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對待你心儀的一位異性朋友
——“幸福花兒到我家”竹葉的問題
提問:如果你心儀你的一位異性朋友,但他是有另一半的人,你隻是想與他的友誼保持在精神上,你會怎樣做:直接告訴他、寫一些間接透露心情的文字、經常找些借口與他多接觸、以上都可以,或是其他的做法。
你的問題 :也許是許多人的共同問題,對我極簡單,用坦然的態度對她,不做曖昧行為,讓她感覺你的真誠,而同時保持關心,密切,賞識的態度,最好能讓她的另一半也理解你的態度,不致引起猜疑。這樣方能長久!
娓娓 的回答:
從杜姐家看到你的留言跑來回複你的提問:“如果你心儀你的一位異性朋友,但他是有另一半的人,你隻是想與他的友誼保持在精神上,你會怎樣做:直接告訴他、寫一些間接透露心情的文字、經常找些接口與他多接觸、以上都可以,或是其他的做法。這個問題請:娓娓,苗青青,喝白開水健康,山菊花,五味七色,真善和,凜子,邊走邊攝回答。”
我的回答:
我會很小心。中國人說的“含蓄”在這裏可以好好大大地發揮一把。有了這個“度”的把握,這時的我在精神上一定是個中性人,會無限享受朋友之情,友愛之誼;會無拘無束,天馬行空;會珍惜沒有太多瑣碎責任的自在天然 ...... 哈哈,還有很多,在這裏就不一一提它們了 :))
(竹葉的回複:娓娓 妹妹說 :"人生有時會迷茫,大家討論一下很有好處。"
妹妹說的好!很多時候當事者迷,看似簡單的事情,卻很容易鑽牛角尖,自己將自己捆住了,不能自拔.
非常感謝你的交流.)
娓娓 回複一片竹葉的評論:
竹葉姐,很高興我們都參與這個討論,人生有時會迷茫,大家討論一下很有好處。
我一直以來都認為,人的“愛”可以接受和給予的是一類人而不僅僅是一個人。但“性愛”每一個時期,確切說在婚姻裏隻應該給一個人,這一點上“Ta”是你的唯一。
歡迎竹葉姐來訪問我~ 晚上好 :))
竹葉姐姐, 你的問題滿難的呢,害我想好久,答案在這兒:
提問:如果你心儀你的一位異性朋友,但他是有另一半的人,你隻是想與他的友誼保持在精神上,你會怎樣做:直接告訴他、寫一些間接透露心情的文字、經常找些接口與他多接觸、以上都可以,或是其他的做法。
首先自己的心態要明確,如果不是彼此的唯一,就決不要束縛了他, 因為這會剝奪他追求改善自己婚姻愛情的自由,後果嚴重。 尊重朋友, 珍惜朋友才是第一位的。
欣賞一個人的思想和文字,可以距離站遠一點,做為旁觀者,就像欣賞一片自然風景。美好的東西,能欣賞就好, 不一定要擁有。正如每個人都有喜歡讀的作家,不必擁有其人,也能享受其文的妙處,這已經很好。
遇到這種情況,我不會有欲擁有對方其人其心的心情想法,也會注意不寫容易讓人誤解的文字。 如果需要也可能會直接告訴他,做純粹的朋友是一種很逍遙美好的境界。
總之讓朋友天馬行空,在廣闊天地裏自由馳騁,便是最好的尊重。
也看了別人的, 很有意思。。。
(竹葉的回複:多謝苗青青妹妹的回答!
妹妹的分析很富有哲理,也很有說服力!
看得出青青妹妹是一位心地善良,善解人意,又注重他人感受的好人!
尤其欣賞:
“欣賞一個人的思想和文字, 可以距離站遠一點, 做為旁觀者,就像欣賞一片自然風景。 美好的東西,能欣賞就好, 不一定要擁有。 正如每個人都有喜歡讀的作家, 不必擁有其人,也能享受其文的妙處,這已經很好。”
非常理智,非常中肯!
