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顧城
有的朋友問我:詩歌如何表現現實生活,這條路應該怎麽去走?怎麽說呢?我走的彎路多得要命,至現在還沒有拐回來。其實,從大的角度來講,沒有人能夠真正知道這個問題,而隻能接近它,因為人是有限的,而宇宙是無限的。甚至可以說,我們所苦苦追求的那種詩的美,詩歌本質的、具有永恒意義的那種光輝和芬芳,任何人都是未知,任何人都無法達到,我們隻有步步去接近它,從未知走向知。如何去實現呢?我覺得裴多菲是一個很好的例證。他在生活上是非常失敗的,最後窮愁潦倒, 沒有飯吃,沒有錢去看病,死掉了。曹雪芹也幾乎是這樣,甚至連他的書都沒有寫完。但是做為他們的事業來講,他們已經實現了這一點,那就是他們那種精神。作為人的那種本質來講,他們是強者,他們畢生的血液換來了這種民族的精神。
剛才有的詩友問:如何表現山村教師呢?我覺得做為山村教師,有其獨特的位置。在社會中間,他和工人、農民、在政府部門工作的都不一樣,他麵對的是青年學生,麵對著大自然。如何體現這一點?僅僅體現於他的社會職能最不夠的,就是說,我是個山村教師,我要為祖國教育好這些孩子,讓他們為祖國的富強而努力學習,天天向上。如果這樣你的思想似乎正確完美,但你卻是在重複著別人說過的觀念性的話或思想, 這不是詩歌藝術,也不是我們苦苦追求的東西。
藝術的過程是一個創造的過程, 在這個過程當中隻有你才能夠實現。
如果僅僅是為了社會職能去寫詩,比如,今天是文明禮貌日,我們就去寫如何教育孩子們去懂文明,講禮貌,“文明”日過去了,你寫的這個東西也是否隨著過去了呢?這個東西和詩歌有什麽本質的聯係呢?這裏有個詩的立足點和對象的問題。人類是永恒的,自然萬物是不竭的,孩子會長大成人,老人的頭發會變白,花朵會開會謝,春天要到來,也就是說,詩歌藝術如果和社會、自然結合起來,建立在一種長久的事物的基礎上, 那麽這個藝術就是長久的,不會過去,哪怕你寫的是一件很小的事, 它也是不會隨著時間消逝的。比如,“春蠶到死絲方盡,蠟炬成灰淚始幹”,它包含了社會內容、人的心理活動、愛情、曆史、人的本質和命運、理想奮鬥等等,人們幹古傳頌著怎會忘記呢?如果僅僅是為了愛情去寫一首詩:“我永遠愛你,愛你的名字,愛你的呼吸……”這就不能構成一首詩,將會被人們很快的遺忘。這樣講是否有些絕對化呢?不是,你可以去寫具象的、具體的、微觀的事物,讓人們從中去領略宏觀的永恒的世界、長久的事物、人類的命運,和人們的本質、心靈發生聯係。
惠特曼在這個問題上說得非常好:這個自然界有很多宏偉的山川,寬闊的河流,有魚在遊動,有鳥在啼鳴,這麽美麗的東西確實值得我們去寫,去讚美。但是讀者要求作者的不僅僅於此,他們要作者去溝通現實到靈魂和理想的道路,使人們到一個生命不能到達的更廣大的世界。說起來似乎有些玄妙和不可思議,但是你如果注意大師們的作品,從中並不難發現這種內涵和意義。這些東西是不朽的。
關於新思潮中表現的“自我”,表現“自我”到底有何意義?為什麽要表現“自我”?有些詩友很關心這個問題,並想和我共同探討,我很高興。我認為,“自我”不是詩歌唯一的內容。什麽是“自我”,看起來很簡單,實際上它是一個非常深入的問題。
