煩惱出現了。
對人的印象好象一旦行形成了定義,就很難改變。不管是經過了多少年,,,,
十幾年過去了,對這個人的討厭,仍然不減當年,,,但這個人,還是一直存在在生活中,因為他是丈夫獨
身時代的朋友,一起渡過,光棍時代,曾經一個寢室的交情。就是這個人,一隻影響在我們夫婦之間,它的
過分的熱情,讓我感到惡心。
男人對朋友講義氣,天經地義,讓人佩服
但是,小事上圍前圍後,熱情過分,讓人覺得,討厭,,
年輕時曾經試過在丈夫麵前和他一爭高低,結果毫無效果,,
但是對這跟人,我是恨透了,,,
討厭過分熱情的男人,真希望他們的友情保持在家庭以外,千萬不要讓我知道他的出現。
大嫌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