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信佛的教導,堅決不隨喜任何惡行。《法句譬喻經》故事
(2009-11-07 19:10:13)
下一個
一切殺盜妄淫的事件我們皆不要去隨喜
隨喜惡行,必定破壞當時的社會風氣。同時果報也很慘痛。
佛經中有隨喜殺業獲得慘報的故事,我們要以此為戒,同時不能去隨喜盜、妄、淫、不去讚歎貪嗔癡。願佛子們共勉。
故事如下:
釋迦牟尼佛在祇園精舍講經說法時,附近住著一位大富長者,剛為二十歲的獨生兒子辦完婚事,可是,結婚不到七天,兒子為了給新娘摘花,爬到很高的樹上,不小心摔了下來,失去了性命,全家人為此傷心哭泣。
佛陀憐憫長者一家,以「萬法無常」的道理安慰他們,並開示說:
命如華果熟,常恐會零落。已生皆有苦,孰能致不死?
從初樂愛欲,可望入胞影,受形命如電,晝夜流難止。
是身是死物,精神無形法,作命死複生,罪福不敗亡。
始終非一世,從癡愛長久,自從愛苦樂,身死神不喪。
長者請教佛陀:「我兒到底造了什麽罪業,為什麽這麽早就夭折了?」
佛陀告訴長者:「過去久遠劫之前,有一個小孩拿著弓箭在林中遊戲,他看見樹上有一隻鳥,想用箭射它。旁邊的三個小孩就慫恿道:『假如你能射下這隻鳥,才算真的英雄! 』那小孩被美言所動,拉開弓箭,射殺了小鳥。三個小孩看了,不禁歡呼雀躍。
「這三個小孩因為見殺隨喜,所以曆生常受喪子之痛。你就是其中的一位,另兩位因宿世積福,一個生作天人,一個生作龍王。至於那個射殺小鳥的孩子,前世先作那位天人的兒子,中途夭折後轉生人間,成為你的兒子,死後又投生為那位龍王的兒子,出生的當天就被金翅鳥吃掉了,而那隻金翅鳥,就是以前被他所射中的小鳥所化生的。
「現在,有三處在為這個兒子哭泣,一個是天人、一個是你、一個是龍王,你們同時在天界、人間、海中為失去愛子而傷心欲絕,這全是你們過去見殺生而隨喜的緣故。你們的兒子也因為過去殺害無辜生命而常受夭折之報。業因果報真是如影隨形、絲毫不差啊。」
釋迦牟尼佛又說偈開示他們:
神識造三界,善不善三處,陰行而默至,所生如回應。
色欲無色有,一動因宿行,如種隨本緣,自然報如影。
長者全家聽了世尊的開示,當下證得聖果。(《法句譬喻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