讓自己心中保留一份最美好的思念,或許也是擁有完美的唯一方法。)
讓我也試著回答你的問題嗬
“提問:如果你心儀你的一位異性朋友,但他是有另一半的人,你隻是想與他的友誼保持在精神上,你會怎樣做:
直接告訴他、寫一些間接透露心情的文字、經常找些接口與他多接觸、以上都可以,或是其他的做法。”
首先,看到你用了心儀這兩個字,明顯帶有情感色彩~如果你真的隻想保持精神層麵的聯係,而不打算(或不敢)走得更遠的話,姐姐我勸你放棄你的YY。。玩火畢竟比較危險,難掌分寸,不知道有多少類似的例子最後是玩出悲劇的結局((
如果我是你,我會心地坦然的同這類名草有主的異性交往,喜歡不喜歡都一樣,當他們是自己的兄弟,這樣關係要好處理得多。而且成為知己的可能性比較大,關係一旦超出男女之情的範疇,會帶來意想不到的升華!
所以,“直接告訴他、寫一些間接透露心情的文字、經常找些接口與他多接觸”以上都不(!)可以的,刻意為之適得其反嗬,你會害了你心儀的那個人~~
再接著寫兩句:
當然寫下你自己的情感軌跡,我覺得未嚐不可,畢竟情感宣泄是一種減壓的手段~
在這樣不平凡的心境下常產生偉大的文學作品。
(竹葉的回複: "當然寫下你自己的情感軌跡,我覺得未嚐不可,畢竟情感宣泄是一種減壓的手段~
在這樣不平凡的心境下常產生偉大的文學作品。"非常感謝杜姐姐的高見!妹妹決不玩火!)
按我的理解,竹葉 JJ這裏的‘心儀’應該跟想選個‘心儀’的對象結婚沒有關係~~~更多的是希望跟一個自己很欣賞的朋友成為知己。隻不過這位朋友(應該是網友吧?)是異性,若交往不慎,難免人言可畏:))
山菊覺得呢,難的不是如何做,而是對這位‘心儀’的對象,你真的隻是想做一個談得來的好朋友嗎?如果答案很肯定,那麽在我看來做法也很簡單 ~~~尋找一個正常的交流渠道,比如論壇、群組、博客,借助文字坦蕩地交流思想。隻是,知己跟戀人一樣,也是要講緣分的。如果你‘心儀’他,可人家對你卻沒有同樣的感覺,這份欲求,就得說服自己放棄,也許還能做個普通朋友。
如果幸運,對方有著同樣的‘心儀’情結和隻做知己的願望,那麽交往慢慢的就會從網上走到網下,這時候就應該讓雙方的另一半加入這友誼的圈子了。如果有一方的另一半不能接受這種友情,那麽,當事者隻好再一次麵對命運橫在麵前的選擇題 ~~~這個俺就不能代選啦:))
假如發現自己想要的其實比‘精神’要多,也沒有必要苛責自己。因為人生苦短,而異性間的情感,是人類所有情感中最美妙也是最捉摸不定的。它的產生往往不由自主;它的美好也容易讓人迷失方向 ~~~而我們都是普通人。
總之,對竹葉 JJ這個問題,俺覺得沒有最好的答案,隻能順其自然。麵對一份‘心儀’的情感,得不到或給不起時都得告訴自己當機立斷,不能心軟。這一點,咱們老祖宗早有訓示:‘發乎情,止乎理。’
謝謝竹葉姐姐!
不好意思,拖延這麽久,遲複為歉!
每人的經曆不同,對同一個問題,卻有那麽多不同的看法,各有千秋。
祝願姐姐開心,健康,幸福!
感謝lunamia妹妹的長篇大論!
妹妹的分析入情入理,洋洋灑灑,很是感人!看的出,妹妹是個認真思考,認真做事的人.感動!
妹妹的結尾語更是清晰明了,至理名言也!
"說來說去,還是那句老話“三思而行”, 做自己感情的主人,做自己行動的主人。還有就是珍惜自己現在所擁有的!!!! 那“霧中花,水中月”,就留在那裏讓人欣賞吧。。。"
其實這樣討論一下也是不錯的,迷者促醒,醒者更清.也是一件好事.
這裏有這麽多高論,學習了。
回避了幾日,還是胡思亂想了一下:
http://blog.wenxuecity.com/blogview.php?date=200904&postID=44128
"有,很好!
沒有,也很好!"
不錯的想法!!
