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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和《四書集注》

(2007-08-11 22:39:24) 下一個

《四書集注》

“致,推極也;知,猶識也。格,至也;物,猶事也。”
推盡吾之知識,窮致事物之理,是為“格物致知”


    《四書集注》是《四書章句集注》的簡稱,作者是南宋著名思想家、教育家朱熹。
 
    《四書集注》是朱熹為《大學》、《中庸》、《論語》、《孟子》所作的注。有
《大學章句》1卷、《中庸章句》1卷、《論語集注》10卷、《孟子集注》14卷。

    朱熹是一位學問淵博的經學家,一生為編撰《四書集注》傾注了大量心血。他自稱
從30歲起便開始對《論語集注》、《孟子集注》下功夫。隆興元年(1163年),他曾取
二程及其門人朋友數家之說撰成《論語要義》。後又作《論語訓蒙口義》,以便於童子
習學。乾道八年(1172年),朱熹又取二程、張載、範祖禹、呂希哲、呂大臨等幾家之
說,加工薈萃,條疏整理,編成《論語精義》和《孟子精義》,後改名為《集義》。在
以上兩書的基礎上,又進一步修改加工,於淳熙四年(1177年)完成了《論語集注》和
《孟子集注》。因在注釋《論語》、《孟子》時,大量引用了二程及他人的說法,故以
《集注》命名。

    《大學》與《中庸》原是《禮記》中的篇章,至宋代時被單獨抽出。朱熹對二書加
以注釋,並都加了“序”、“序引”,每章之後都進行總括。尤其是《大學》一書,朱
熹以程頤的《改正大學》為底本,將《大學》分為“經”1章,傳10章,重新編排了章
節。為了闡釋理學思想,還按照自己的意思編撰了一篇“格物傳”補入《大學》中。朱
熹對《大學》、《中庸》的注釋以直抒己見為主,故名之為《大學章句》和《中庸章
句》,完成時間是淳熙十六年(1189年)。

    朱熹用畢生精力撰寫和反複修改《四書集注》,前後凡40年。直至臨死前仍在修改
《大學章句》中“誠意”章的注。真可謂孜孜矻矻,死而後已。

    《四書集注》充分反映了朱熹的“道統”學。朱熹繼承二程的觀點和作法,非常尊
崇《孟子》和《禮記》中的《大學》、《中庸》,讓三者與《論語》並列。他在《大學
章句》中推論說,《大學》中經的部分,是“孔子之言而曾子述之”;而10章傳,是
“曾子之意而門人記之”。又在《中庸章句》中認為,《中庸》是“孔門傳授心法,子
思恐其久而差也,故筆之於書,以授孟子”。總之,儒家之道是由孔子創立,再經過曾
參、子思傳至孟子,形成了這樣一個儒家道統。但再往後,這個道統就中斷了。直至宋
代,才出現了河南程氏二夫子程顥、程頤,再加上朱熹自己,儒家道統才得以繼續。這
就將程朱理學與儒家經典緊密聯係起來,抬高了程朱理學的地位。

    《四書集注》的編排次序,也頗具深意,將《大學》排在首位,《中庸》次之,而
後才是《論語》、《孟子》。在朱熹看來,《大學》是“初學入德之門”,初學者應先
學《大學》,然後再學其他。《大學章句》內容豐富,有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
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等“八條目”,是理學之倫理、政治、哲學的基本綱領,包含
了理學之主要內容,所以朱熹特別看重它。《中庸》是“孔門傳授心法”的重要著作,
是儒家相傳的思想原則,“中庸”是道德行為的最高標準,《中庸》所提出的“博學之,
審問之,慎思之,明辨之”的學習過程和認識方法亦為朱熹所推重。所以,《大學》和
《中庸》在朱熹的思想體係中,就占有很高的地位,它們的地位可“至比六經”,或在
六經之上。這一點對後世產生了很大的影響。

    《四書集注》也反映了朱熹的治學風格。在文字訓詁方麵,他字斟句酌,反複修改,
力求通達和洗練。當然,由於時代的局限,也難免會有錯誤,後經清代學者加以指出改
正。朱熹注釋《四書集注》,不局限於煩瑣的考據,更多的是從整體上探求與把握原書
的思想體係,因而,他對古代儒學思想的理解往往比較深入。《四書集注》很重視義理
的闡發,是以義理解經的代表作。書中的注解對我們理解原書的意思有一定的幫助。但
朱熹並不是隻作詮釋文字和解釋闡發原文義理的工作,他還把自己的觀點巧妙地貫穿其
中,有時甚至不惜增加原書內容或改變原書的順序。當然,在作改動的地方,他都加了
說明,由此可見他的治學態度是比較嚴肅的。