什麽是“我”?在世界上隻有一個“你”,世界是外觀的,皮膚之內的是我,皮膚之外的是世界,這是我和世界的一個邊界,你和世界是對立的,人死了,作為你這個意識就不存在了,生命也就結束了,這個世界你就看不到了。再進一步說,思想是我,記憶是我,感情是我。現在國外有種叫“人本心理學”的研究, 也正是在探討這個問題。我讀一本馬列的書或者康德的書, 他的思想進入我的大腦,產生了影響,但作為我的意識跟外界是對立的,跟它處於一個遊離狀態。人們說“意識流”,就是我意識我的思想在流動,但有一個東西站在岸上在看著你,你才能感到你的意識在流動。人在感情最暴怒時,最激動或最溫柔時,總覺得有一個東西在關注著你,在你做夢的時候夢向屏幕一樣展現,在所有的物象當中有一個東西在穿引。這就是說,這個穿引著的、關注著的東西不僅關注外界的事物,而且關注你的肉體和靈魂、思想和感情。這是科學對於大腦神經原子的研究過程中最終遇到的難題。弗洛伊德認為,意識和潛意識是人的本質。但科學研究的結果認為:潛意識也是可以被關注的,隻是層次更深,不容易歸結為清晰的概念而已。海明威在中了三百塊彈片的時候,他感覺到的不是疼痛,而是生命像一塊手絹在輕輕地往外拉“我”,像是被浸在水中輕輕提出來。一個人休克了,他感覺到升起來了。當你真正審視自己的時候,就會發現,你接受的很多東西都是外界的、觀念的,這些東西好像是我從百貨商店拿來的並不是我的。
上麵講的是一些科學對於“我”的一些研究,一些學術範疇的研究。
那麽什麽是“我”,為什麽要表現“自我”?很簡單,肉體有一種衝動,溫柔的,陰暗的,獸性的, 或者說是一種社會職能,一種多層次的本能。為什麽要表現?這涉及到你為什麽要寫詩的問題。
也許有的人寫詩是為了獻給他的愛人,希望得到愛,希望被理解;有的人寫詩是為了在大庭廣眾中朗讀;有的人寫詩僅僅是為了表示我很聰明,想象力敏捷,有很漂亮的語言,人們無法連接起來的排比句我都能完成, 這是我智力過人的表現……各有各的方法和表現“自我”的目的, 也可以說你表現的那個層次決定了你為什麽要表現。也有一種人是因為在世界上很孤獨,很不幸,或者看到他人很不幸需要幫助,需要一種人和人之間的理解和愛,比如說,你的母親去世了,你要寫一首詩來抒情,母親聽不到了,但所有的孩子們都可以聽到,這就是靈魂的發現。而不是觀念,不是一種炫耀。外國“浪漫派”詩人表現“自我”有一種強烈的趨勢,正是由於這種強烈趨勢的表現使得“浪漫派”在19世紀後走向衰亡。就好像一個健美運動員在台上扭來扭去,讓人看看這塊肌肉,那塊肌肉,顯出一種隻我有,你們沒有的炫耀,最後變成了一種姿態,完全是為了表演,就連他自己也不知道為什麽要長這些肌肉了,由於這種表現本末倒置,久而久之隻好使人生厭了。我小時候也有這種虛榮,人家說我一句好話,我臉紅表示默認,然後找一個沒人的地方高興好半天。為什麽?
我想了很久。所以我覺得更好的提法是,不是說表現,而是完成,而完成的本身要建立在心靈的基礎之上,也就是要盡心盡力地去把每一件事情做好。比如人們做了“司母戊”大方鼎,當時有它的社會功能如記事等等,但它是我國古代人民用誠心去鑄造的,它所誕生的那個時代毀滅了,那些人都死去了,變成了白骨,但是方鼎存在,它證明著我們民族的偉大,證明著我們人類強大的生命力及純真的精神,一種熱愛,一種對於彼岸親人的向往。那些毀滅的東西被寫在了曆史上,變成了一個故事,對於我們來說沒有什麽更大的意義。而這些存在下來的東西,瓷器,青銅器,繪畫,它們不僅僅是為了證實那個社會曾經存在而具有意義,而是它們比那個時代,甚至比那幾代人更有意義,也就是說,做為藝術標準來講,它實現了這個意義,成為不朽的東西。
1985 年講於“五台山詩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