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聽眾朋友大家好,歡迎收聽明慧廣播電台,我是主持人秋木。
在日內瓦聯合國人權大會召開前夕,湖南省有1071名法輪功修煉者家屬聯名寫信給聯合國,呼籲製止在湖南株洲白馬壟女子勞教所發生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罪行。原湖南省嶽陽市造紙廠的周衛紅女士因為講法輪功真相、向世人勸善,多次被本單位610和洪家洲派出所綁架並且非法關押,還被紙廠非法開除工職,從2005年3月到今年3月她被關押在湖南株洲白馬壟女子勞教所一年,她的姐姐接受了本台的采訪。
主持人:周女士,您的妹妹去年3月被勞教一年,當時她是怎麽被綁架的呢?
周:她當時在一個超市上班,準備推著車子出門,後來來了一個居委會的一個主任,是個女的,到家裏來,把她攔住了,跟她聊天似的說,我給你找工作啊,我妹妹說,我已經有工作了,我正準備去上班呢。多次跟她聲明,我要上班,我要走了,可她就是在那裏扯,扯不清在那裏說話。沒一會兒,外麵就衝進來幾個人,幾個男的,都是著便裝的,後來聽我們家人講把她反手綁出去了,被帶上一個車就帶走了。
主持人:您妹妹在勞教所裏的經曆是什麽樣的呢?
周:她在那兒,幾天幾夜沒讓她睡覺,以這種方法來拖垮她,再就是蹲著,讓你單腿蹲著,一個晚上,那腿都發腫,被關在嚴管室裏頭,進進出出都有包加人員跟著的,你上哪兒跟到哪兒,那包加人員都是吸毒的。把他們(法輪功學員)作為攻堅隊的攻他們,目地就是讓他們轉化,放棄法輪功的修煉。一次我們去看他們的時候,我說,你們抓人是非法的,一個女公安就明確的講,我們就是讓她轉化,沒別的,強製讓她轉化。
主持人:在白馬壟女子勞教所裏麵,您的妹妹和其他法輪功學員還被強迫勞動嗎?
周:是的,強迫她們做事,做鞋麵子,除了吃飯的時間以外,都在那裏做。
主持人:在您妹妹解除勞教後,她是不是還受到街道上或者是派出所的監視?
周:有,還非常厲害,她回來以後,610的人也好,她原單位的人也好,從來沒放過她。既然已經把她開除了,就不屬於她原單位管了,可是他們一直跟著,隔不了多長時間就來一個電話到家裏騷擾,到我那裏去玩,電話都打到我那來了,讓她回來,他們說,你不能出去,回到自己的家裏來,非要在他們監控的範圍之內。
主持人:您剛才談到您妹妹因為修煉法輪功被單位開除,那為什麽他們還要管她呢?
周:本來我們說,既然單位已經開除她了,已經好幾年了,我們準備另外給她找臨時工作,可是這個單位呢,在610的指示下,硬是強行的把她拉回來上班,就是給她圈起來。
主持人:是不是害怕你妹妹又去上訪或者是出去發法輪功的真相資料?
周:是這樣的,生怕她做什麽他們認為的不利的事情。
主持人:您認為您妹妹對社會上的公眾講法輪功真相這件事情是否對社會不利呢?
周:沒有,一點兒都沒有。我覺得她是個修大法的人,都是以一顆非常善良的心對待別人的,她都是為別人好,在這個講真相中讓這些中華民族的這些同胞們都認識到中共的邪惡,它所幹的這些事情真的是對我們中華民族的一種極大的犯罪。
主持人:您妹妹在勞教前和勞教後在外表上,您看到有什麽變化嗎?
周:是的,她在中途的時候,她被關進去以後,可能有三個多月,以我弟弟的名義見她的時候,我也跟著去了,我看到她當時非常消瘦,正因為這個原因,我回來以後又寫了東西,通過我母親,散發到各個部門,人大呀,工會呀,婦聯呀,省公安廳,檢察院,什麽地方都給寄去了。就是說,從精神上,肉體上都遭受了嚴重的迫害,我說人已經消瘦的不成樣子了。再加上我母親去了以後,在外麵也講了很多法輪功的一些事情,那裏(勞教所)的公安就不樂意了,最後就連我弟弟,一個常人去見都不肯了。
主持人:一年前,您妹妹被非法綁架後,你們是不是找過有關部門?
