嗡瑪呢唄咩吽

南無十方佛,南無十方法,南無十方僧,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南無西方極樂世界阿彌陀佛,南無千手千眼觀世音菩薩,南無大勢至菩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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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學佛的誤區

(2007-03-21 02:11:28) 下一個
牛飲水成乳,蛇飲水成毒;
智學成菩提,愚學為生死

      ——《華嚴經》



如果遵從佛法基本教義,那怕是隻做到了大部分,居家生活與修行,都會得到現實的幸福與安樂。

但是,事實上這種情形並不多見,反而不理想的狀況甚多,城市背景的中青年似乎更為突出。不少人學佛學得很辛苦,不少學佛青年,都走了一些彎路,有的甚至付出了沉重的代價。這不僅使人想起“邯鄲學步”的成語,一味模仿別人,非但沒有學到別人的長處,反倒失去了自身的特色,忘記了自己的本分和責任。

在台灣弘揚佛法數十年的南懷瑾先生曾說過:“佛法唯絕頂聰明的上士和一聽就信的下士好學,中等人最不好學,一些人不學佛還起碼是個正常人,一學佛便弄得神經兮兮的,連個正常人也做不成了。”這真是過來人的經驗之談。

佛法的修學,是需要一定的方法和次第的,若不善學,難得實益,反而會受損害。

在我看來,不少人的過失是由於對教法、次第不清,對自己所處的修學位置不明,故下手往往是盲目的,出現的偏向是:“在家人好修出家法”;由於大多數人屬無師指導(或有師但未能因人指點),未全麵了解佛法,故往往是想當然地蠻幹,先入為主,看到什麽就照貓畫虎;更多的人的症結——其實是欲望的問題無法平衡,故在理想與現實、信仰與欲望、在家與出家中來回徘徊、掙紮,充滿苦惱與不安。

總的看來,學佛人的婚姻誤區大體為兩種:

一是禁欲的趨向,特別是部分中青年家庭,沒有處理好婚姻與性等問題;

二是忽視戒律、我行我素的趨勢。

從實際情況看,趨向禁欲的大大多於後者。



第一節、節欲與禁欲



對凡夫而言,飲食、性(男女欲)、睡眠、保衛自己是四種很強烈的欲望。每一種對人類的生活與行為,都有極深的衝擊與影響。

在當今這個時代,飲食等已不成問題,婚姻與性的處理是否得當,對學佛者而言,可謂至關重要。根據經驗及觀察,可以發現許多學佛者,都程度不同的著存在性執著與性壓抑的問題,隻不過大部分人,尚未意識到罷了。


一、禁欲的誤區

1、“婚姻恐懼症”誤區

一些學佛青年,雖到了結婚年齡,但拒絕與異性來往。看起來似乎道心堅固,但長期觀察下來,才發現是畫地為牢,固執己見的結果。嚴重者則演變成了“婚姻恐懼症”。



事例一:某廠青年工人劉某,學佛後誓言終生不結婚,對旁人的善言勸告也怒目相向,慢慢地也無人再勸他了。由於我行我素,與眾相處落落寡歡,不久,便落得形單影隻,十年之後,終於成了大齡青年。據說,他現巳開始後悔,有了結婚成家之意,但周圍同事,早已將他視為不食人間煙火的另類,無人願為其當紅娘。

事例二:某市一位學佛女居士,雖有男友,但僅同居而不結婚,雖三十出頭,心尚來回掙紮在出家與在家之間;終於有一天下定決心,與男友不辭而別,到了一寺廟,要求出家。寺廟上下因平時與之熟悉,皆大歡喜,積極為之準備剃度事宜。但就在即將落發前一天晚上,男友及家人開車衝進寺廟,連拉帶拽,將其弄回了家。事後有人問她:“為何不想成家?”她倒是很幹脆地回答:“我有婚姻恐懼症!”



其實,這些都是執著所致。

“執著”一詞,為佛教常用語,指對某一事物、見解堅持不懈,不能超脫,後來便演變成拘泥或固執。

青年居士,不需要對婚姻抱著反感的心態,隻要保持平常心就好,如果想要結婚就應該結婚;不要弄巧成拙,頭上安頭,搞得“四不象”。不要因為對婚姻的反感,走入了執著的誤區,從而患上了“婚姻恐懼症”。



2、性生活的誤區

已婚的學佛夫妻,對家庭性生活的執著也是誤區之一。

在四川某大型廠礦,幾年前發生過這樣一樁事:一個以中青年為主的學佛小組,某天觀看了一位海外法師講經的錄像帶,內容涉及斷淫對修行的好處,並言:如不斷淫修行,則修行不會成功。看完錄像後,這批居士便下定決心,立竿見影,強力實踐。回家後,或分房或分床,要快速斷淫證道,接下來的事情不說大概也能猜到:大部分的家庭隨後幾天不是吵架就是打架,一時成為全廠新聞。……

記得曾看過一篇出家法師寫的文章,題目是《為什麽佛教徒家庭多不和睦》,文章中說:“那些所謂的居士們,真正家庭生活美滿和諧的令人羨慕的幾乎沒有,……與佛沾邊兒者,離婚的特別多”。

在婚姻與性的關係方麵,性肯定是一個很重要的因素。

由於執著某些宗教理念,有的學佛居士很害怕與他(她)另一半做“那件事”(性生活)時,或多或少都有一種罪惡感。他(她)們害怕做了“那件事”會對佛菩薩不恭敬,有些人做“那件事”後的第二天,就不敢進佛堂和寺廟。還有很多人認為做“那件事”會影響修行。有些夫妻,學佛以後就變成“道友”,完全沒有夫妻的樣子。因此,長期積澱下來,身心上便會出現某種壓抑與分裂。

性執著與性壓抑,它不僅對人的身體,而且對心理健康均有較大的影晌。許多人的男女欲望,被宗教觀念、道德意識壓抑、扭曲、乃至變形,以至他們自己也未能辯識。最麻煩的是,不少人明明出了偏差,還自以為修行有成呢。

