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覺得朱記者"惹禍"的報導是值得肯定的, 這樣趙俊萍的事才會引起大家的注意, 才會真正暴露下級政府機構的弊端與腐敗, 下級政府機構的官員憑借權力目無國法的現象在中國是很普遍存在的,現在中國是該在小城小縣加大力度監督管理的時候了, 否則會後患無窮, 有很多都是地頭蛇, 上麵若不抓, 百姓的日子會苦死的, 其實這種苦給百姓帶來的災難比經濟貧困還苦, 趙俊萍有錢還能跑到北京告, 而有些貧困戶經曆的被那些黑官或黑警察故意按罪名剝削的事就是讓百姓貧上加窮了.
當然,朱記者若能用詞準確地報導會更好. 其實,有些事誇大其詞可以, 有些事是不可以的,具體問題應具體分析才是.因為壞事傳千裏很快, 再收回來就難了.
他們為什麽不給趙俊萍補償? 評估員估價的結果, 難到不應該遵守嗎? 經濟實力不足,小縣就不該蓋那樣不合實際的最大...市場.
而且他們憑什麽抓她的父母? 憑什麽打擊報複? 人家富裕是靠實力, 他們憑什麽故意找人家的毛病.那些官真愚昧,他們禍國殃民,應該給他們治罪.
倘若那個張書記真的象說的那樣, 那麽他就是太不合格了, 他就該下台並受罰. 按照法律,應該給趙俊萍油站的補償, 並還要給她精神的賠償.
其實, 有些傷害是看不見的, 取證可能也很難, 但從敘述中若能說明事情是真的發生了, 那麽就該按法律辦事, 有些法律條文是可以修補或新增加的.
最後,希望趙俊萍的案子有個公正的判決. 朱記者的"惹禍"報導倒是可以忽略不計的小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