    《四書集注》發揮了儒家學說,論述了道、理、性、命、心、誠、格物、致知、仁
義禮智等哲學範疇,並加以闡釋發揮,提出了以理為最高範疇的哲學體係。書中還特別
重視認識方法、修養方法和道德實踐等。

    如對“天命之謂性”的解釋為:“命,猶令也。性,即理也。天以陰陽五行化生萬
物,氣以成形,而理亦賦焉,猶命令也。於是人物之生,因各得其所賦之理,以為健順
五常之德,所謂性也。”(《中庸章句》)這是說,一切事物的屬性都是最高的天理所
賦予的。同樣,對《中庸》所提出的“誠”這一概念,朱熹也將其解釋為天理的屬性,
“誠者,真實無妄之謂,天理之本然也”,達到誠,則為“人事之當然”(同上)。

    這就把“誠”納入了自己的思想體係。

    在解釋《孟子》“萬物皆備於我”這一命題時,《孟子集注》解釋為:“此言理之
本然也,大則君臣父子,小則事物細微,其當然之理,無一不具於性分之內也。”這一
解釋,輕而易舉地把原先主觀唯心主義的命題闡發為理學的客觀唯心主義了。

    關於“格物致知”,朱熹在《大學章句》中揮揮灑灑寫了143字的“傳文”,以補
原書之“缺”,集中、明確地提出了他的認識論。“所謂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
在即物而窮其理也。蓋人心之靈,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唯於理有未窮,
故其知有不盡也,是以大學始教,必使學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窮之,
以求至乎其極。至於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貫通焉,則眾物之表理精粗無不到,而吾心
之全體大用無不明矣。此謂物格,此謂知之至也。”在注解中,他又對“格物致知”作
了解釋:“致,推極也;知,猶識也。推盡吾之知識,欲其所知無不盡也。格,至也;
物,猶事也。窮至事物之理,欲其極處無不到也。”在這裏,朱熹把認識的過程分為兩
個階段,第一階段就是“格物窮理”,或“格物明理”;第二階段就是“致知”,推極
心中固有的知識,從而達到無所不知。就認識論來看,朱熹所論是有一定道理的,但由
於他要窮知的並非客觀物質世界及其規律,而是“天理”,這就把認識論納入了客觀唯
心主義的哲學體係之中了。

    《四書集注》還著重闡發了“仁政”思想。如對“百姓足,君孰與不足”的解釋為:
“民富,則君不致獨貧;民貧,則君不能獨富。有若深言君民一體之意,以止公之厚斂
也。為人上者,所宜深念也。”(《論語集注》)朱熹所論民與君之關係。

    完全繼承孔孟之仁政思想,與他做官時的為政之道也是相符的。反對橫征暴斂、竭
澤而漁,正是為了統治階級的長遠利益。可見,朱熹是地主階級中較有遠見的一分子。

    《四書集注》對後世產生了深遠的影響。由於它的刊行,《大學》、《中庸》、
《論語》、《孟子》始被稱為“四書”,與“五經”一起成為封建社會最重要的經典著
作。

    朱熹一生著述豐厚,流傳於世者也頗多,但最重要的還是《四書集注》,故《四書
集注》為曆代學者所重視。注釋儒家之書者不下成百上千家,獨《四書集注》能長期流
傳,曆久不衰。朱熹的學術思想在日本、朝鮮曾一度十分盛行,被稱為“朱子學”,在
東南亞和歐美也受到重視,足見其在世界文化史上的影響。

    《四書集注》還被曆代封建統治者所推崇。南宋寧宗嘉定五年(1212年),把《論
語集注》和《孟子集注》列入學官,作為法定的教科書。理宗於寶慶三年(1227年)下
詔盛讚《四書集注》“有補治道”。宋以後,元、明、清三朝都以《四書集注》為學官
教科書和科舉考試的標準答案。理學成為官方哲學,占據著封建思想的統治地位,而
《四書集注》作為理學的重要著作,也被統治者捧到了一句一字皆為真理的高度,對中
國封建社會後期思想產生了深遠、巨大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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