佛教從不要求在家居士禁欲,而是提倡節欲;而節欲的程度與方式,也須根據工作、年齡、體質等的不同,因人而異。



說到節欲,古今中外世界很多宗教,包括佛教、天主教、印度教及中國的道教,幾乎都主張禁欲或要求盡量節欲。基督教主耶穌一生沒有結婚,幾乎是苦行的修行者,他們中有名的使徒約翰更明白主張:替天主工作的人一定要身心聖潔,不能染愛欲。直到今日,天主教的神父、修女都是禁欲,終生未婚的。據天主教一九九八年的統計:全球神父總數為40.4萬人,修女81.4萬人;教友總數則超過十一億。

道教自從漢朝末年以後,就主張要修精氣神,希望能修到羽化升天而名列仙班,他們認為有男女淫欲會損精氣,因此要禁欲,至於道教中有些以男女性愛行“采補之術”者,那應屬旁門左道,不是正統的道教思想。

佛教認為愛欲隻在欲界(地球人類及一部分天界)存在,色界、無色界及各佛國淨土都沒有情欲存在。有男女淫欲執著的眾生,就很難脫出三界,故修行者皆希望超越情欲。

對宗教徒而言,能夠為信仰而超越情欲,無疑是高尚而聖潔的。但終身不婚嫁的,僅限於出家僧尼或神職人員(道士、道姑、神父、修女等),一般教徒不必如此。


二、禁欲的過患


對於在家人而言,不要求斷男女欲,盲目禁欲,反而會帶來諸多過患:


1、對未婚者而言,禁欲的觀念往往影響他們交友、擇偶、婚配。

不少學佛青年,在如何對待愛情、婚姻問題上,都或多或少走過彎路。有的學佛後,甚至憑添了不少煩惱:如在出家、結婚、獨身的抉擇上舉棋難定,不知不覺便成了大齡男女,往往錯過了戀愛結婚的良機。

其實青年時期貪愛、自我實現一類的煩惱,是可以轉化為修道的力量,轉化為弘法利生的熱忱。大乘佛法認為煩惱可以轉化,甚至可作為度眾生的方便。初修者不要怕煩惱多,而是怕不識煩惱,能認識到煩惱多,是修行進步的表現。

隻要能自我覺察,便不難對付,無須將煩惱視之如怨敵,而強作壓抑。強行禁欲,則煩惱會愈積愈多,即使能壓抑得住,對身心和修行也非常有害。一旦遇強大外緣時,壓積的煩惱,弄不好便總爆發,如江河決堤,一潰千裏,當事人則可能做出違反法律、道德、戒規之事,其果報往往是墮落三惡道(地獄、餓鬼、畜生道),學佛者可不慎乎?



2、禁欲影響家庭和睦,有可能導致一方婚外情。

對凡夫而言,性與飲食一樣,皆是經常的、必需的。除非修行有成者,方可斷絕性欲,並對飲食亦不再執著,即吃什麽都無所謂,且食量亦少於常人,而身心均健康正常。

而性欲是凡夫執著為樂的本能,處理不善,便會引起各種與性有關的罪過:如嫉妒、貪婪、淫亂、汙穢、邪情,苦毒、放縱肉體情欲等等。

在實際生活中,我們發現在中青年家庭,特別是家中隻有一方學佛的,往往容易出現這樣的變故:妻子或丈夫由於冷淡了對方,因而發生丈夫外遇或紅杏出牆之事。由於學佛大都為女性,故丈夫發生婚外情的比例數倍於妻子。還有的丈夫,由於被冷落,轉而尋找其它刺激或寄托,甚或染上不良習氣,如嗜好賭博、酗酒、***光盤、迷戀網吧、沉溺於電腦遊戲等,有的還會出現精神急燥,家庭暴力、夜不歸宿等問題。

一些自我中心較重的女居士(佛門內此類女性並非個別),缺乏必要的慈悲心、忍耐心、利他心,凡事從自己的立場考慮問題,以“佛法的名義”來安排一切,因此,往往有不顧念丈夫、家人的行為,在家庭生活上也是如此。



事例一:X(青年女居士),其丈夫在外地工作,每周末才回家,她不僅不化時間伴陪,反而入夜後,翻開經書念上一、二小時,問她為何不陪陪丈夫,她的回答是:“都老夫老妻了,何必那麽多講究!”其實她的“老夫”才不過三十歲出頭。幸好她丈夫也是居士,嘴上也沒有公開抱怨,但心裏十分不快。

事例二:P(中年女居士)學佛很認真,一次到藏地參加佛教***會,走時僅給家裏輕描淡寫的說一句:我要去某市寺廟一趟,因裏程不過幾十公裏,其丈夫也沒在意,但實際P居士一下子就跑到遠在千裏之外的藏地某寺,且一呆就是二、三月,到後半個月才給家裏打電話說明身處何地。據知情人言,P居士常借學佛名義外出,以避夫妻生活。

事例三:D(中年女居士)學佛後,男女欲情淡薄,但其夫尚未學佛,對此甚不滿;後來幹脆在外麵找了女朋友,並且常將***光盤帶回家播放。F居士提出離婚,其夫堅決反對,家庭氣氛常常隱晦不快,小孩夾在其中,學習大受影響,雖經善心人士調解,但未能改善,D 居士如此多年,精神倍受折磨,身心俱損。



還有的居士出現此類矛盾,不僅不反省調整自己的行為,反而越走越遠,自己給自己打氣:弄不好就算了!獨身正好修行,大不了就去出家!

但從實際看,這類居士並出不了家;即使出家,個別的雖已出家,但人際關係依然糟糕。因為大凡我執重的人,都與佛教的慈悲、無我精神,相去甚遠,她(他)們不僅常給別人帶來問題,也給自己不斷製造精神困境。

此類居士雖然學佛多年,但其根深蒂固的“我愛”、“我執”,削減甚微,故許多家庭問題,恰恰是她(他)們以“學佛”的名義製造出來的。

因此,學佛者應注意,如果在中青年階段就要強迫禁欲、斷欲,其後果很可能是嚴重的。所以,每一個在家男女,如果要解決好這個問題,首先要誠心、誠意、理性的麵對這個問題,不要執著、壓抑、更不要逃避。

作為一個居士,結婚之後有家庭生活,有夫妻關係,這是正常的,因此觀念上應該是:我需要家庭,要一個丈夫﹝妻子),那我應該要關懷丈夫﹝妻子)合理的要求,若他需要我,那我應該隨緣;對在家人來說,夫妻性生活不是罪惡,也不算是犯戒。如果連丈夫﹝妻子)的正當需求都不能處理好,那你還能幫助社會大眾嗎?

