和標誌!!”認為,“受洗是一個重生的過程”的提法不準確。受洗應該是重生的標誌!!因為重生不是一個過程,重生是個瞬間是個刹那,當你在受洗時表示願意接受基督為你的救主的那一刹那,你就完成了從舊我到新我的轉變,完成了向罪死去並同時向神向聖靈的重生!!! 由此而開始的旅程,是在新生的道路上成聖的過程。成聖才是一個過程!!!

3. 律法是不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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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討論中,大家提到了付牧師在講第七章時談到的一個思想,感觸很深(我還沒來得及和同伴們分享這一段,這裏一並寫吧。)
第七章中,有一個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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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弟兄們,我現在對明白律法的人說,你們豈不曉得律法管人是在活著的時候嗎?
2 就如女人有了丈夫,丈夫還活著,就被律法約束。丈夫若死了,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
3 所以丈夫活著,她若歸於別人,便叫淫婦。丈夫若死了,她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雖然歸於別人,也不是淫婦。
4 我的弟兄們,這樣說來,你們借著基督的身體,在律法上也是死了。叫你們歸於別人,就是歸於那從死裏複活的,叫我們結果子給神。
5 因為我們屬肉體的時候,那因律法而生的惡欲,就在我們肢體中發動,以致結成死亡的果子。
6 但我們既然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現今就脫離了律法,叫我們服事主,要按著心靈的新樣,不按著儀文的舊樣(心靈或作聖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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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牧師提示說,這裏有一個思想,“我現在對明白律法的人說,你們豈不曉得律法管人是在活著的時候嗎”?這是神的意念。人的意念是,如果丈夫(在)是律法,那麽丈夫死了,妻子再嫁是脫離了罪。但神不是這樣看,神認為丈夫(從而律法)是不死的,而是妻子(芸芸眾生)死了,死向罪,並由於死而獲得了新生,從而脫離了前夫(律法)的約束捆綁(因為律法隻管活著的人),告別了舊我,開始了自由選擇的新生活!!這個解釋的角度很新穎但很形象地詮釋了律法,罪,重生的關係。對理解上麵第4-5節很有幫助。(待續:))

還有很多感想。一會兒要出門。回來再接著匯報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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