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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揚眉吐氣一把

(2008-01-04 13:05:43) 下一個
今天我到店裏拿contact的prescription,從最開始我就對這家店的前台工作人員不滿意,但是由於眼鏡的prescription沒到手,所以,一直也沒有多說什麽。今天拿到了,正好碰到他們的manager,我真是一肚子的火就出來了。直接將對前台人員的不滿完完全全的告訴了manager,而且我還希望他好好的對前台進行trainning。雖然我的口語不是很好,但是我還是結結巴巴的說了十幾分鍾,最後,那個manager很有禮貌的向我道歉了,而且評價我有很高的credit,不管他說的是真是假,總之覺得自己揚眉吐氣了一番。
回到家以後,我發現我的prescription上麵有錯誤,而且我感覺這個錯誤還不小,所以,我又打電話去詢問這個問題,雖然我有一肚子的火,但是我沒有發出來,我平靜的告訴他問題的所在,他後來也向我道歉,並說將我的新的prescription郵寄給我。盡管我知道他們的心裏肯定不好受,但是不好受也得受著,因為是他們自己犯的錯誤,能怪誰?而且我敢保證,電話一掛,他們絕對在議論我。管他!!





關鍵現在我的問題解決了,可是新的問題又出來了,我有心病了,我不相信他們了。我的疑惑來自以下兩點:

1.給我寫priscription的人到底是誰?給我做eye exam的人是不是醫生,到底有沒有資格做這個檢查?
2,為什麽prescription上的醫生的名字是另外一個醫生的名字,而這個醫生我根本就沒見過,他們之間有沒有聯係,如果沒有的話,算不算偷盜簽名而違法,如果有的話,那這個醫生根本沒看過我,憑什麽給我開處方?
3,這是不是一張錯誤的處方,我可以不可以要求賠償?


帶著這些疑問,我準備向RI的州衛生部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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