在這裏,要特別提醒中青年學佛女性:請注意看顧好自己的家庭,多一份愛護,少一點疏忽;多一點慈悲,少一點執著(自私)。另外,執著心重的居士,切不要“佛法的名義”,來包裝自己的煩惱(往往是無意的習氣的作用),使佛教再受世人譏嫌。不必因“學佛”而顧此失彼。

學佛者的家庭應是紅塵風浪中的港灣,家庭主婦應是掌舵人,要善於營造和睦的家庭氣氛,使全家大小都愛護它。切不可因學佛而顯得冷冰冰的而無生氣,更不可因學佛的緣故,而使家庭破裂。


3、禁欲有可能引發身心疾病

壓抑欲望、情感,會導致人體免疫係統的免疫力降低,增加發病率,並有可能導致心理、性格分裂,引發身心疾病。

性執著是性生活的大敵。去除性執著,也就是說要把一些莫須有的顧慮、煩惱、恐懼、自責等去掉;長期的性壓抑,則可能造成一些生理障礙,可能會招來性功能障礙疾病,徒增了許多焦慮和痛苦。

還有的居士甚至采用極端方式來禁欲:如某市小金居士,對夫妻生活總是心存忌懼,如他認為不該發生而發生了性生活,便以燃臂作為自我懲罰。這種行為帶有自虐性質,是心靈扭曲的結果,此類行為皆在禁止之列。

另外,夫妻之間,不能將性事當作武器或條件。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夫妻二人爭吵,無論是意見不合、作風不同或其它原因,都是正常又難免的情形。怒氣過了,夫妻便和解,然後和好如初。男女都要小心,不應為生氣之故,實行性懲罰,分房或禁欲。

人若沒有情欲,當然無須刻意培養,但若欲望已經產生,且是一種合理的需求,則應隨緣滿足它、疏導它,並在合理滿足它、疏導它的過程中思惟緣起;重點是不要壓抑,而非放縱。修行最重要的是正觀緣起及心離染著,對待情欲倘采取壓抑或禁絕方式,將反成心理負擔。如此經常思惟觀察緣起,日久便可能融入心無掛礙的心境

如果修行者希望禪修入定,有性生活,就不容易做到;但在家人修行,並不是“求入定”,而是要得即定即慧的無我智慧心,頭腦要很清楚,若能自我中心少一點,對人的關懷多一分,就算是修行。

有智慧,才能讓我們心理平衡、情緒不波動;定慧兼修,才能得到真正大解脫。

隨緣而不染著,《華嚴經·普賢行願品》雲:“於諸惑業及魔境,世間道中得解脫;猶如蓮花不著水,亦如日月不著空。”

對一般學佛之人,隻要守五戒之淫戒,能不邪淫就很好了,不要想太多,否則會成障礙

三、情欲解放的誤區


修行偏於苦行、禁欲固然不對,但放縱情欲更不好,還是應該奉行中道原則。

現代社會是個開放、自由、享樂的個人主義時代,有的人因為欲望偏重的緣故,便找出種種理由,提倡心靈的自由與釋放;不願被傳統、權威、教條限製,不但不重視戒律,還有的甚至號召掙脫一切的束縛,“享受情欲”、“任意自在,守心戒就好”者,蔑視倫理,放縱欲樂。自詡為:重內心不重外相,要向濟公活佛一樣,遊戲人間!

這種“不必執著相戒,隻要守心戒就好”的說法,有很大的誤導性、誘惑性;其實,它僅是針對修學有成者而言的,凡夫不應以此作招牌而行私欲。

對初修者而言,財、色、名、食、睡五欲,肯定是製約人的強有力繩索,古德言:“財、色、名、食、睡,地獄五條根。”學佛人應該奉持佛教宗旨:“勤修戒定慧,息滅貪嗔癡”,所言所行應當中規中矩,修行次第則應而上,從人天乘的五戒十善下手,不可一下就跳到所謂大乘的無相無拘的階段,以俱足凡夫身,行“聖人”方便教化之事;此皆是以佛法名義,包裝自己的貪、嗔、癡!

如某市W居士,雖年紀早已到婚齡,也不止一次結交女友,但就是同居而不結婚,理由是:“結婚影響修行,況且,說不定自己以後是要出家的!”幾年過後,他不僅沒有出家,修行依舊散漫;而且女友也離開了他,理由隻有一個:“什麽佛教徒,做人太自私了!”

在現實生活中,我們也發現也有個別學佛居士,言行與貪欲俱足的凡夫沒有兩樣:麻將賭博,看黃色影片、搞婚外情、同性戀等,一應俱全。

當然也有不同的之處,那就是用佛法為自己行為開脫,說什麽:煩惱即菩提,紅塵中修煉方可成正果;自認為隻要心不迷戀就好,就是“出汙泥而不染的蓮花”,入紅塵而超脫的“真人”,而與凡夫打成一片,則就是在“代佛宣化”,普度眾生。

這種掛羊肉賣狗頭的做法,甚為可恥,當立即刹車為好,不然,必墮三惡道,後患無窮!