周:三八那天單位放假,我母親就給我來電話,說你妹妹被帶走了,後來我就趕回來了,人已經不在家裏了,我們就一起到當地的派出所,管他們要人,派出所說,-帶欺騙性的了-說我們也不清楚啊,不知道哪一個帶走的,我說,不可能,既然在你的地盤裏把人帶走了,怎麽可能不知道去向呢?怎麽可能不知道什麽人來抓的呢?第二天,我又和我母親到了市公安局,管他們要人,既然不知道什麽人帶走的,我說,那就可能就是,那就不知道是什麽無賴了,是不是社會上的流氓地痞給帶走的,後來他們說,這個事情我們知道,你妹妹的事情你們要找就找雲溪那裏的公安局,是他們辦的案子,我問她犯什麽事情了?(這樣)從家裏帶走,她上班上的好好的,我說,你這是擾亂我們的生活。後來他說,那你找他們,不要找我們。像踢皮球一樣的。
我們找了嶽陽市公安局的一個勞教委員會,還有再就是公安局的一個國安大隊的負責法輪功方麵的一個官員,他們很無理,這個事情他們說我們是集體決定的,找誰都沒有用,就是指他們勞教委有三四個領導吧,他們認為是領導吧,根本就不跟你談,甚至還問我你是哪個單位的,我說我自己哪個單位的與你沒有關係,我現在找你是因為我妹妹的問題,你們非法抓捕她,我說你們陷害她。
既然你是這樣的話,既然你們也承認了你們知道這個事情,說明你們是聯手搞的。回來以後,我弟弟到了當地的派出所,他說人這麽帶走了,走得有個東西吧,他們才從抽屜裏拿出來一個陳舊不堪的,前一年十月份的一個勞教書,等於是第二年三月八號給抓走的。我說既然已過這麽長時間了,沒有勞教,為什麽這個時間抓人?
主持人:這個是不是說前年十月份的時候,他們就想勞教你妹妹了呢?
周:對,就有這個想法,他們已經有那麽一個文在那個地方,壓在抽屜裏,已經很舊很舊了。我弟弟就拿回來了,拿著這個東西,我就找了一個朋友,一個律師朋友,幫我寫了起訴書,從幾個法律條文上來否定了他們這個事情。
大概通過五六個方麵分析了這個事情,一個就是說,上麵寫的是她在那一年的五月底在雲溪散發了法輪功資料,被當場抓到了,其實我妹妹是在那兒到一個親戚家準備大的回來,最後被他們也是給攔截在那個地方,把她給關起來了,關了以後就說她散發了法輪功資料,因為那裏一大片已經發現有這方麵的資料。既然有人指證,那麽證人是誰,他沒有交代。還一個就是說,這個勞教這裏麵有很大的法律漏洞,憲法裏麵第三十六條規定的,任何個人和政府不能幹涉他人的信仰自由,就是說從法律角度,完全把它否定了,在一個就是他們(警察)沒有著裝,如果是公安人員的話,那麽他們應該著裝,出示證件,這些都沒有,完全是違反司法程序的,(我們)要求他們撤除勞教決定。
主持人:那麽普通警察的反應是什麽樣的呢?
周:有一個警察,是我們當時找到當地派出所的時候,有一個警察當著我們的麵,當著居委會的麵,當著610的麵,當時在場的有將近十個人,他怎麽說的一句話?我說你們要走有良心的人,他怎麽講?他說我們就是沒有良心。意思就是說,眼下之意就是中共領導下你就得聽他的,他讓你幹的事情你就能幹,不讓你幹的事情絕對不能幹。
主持人:在你妹妹被非法關押在勞教所的這一年的時間裏,你和其他家人的心情是什麽樣的呢?
周:確實很痛苦,我母親來講的話,她都是快七十歲的人了。再加上我們經濟上已經很不寬裕了,那個時候,我妹妹被迫害到工作都沒有的,都失去工作了。一直在做臨時工,在一個超市。三四百塊錢一個月。而且就這樣子,他們都不允許,從家裏還又一次抓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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