一些新型宗教,或打著“禪宗”旗號的“修行者”、“靈修大師”們,引經據典,是似而非的講授一些佛法,強調不必執著事相上的戒律,隻要心不執著就行了。這些“大師”們,有的本身就是宗教人士,有的為著作等身之人,甚至有苦行、靈修經驗,並且能夠駕輕就熟地運用現代科技、哲學、心理術語詮釋宗教,其禪修(靈修)經驗,也能幫助初修者解決身心上的一些問題,這和山中寺廟一些不善言辭的僧人相比,儼然菩薩應世。

但他們與傳統修行者的最大區別,則是對守持戒律的認知根本不同,表麵上他們也不反對戒律,但會找出種種理由變通:強調“守心戒就行了!”這種即可修道,又不受拘束的理念,特別受到城市裏的中青年禪修者的歡迎。

但實踐證明,在大陸及海外,這類新型修行團體的首領們,往往利用靈修的手段,巧妙地攝取權力、金錢和性等,性侵害之事也時有發生;由於迷信“大師”的超能力,加之信徒(特別是女信徒)的崇拜心理,往往使此類醜聞不被曝光。直到有的捅出了亂子,才被追究法律責任。

靈修(宗教)團體的性侵害案,就像家庭隱私,很難被揭發,即使有受害者說出來,在“家醜不可外揚”思考模式下,往往犧牲受害者權益,更糟的是,在愛心、包容的宗教原則下,信徒常相信加害者已改過自新,而不予處分或追究,而致悲劇一再重演。

靈修團體往往張起神聖的帷幕,局外人要檢驗是否可能潛藏罪惡,隻要看是否與錢、權及性糾結在一起,無論靈修團體是以何種宗教型態出現,隻要表現出對錢、權及性的欲望征兆,最好方式就是趕快全身而退,敬而遠之。



其實,內心倘清淨淳厚,必能表現出行為的端正莊嚴;外在的合理規範,又有助於內心的清明覺照。如果不依於慈心與戒德而修禪,必然弊多於利,甚至會產生種種炫異惑眾的嚴重後果。

自我愛所衍生的情欲,如糾纏不清的蠶絲,找不出頭緒,反而越理越亂。佛教出家的“梵行戒”(離欲),理由即在於洞徹“情”與“欲”的雙重係縛及其衍生的苦難,讓修行人學習著以定慧之力,不受製於形體的情欲熱惱,不受製於他者的情枷愛鎖。倘能由勉力學習而漸臻乎至境,從情欲的牢籠中解放出來,或許才是真正的“情欲解放”吧

第二節、出家與在家



一、追求無性婚姻的誤區



學佛居士,特別是中青年居士,或多或少都有一些出家情結。有的居士想出家,但因有家庭、親友等種種障礙,竟不約而同地發明了追求無性婚姻。

追求無性婚姻的人,一般容易發生在具有較強的宗教熱忱的未婚青年身上;他們以為,如果擺脫了性的誘惑,建立了無性的婚姻家庭,便可按自己的意願修行,乃至可按自己的意願隨時出家,學佛便可自然成功。

在佛門中,不時會發現一些學佛青年有此想法,後來留意此事,便上網查尋,在某一佛教論壇上,找到有五、六則征求無性婚姻的貼子,發貼於2003年10月至12月。下麵,我們來看看其中的三則征婚廣告,內容如下:



(1)、征婚之一:

A男:《給真心修行的善女子的一封信》:“我是一個一心想要出家修行的男子,由於家庭環境影響,而不得出家,現有一想法。希望能夠得到大家的幫助。

(征婚)你我結婚不需要任何形式,待到父母去世時,仍要出家。我79年生人,相貌一般,自由職業人。收入足夠生存。(我不希望別人因為我的財產才與我聯係)。婚後不發生性關係,不生子,如果你也是真心有如此想法,可以與我聯係。你可到我家住。我也可到你家住(希望女方最好有一定的禪定修為或專修淨土也行)。聯係方式:手機:……”

(2)、征婚之二:

B男《特殊征婚》:“征婚--男未婚:1974年生,174厘米,佛弟子,上班族,有房,無車,哦,有自行車,月收1750元左右,因我原來不打算結婚,父母對佛法有看法,我本人隻想找一位情況類似,先過父母這一關,將來還是想出家,所以嘛,結婚隻是名義上的,不生子,不過夫妻生活,分床睡。有意可發郵件………”

(3)、征婚之三:

C男:“大家好:本人81年出生,99年學佛,欲出家,家人止,無奈。現誠覓一佛子伴侶以過父母關,外是夫妻,實是兄妹,同修同行,共生極樂。

期盼有緣人早與聯絡。QQ:……”



以上3位佛教青年,其宗教熱忱可嘉,但所言所為不符合世間規則,因為婚姻與性,從來息息相關;無性的婚姻不符合世俗婚姻生活,屬於非正常婚姻。不值得提倡。雖然征婚者之一筆名為“真現實”,但從實踐上看,此做法真不現實;既然想出家,就應努力去實踐,如果放不下父母等,則應按一般世俗規則生活,用不著追求這種非正常婚姻。

在他們的天真想法中,至少忽略了三個製約婚姻的因素:

第一,   忽略了未來妻子人性中對“***”的需求。

即使女方現在同意過無性的婚姻生活,但並不代表今後絕不反悔;而一旦領取了結婚證,要求有夫妻生活便是對方的合法權益。另外,當事人追求的無性婚姻,也有自私的嫌疑,因為他沒有站在另一方的立場來考慮,因而缺乏起碼的慈悲心;婚姻雙方是平等的,任何一方皆不是道具,或僅僅作為裝飾品。

第二,   當事人大概也高估了自己的能力。

因為飲食、男女是欲界眾生的基本需求,如果要在婚姻中斷性欲的話,其中一方至少是登地菩薩或小乘離欲聖者(三果)。依佛法而言,小乘證初果才可斷邪淫,但仍有夫妻正淫;證三果方可徹底斷絕性欲。如達不到這個層次,那麽,這種名義婚姻,最終還是會轉化為世俗婚姻。

有的居士看了《高僧傳》等書籍,對過去高僧大德的非常行欽佩不已,也想效仿學習。如中國當代高僧虛雲老和尚,出生於官宦家庭,他十幾歲的時候就打算要出家。父母為了安住他的心,給他娶了兩房太太,可是他結婚三年,同居而不染,實在讓人欽佩。父母無法打消他出家之念,在他十九歲的時候,不僅自己毅然出家,兩位太太也隨後出家為尼。但這種難行能行,難忍能忍之事,是登地菩薩再來,非一般人能行之,故一般人不可勉強效仿,以免演變為“玩火”之舉。

第三,   當事人忽略了雙方家族可能介入、幹涉的變量因素。

在中國,婚姻不僅涉及男女雙方,還涉及兩個家族等世俗關係。如果僅是為過父母這一關而結婚,那麽,結婚後要想拋開家庭,過“妻子關”,其難度至少是“父母關”的數倍。為了過父母關,而製造出更大難度的“夫妻關”,這可能是諸位未曾想到的吧?

一相情願的追求無性婚姻,到頭來弄不好事與願違。同時,也為將來的婚姻家庭埋下了重大隱患。

未婚而又想過斷欲生活的居士,一定要理性、謹慎、冷靜地麵對此事。因為實踐證明:勉強斷欲,便要承擔種種風險與過患,希諸位青年朋友三思。



二、出家的誤區

1、出家的大體情況

一個人要舍俗出家,過另一種生活,也不是一件隨隨便便的容易事。佛教是講“因緣”的,出家人各人都有各人的因緣,決不相同,但大體分析歸納起來,卻有以下幾種情況:

一是為破解生死真諦,追求人生真理,聞道則喜,不惜身命者。這樣的出家人很少,但卻是楷模和榜樣。他們的事跡往往給後人以極大的激勵和鼓舞。如現代高僧虛雲、倓虛、太虛、印順法師等。

二是出於對佛教的真心向往和喜好,並對世俗生活發生厭倦者。這樣的出家人數量較多。

三是在世俗生活中遭遇挫折,遁入佛門,尋求解脫者。這樣的出家人在僧團中占有一定比例。

四是將出家作為生存之道或一種社會職業的,個別的則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另有所圖者。

2、未婚者出家的誤區

身處於滾滾紅塵的學佛青年,究竟要選擇婚姻、家庭做為修行的道場呢?或是出家生活為道場?這是一部分居士十分困惑的問題。

一般而言,對絕大多數學佛青年,選擇婚姻、家庭做為修行的道場較為合適。

學佛青年若宿根深厚,人欲淡薄,無情愛因緣,道心堅固,具備出家的各種條件,可以嚐試選擇出家修道;但不宜馬上出家,最好用一段時期來了解與實踐,看自己是否適應寺廟生活。

一些到寺廟出家的居士,由於對寺廟過於理想化,開頭十分積極,幾個月下來,則煩惱叢生,最後還是回了家,這部分人以城市青年居多。

還有一些青年居士,他們大學畢業,為出家而入寺廟,但最後卻選擇了即不出家,又不回家的方式,幫寺廟做事謀生;或從甲廟到乙廟,不斷更換,幾年下來,幾乎走遍大江南北。其學有所長的專業,則早已荒廢……。

剛走上社會的青年,最好先工作幾年,以報國家、家庭培育之恩,並熟悉世間法,然後再出家也不遲。這期間,也可觀察審視世俗生活,究竟對自己有多大的誘惑,若心不貪戀,則出家較為可靠。切不可一時衝動,剃度出家,最後卻陷入進退兩難的境地,個別的甚則演變成“佛油子。”

如果有情愛因緣,或愛欲心較重,這種情況宜於戀愛結婚。男女雙方都學佛,當然最好;因為常見一些家庭,婚後因信仰不同,而生出種種矛盾,甚至很長時間雙方都無法溝通。如果一方不信仰佛教,應以方便漸漸引導,使其接受佛法,雙雙修學。

雙方若已決定承受婚姻之事,那就要雙方相互照顧互相鼓勵,在此生結善緣,使雙方感情生活和諧,建設佛化家庭。。



3、已婚者出家的誤區

在現實生活中,我們發現一部分已婚者也心存出家念頭,大體可分為三種類型:

(1)、未婚前已入佛門,中年之後滋生出家之念;

(2)、婚後學佛,頗感人生苦短,萌發出家之想;

(3)、家庭存在諸多矛盾,故希望走出家之路,以解脫(擺脫)煩惱。

近十餘年來,在佛教中出家為僧、尼的人數持續增長,每年僅漢傳佛教受戒人數,平均為3000人以上;其中已婚者占相當比例,他(她)來自城鄉各地,不乏幹部、職工、知識分子。以四川色達五明佛學院為例,全學院僧尼最多時達八千餘人,成為世界上規模最大的佛學院,其中漢族僧人就達500餘人,分別來自除西藏外的二十多個省、自治區。

已婚者的出家,有的很順利,特別是全家皆學佛的,還會得到相互妥善的幫助,包括精神、資金的支持;甚至還有夫妻雙雙出家的。

但有的則不那麽幸運,除了遭至反對,還遺留下一些現實問題:如工作移交、經濟財產、老人贍養、子女問題。總之,已婚者出家,會程度不同的給家庭帶來一些影響,故應處理好善後工作。

當事人應冷靜、理性,確保自己行為非一時衝動之舉。必須將有關家庭事宜處理妥當,方可出家為僧(尼)。

如果因緣、條件不具備,則不要勉強出家,以免增添諸多煩惱。



我認識的兩位W姓中年居士,兩人是姐弟,各自都有一個不錯的家庭,但兩人自入佛門十餘年來,皆有出家的願望,並便盼望自己的孩子,早點畢業、工作,以便出家。待孩子都參加了工作,與家人商議此事,不料均遭強烈反對,W(弟)居士欲強行出家,不料其妻以死要挾,爆發了一場家庭大戰,萬般無奈之下隻好作罷。

其姐也不隻一次向我谘詢:“老頭子(丈夫)堅決不準我出家,怎麽辦?”

我答言:那就在家修行囉!

其姐:那怎麽行?在家修不成功,隻有出家才修得成。

……

出家的情結,有時會演變成強烈地執著,並影響到我們的人生觀及婚姻家庭生活。

想要出家的居士,一定要真誠、認真、冷靜地麵對此事,這是一條充滿荊棘的道路,如果沒有足夠的決心和勇氣,以及具足的因緣福報,一般人是走不到頭的。實踐證明:不是每個人都能出家,出得了家的



第三節、消極與積極

一、消極的誤區

在一般人的眼裏,佛教是消極的、悲觀的。

事實似乎也證明了這一點:如基於督教信徒,總是給人樂觀向上的印象;佛教徒則給人消極無為的印象。乃至一些學佛的青年,都不敢在單位和社會上,公開自己的居士身份,怕別人議論為頭腦不正常。

在生活中,我們也常看到,一些學佛居士,學佛很認真,工作不努力;節衣又縮食,布施挺大方;熱衷跑寺廟,家中缺和睦。

縱觀社會各階層、各種類型的學佛人,確實存在著許多人,不善處理婚姻家庭的問題,以至不少人學佛後,反而失去了家庭和睦與喜樂,這種現象似乎在城市中青年家庭比例較高。如一些人學佛後,執著種種苦行,效仿古代修行者,吃得差,穿得舊,不看電影、電視、報紙,弄得灰頭土臉,了無喜樂。如台灣星雲法師言:臉上無喜色,胸中無熱情。

以至當他(她)們向別人宣講佛法的《四聖諦》中“苦諦”時,往往會得到別人的訕笑:“用不著說人世間的苦,看你們的臉就知道人世間是苦的了……”

一般人不學佛,固然有許多執著,但學佛後,有的人又多出了新的執著:這樣不對,那樣又不符合佛教規矩;整天頭上安頭,無事找事。沒學佛時,喝酒、跳舞、打麻將,門門參加,樣樣不少。學佛後,則一百八十度大轉彎,加之有了宗教戒律的放大鏡、顯微鏡:看這個男的有問題,看那個女的又穿得象妖精;回到家,這樣不能吃,那樣不能做;電視有汙染,書刊有***。結果弄得家庭了無樂趣,與工作同事也甚少交往。

還有的學佛者,崇尚“苦行”,家庭擺設往往簡陋之至,猶如貧苦家庭;但宗教用品一應俱全,整天家中香煙繚繞,看上去家不象家,廟不象廟。而外形穿著乍一看:則男不男,女不女;僧不僧,俗不俗。思想觀念上:排斥現代科技、文明;資汛——孤陋寡聞;在日常生活中,待人毫無熱情。

對這些居士而言,學佛儼然成了生活的全部。其實,這樣的修行已經出了偏差,不能為家庭和社會,帶來喜樂祥和。如果再遇上丈夫(妻子)不學佛的話,其偏激行為,則有可能成為婚姻危機的導火索。



二、積極的人生態度

為此,我們認為有必要再說明一下佛教徒的人生態度,佛教如何看待消極與積極的。

辯證地說,佛教徒既有消極一麵,也有積極的一麵。從世俗的生活角度看,佛教徒是消極的;就人生的追求而言,佛教徒則是積極的。

1、佛教徒應有明確的人生目標

每位佛菩薩的成就都來自於他們的發心和願力,正如佛教“四宏誓願”所說的那樣:“眾生無邊誓願度,煩惱無盡誓願斷,法門無量誓願學,佛道無上誓願成。”這也是所有學佛者應當樹立的人生目標,因為學佛就是要學佛所行。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人生目標,但常人的目標往往隻是局限於個人或家庭,非常狹隘;而佛教徒的人生理想是自覺覺他,自利利他,學佛不僅是為了個人的解脫,還要幫助更多的人尋求解脫。

曆史上有多少高僧大德為了弘揚佛法不辭勞苦、舍生忘死,正是他們不屈的努力,才使得佛法從印度傳到中國,乃至世界各地,使更多的人因為聽聞佛法而獲得解脫。

我們所熟悉的唐代高僧鑒真和尚,為將佛法傳播到日本,在交通條件極其簡陋的時代,六次東渡,其間所經曆的艱難困苦是現代人難以想象的。隨行的弟子相繼被風浪和疾病奪去了生命,他本人也因長途跋涉的艱辛而雙目失明,但依舊鍥而不舍,終於在六十六歲的高齡踏上了遙遠的異邦,成為日本律宗的開山祖師。是什麽支撐著他在茫茫的大海上漂流?就如他自己所說的那樣:“傳法事大,浩淼大海何足為懼?”在他決定東渡伊始,便已將生死置之度外,才能在一次次的挫折中百折不撓,他所憑借的,正是為法捐軀的的赤誠之心,正是普渡眾生的積極追求。



2、佛教徒要積極的研究經教,以探索真理為己任

如果說菩提心是成佛的種子,那一切善法的修行就是成佛的助緣,願力還要通過具體的實踐去完成。學佛是追求真理的過程,佛法甚深微妙,隻有積極研究經教,才能從中探索出人生的真諦。

且不說佛陀在因地時,為求半偈不惜舍身,剝皮為紙,析骨為筆,刺血為墨。翻開《高僧傳》,每一位前賢都為我們樹立了光輝的榜樣。

當年,玄奘大師在國內遍訪各地善知識後,感於漢地流傳的佛法義理派別眾多,譯文尚欠完備,毅然背井離鄉,踏上了西行求法的征途。在那樣的年代,西去印度談何容易,往往是“去者成百歸無十”。

在漫長的旅程中,他無數次死裏逃生,終於來到佛法的發源地,又在印度學習了十七年之久。大師的博聞強記和銳利思辯使印度各宗僧眾都為之歎服,聲譽之隆,一時無雙。但大師學法的目的是為了濟世度人,為了將佛法的智慧傳遍東土。因此,在求得正法之後,再一次克服種種艱難險阻回到漢地,開始了中國佛教史上規模空前的佛經翻譯事業。大師的一生都積極致力於經教的研究,以探索真理為己任,真正體現了大乘佛教救世之真精神。

3、佛教徒要積極止惡,積極行善

當今的社會,普遍存在著:“不敢叫惡人住手,但卻要弱者住口”的現象,對此,佛教徒要有止惡行善的決心和勇氣。

人間有善、惡兩種力量。在我們的人格裏,這兩種力量也同樣存在。學佛,就是要開發生命中善的力量,使我們的起心動念,都和善法相應,使我們的慈悲念念增長。

《華嚴經》中有一著名的偈頌:“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自淨其意,是諸佛教。”當年,白居易在向鳥巢禪師問法時,禪師正是以此偈作答,白居易問:此言三歲小兒皆知。禪師意味深長地答言:雖三歲小兒皆知,但八十歲老翁猶不能行。由此可見實踐的重要性,正如俗語雲:說得好,不如做得好。

佛法固然博大精深,但在具體行持中,又要從身邊的一點一滴做起,勿因惡小而為之,勿因善小而不為。中國《易經》亦雲:“積善之家有餘慶,積不善之家有餘殃。”

佛教強調持戒,即“諸惡莫作”,事實上,持戒本身就是一種行善的方式。如果每個人都能不殺生,我們就不必擔心受到他人的傷害;如果每個人都能不偷盜,我們就可以夜不閉戶;如果每個人都能不邪淫,就少了許多家庭糾紛;如果每個人都能不妄語,我們就不必擔心上當受騙;如果每個人都不飲酒,都能保持清醒的頭腦,很多悲劇就可以避免。

而佛教菩薩乘更強調“眾善奉行”,不僅要以持戒來利益眾生,還要積極行善。善事不論大小,凡是自己能夠做到的,都應隨分、隨力、隨時去做。像觀音菩薩那樣“千處祈求千處應,苦海常作度人舟”。隻要眾生有困苦,就積極主動地為人分憂解難。對所有眾生都視如己出,無有分別,眾生的痛苦就是自己的痛苦,眾生的困難就是自己的困難,哪裏需要就到哪裏去,不求回報,不論得失,隻有這樣,才能真正實現佛菩薩“無緣大慈,同體大悲”的精神。

4、佛教徒要積極完善人格,濟世度人

我們要像佛菩薩那樣去濟世度人,先必須完善自己的人格。而完善人格,又必須從克服自身的煩惱做起。

眾生之所以流轉生死,是因為生命中存在著很多煩惱。煩惱是來自於生命的內在,而客觀條件隻是造成煩惱的外緣。麵對逆境是否生起煩惱,與我們的觀念和修養有關。一個沒有貪欲的人,欲望不會成為他的牽掛;一個沒有嗔恨的人,嗔恨的種子不會在他心中發芽;一個沒有愚癡的人,無明不會遮蔽他智慧的眼睛。

學佛是一項生命改造工程,佛陀是圓滿了斷德、智德、悲德的覺悟者。所謂斷德,就是斷除人類無始以來的貪嗔癡雜染。隻有在這樣的前提下,我們本有的清淨自性才能得到顯現,人格才能得到進一步完善,而這正是濟世度人的基礎。

行菩薩道,不僅要說法度人,更要以自己的德行和實際行動去感召他人,讓所有人感受到菩薩的慈悲和智慧。菩薩的心量是常人難以度量的,菩薩在行布施時,不僅要施舍財物,甚至要獻出自己的生命,難行能行,難忍能忍。布施如此,六度萬行莫不如此,為了眾生的利益,犧牲一切都在所不惜。所以說,真正行菩薩道就意味著徹底的奉獻。這是一個艱苦漫長的過程,要盡未來際無有間斷,廣度眾生無有疲厭。

綜上所述,作為佛弟子,就是以佛菩薩為榜樣,以佛菩薩的標準來要求自己。在明確人生目標的前提下,積極追求真理,傳播真理,從這個意義來說,佛教徒的人生態度無疑是積極的。



三、佛教徒的責任誤區

依人間佛教的精神,佛教、佛教徒應盡三個層次的責任:

第一、佛教徒應盡好普通人應盡的家庭責任,這是每個佛教徒最起碼責任;第二、佛教徒應盡到社會責任,搞好本職工作,服務社會,造福大眾;第三、佛教,還應負起指引人類文明航向,以佛的覺智教化世人向善向上,促進精神文明建設。

佛教徒應避免出現以下誤區:

1、家庭責任誤區

佛教徒應盡好普通人應盡的家庭責任,這是最起碼責任。

在家佛教徒在家庭中應敦倫盡分,孝養父母,教育子女,和睦家庭,關心幫助親朋鄰居、同學同事,待人熱情禮貌,為人坦誠謙和。總之,要在家庭中做到人道無虧。如有的居士結婚後不願生育,認為生育小孩會影響修行,結果釀成家庭矛盾。

舉一個我親見的事例:一對學佛夫妻,向道心切,結婚後雙方約定:為學佛故,終生不生育。開頭近十年,倒相安無事,逐漸地雙方父母便有非議,並且日益矛盾加劇,最後見之便罵:“你們學的什麽佛,弄得我們抱不了孫子,太自私了!學佛是不是就要學得斷子絕孫?……”

夫妻倆不堪其擾,最後決定向父母妥協“投降”,但因妻子年齡偏大,過了最佳生育期,無奈,抱養了別人的一個女兒,才平息了家庭大戰。

婚姻不僅涉及兩性、義務、道德、責任等,在中國,婚姻不還涉及兩個家族等世俗關係;不可隻顧自己和小家庭,還應該關心父母的感受和期望!婚姻、小孩可以成為各種煩惱的源頭,但未必障礙人成為好的修行者。

有的中青年學佛後,對家中小孩關心甚少,個別人甚至到寺廟去閉關、靜修,小孩則托付給親友照顧,時間往往長達數月或更久。最糟糕的是,還好一些有孩子的中青年女居士也這樣做。不知她們在修什麽?放棄家庭責任“去修行”,這種行為不僅不是修行,可說是極其不負家庭責任的行為。

在現實生活中,還常發現一些佛教居士,對應盡的家庭責任未盡到,而對宗教的又投入太多,以至影響家庭生計。如有的居士入佛門後,熱心各種布施及公益慈善,樂於捐款,熱心助人。但對家庭則照顧太少;並且,在布施中執著事相、功德,有好大喜功之傾向,其布施不量力而行,而過多的捐款,往往招來家庭責難與非議。這些都是過分執著的結果。

作為一個學佛居士,經常布施是很好的,有助於克服我們無始以來慳貪的習氣,從而改變我們的心性;但是,布施的功德大小與發心有關,與金錢、財物的多寡則非正比關係。切不可在布施多少上相互攀比,量力而行就好,不要因布施影響家庭生計,甚至釀成家庭矛盾。

2、社會責任誤區

就我所知,有些居士,當他們信佛學佛之後,竟與他們的社會關係疏遠了、冷淡了、隔閡了,甚至被人視為孤獨、冷漠、不近情理的怪物了。當然,這是由於他們的慕道心切,他們一心向往解脫之道的出世生活,所以跟他們的社會關係,漸漸地脫節了,接不上了。但這不是一個居士應有的態度,修道的居士,對於名利物欲,固然要冷,對於社會公益,仍當要熱。切不可演變成“心中無熱力,臉上無喜色”之人。

事實上,在佛教史上凡是有大成就,證大果位的人,對於社會的大眾,無一不是熱烘烘的。這種熱,就是悲心——菩提心的流露。信佛學佛,是為發菩提心,信佛學佛之後的居士,反而放下了菩提心,豈不成了背道而馳?

最低限度,一個居士,不該是惹人討厭的對象。要不然,那就是他沒有盡到應盡的義務,乃至是虧辱了職守!既然不盡職守,仍然享受職守上的待遇或權利,便是一種債務,便是一種罪過,便是一種因果!那絕不是一個居士的本色。有生活的義務,即使出了家的人,也不能例外。一個佛教徒的本色,應該是多盡義務,少享權利,才能獲得他人的愛戴。

佛教徒應盡到的社會責任,主要是搞好本職工作,服務社會,造福大眾。

學佛青年中,一部人學得不錯,學佛、工作和家庭,皆能融洽處理好;另有一部人則學出了毛病。上學的不好好學習,工作的不好好工作。還有個別人,為學佛而辭了工作,丟了飯碗,弄得像個乞丐。由於言行處處與眾不同,使人覺得特別,因而被社會大眾瞧不起,與群眾遠離。

他們的過失在於“定位”失誤——在家好修出家法!結果卻變成“欲速而不達”。

其實,在家青年學佛的重心,在“了生”的根本上,通過學修,真實發菩提心,獲得正確生活的知識,掌握好工作的技能。青年學佛應特別注意處理好工作、感情、婚姻家庭等問題,不宜將過多的精力和時間都投入到學佛上,言行亦宜社會化、大眾化。

首先,要樹立遠大理想,發菩提心。古人雲:“千裏之行,始於足下。”樹立遠大理想,立定明確的誌向,是青年做好人的第一步。

其次,努力學習,掌握過好生活的本領才幹。青年應努力學習,掌握為社會服務的知識技術、本領才幹,以從事正當的職業。自己尚無法生存,豈能談得上學佛修道?

第三,在家佛徒應努力學習、工作,在各自的崗位上盡職盡責,為社會創造獻物質、精神財富。現在有些學佛的人,隻知為自己速了生死、得成就打算,不顧家庭社會,工作的也不認真上班。

有一位學佛女居士,其所在單位福利好,工作輕鬆,報酬高,是普通人期望進入的行業;她未學佛前,倒是與群眾打成一片,吃火鍋,打麻將賭錢等,樣樣參加,處處不缺。學佛後,忽然一百八十度大轉彎,過去的娛樂活動一概不參加了,轉而非常執著而認真地念佛、誦經。甚至定下每天誦念六部《無量壽經》的任務,而每誦一部需要一個多小時,如要完成任務,需每天誦經八個小時以上。於是,她上班就把經書放在辦公桌抽屜裏,埋頭誦讀,經常一誦就是一兩小時。曾有居士勸她別在上班時間誦經,以免影響工作,但她完全聽不進去,回答說:反正沒事幹,別人都在聊天,我這樣做不是很有意義嗎?

結果,單位同事都覺得她行為怪異,但由於她個性強,無人願給她指出;過了一段時間,領導終於出麵幹預,並找她丈夫談話,丈夫大為氣惱,回家斥責:“你搞什麽名堂?我的臉都被你丟盡了!”從此,她再也不敢上班誦經了。

一個佛弟子,如果連社會上一般好人能盡的社會責任都盡不到,其結果不僅是自己生活過不好,受到家人、社會的指責,更會連累佛教,使社會人士誤解佛教,認為是佛教把人教壞了,這豈不是以身謗法,罪過不淺?!

這種人待人處世,道德水平往往不及社會上較好的人,並且大多不通人情世故,不考慮別人的觀點及利益。

他們雖然在學佛修行方麵,下功費時不少,但多收效甚微,甚至常出這樣那樣的怪毛病。其根本原因便是沒有先做好人,生活過不好,社會責任盡不到。學佛的出發點,本來是為破除我執、我愛,而以強烈“我執”來學佛,豈能平心靜氣放下一切而入定發慧?尤其是拿薪水而不上班或上班而不盡責,更是違犯偷盜戒,這樣過一天便增一份餓鬼業因,戒基未立,何來定慧?須知佛是福慧極大之人,要從做好人修起,連人都成不了,談何成佛!



3、佛教徒還應負起以身作則,教化世人向善向上,促進精神文明建設的責任。

促進精神文明,平衡社會人心,培養英雄賢聖,乃佛教對國家社會義不容辭的責任。

這一責任要由每個佛教徒來承擔,首先從教化自己做起,依佛法修持,盡職盡責,生活得好,奉獻得多,表現出高尚的精神、完美的人格、超群的、利人助人的赤腸熱心,自然會成為周圍人眾的榜樣,佛法的光輝,便會從自己身上向外輻射,如日普照,吸引帶動人們向善學佛。

按佛經中的要求,一個在家佛弟子除自己精勤修行外,還應時常主動地以“四攝法”攝引、教化周圍的眾生,“隨所住處為眾說法”,隨眾生的過失和接受能力導以正道,若不如此,是為失職,“而是菩薩則為諸佛之所嗬責”。

當今社會,享樂主義、拜金主義、個人主義泛濫成災,價值失範,道德淪喪,貪汙腐化、物欲橫流成為公害,不少人在紙醉金迷中荒蕪了精神田園,迷失了人生航向,需要佛法的指點迷津,給人們提供可靠的安身立命之本,予社會建設以深刻啟迪。

佛教徒應自覺肩負這一光榮的文化使命,麵向全球,麵向未來,開闊視野,以開放的心態、清醒的時代意識,緊扣人類文化重建的根本問題、切要問題,以種種方便努力弘揚佛法,使世人廣泛了知佛法的智慧。這是佛教對人類社會義不容辭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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