"我還希望你健康、平安、快樂!"
多謝罷了!感動的要落淚!!!
"傷它一回,"不錯的主意!!!
多傻的問題!"
多謝山菊妹妹的歌和翻譯歌詞!
"多傻的問題!"__精辟!
"你不是有我嗎。哈哈"
那是一定的了,妹妹永遠在第一位!!!
"情啊愛的,隻不是我們生活中的一部分罷了" 你說的全對!
人都要有這種看法!
有,很好!
沒有,也很好!
"南...達都去過"和都住過不同,應該說,一個人所住的地方,對這個人來說,都是好地方...任何地方都好.
情啊愛的,隻不是我們生活中的一部分罷了,別讓它煩繞自己太多哦~~~今天這首歌,一半是為JJ選的,希望你喜歡:
http://blog.wenxuecity.com/blogview.php?date=200904&postID=20872
mm,這麽說就不對了,你不是有我嗎。哈哈
"謝謝竹葉姐這麽認真回帖,希望竹葉姐能找到自己心儀且心儀你的朋友。"
多謝罷了老弟的祝福!
盡管我還一無所有,但是,我有一個祝福!
"你會有什麽感覺?"和"那麽這樣的曖昧還有存在的理由嗎?"這是兩個針對我的提問.盡管你的"看來"和"問題"之間有些分離,我還是說說我的想法.
首先我認為,每一個人在這個世界上都不會絕對的隻有一份愛慕的情感。你有了另一半,你的情愛,你的牽掛就絕對屬於他(她)的了。但並不等於你就對周圍的異性無動於衷。你的朋友中,小說故事電影文學創作中的人物,不可能一點都沒有吸引你的成分,更不可避免的都會有自己崇拜的異性偶像,隻是針對的對象是大眾化了的而已。從這一點上說,家庭生活中夫妻雙方不可避免地會流露出一些有關這方麵的言辭。感受如何?處理方法如何?各有千秋,各嚐五味吧。我也會是大致如此吧。
我覺得,對於一種情感,不是誰說怎樣就能怎樣的,隻能是選擇那個怎樣做會更好。
你若是住一下四季分明的新英格蘭,再去住一下陽光明媚的南加,還去住一下金色海沙溫軟的佛羅麗達,你然後就知道天混地暗雨冷陰濕的不同了,哈哈!說說笑笑而已,不要生氣呀....還有,西北部的海鮮很好.
華州允許安樂死,可能是個好規定;
實在說華州的人大都不錯,這可彌補每天煙雨朦朦的悶氣.
Do you need 911?
我是有時,是在懷疑現在的社會結構問題...所以,不要讓我弄亂了你的思維.你說的都很對!
從實際上說,大家所討論的已經到達一個裏程,再往下,就進入另一個層麵了.
那是屬於真正"心儀冤家"的範圍,可遇不可求,是偉大愛情事跡的故事.....凡夫子莫問.
謝謝竹葉姐這麽認真回帖,希望竹葉姐能找到自己心儀且心儀你的朋友。
我可能沒有說清楚。我是說作為那個已婚的另一半,看到自己的配偶和另外一位異性有這樣的“愛慕”會不會影響心情,對婚姻會不會有影響。如果已經影響了自己的婚姻,那麽那位已婚的還有維持這樣的“曖昧“的必要嗎?
如果自己的配偶不在乎,那麽就大膽的去交結紅顏藍顏知己去吧。至於最後會不會真的玩火自焚,那就看自己的造化了。
如果明知自己的配偶會不舒服,還搞這種曖昧,那就承認自己想出軌,什麽精神層次上的知己就是自己騙自己。
因:"...那麽這樣的曖昧還有存在的理由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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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有些人,這種"曖昧"是心靈的極大享受.
"形而上與"形而下"是相連的.
引:"...對你心情一點都不影響嗎?進而會對你們的婚姻一點都沒有影響嗎?如果你覺得沒有影響,那麽你確實到達了一種境界..."
===
必有影響...感到合適的限度內?
"我看還是不要太近,逢年過節問問好就行了。"
這是一個很有理性的,有理智的方法.
多謝!
罷了好!多謝你來這裏捧場!尤其感謝你留下來的這些精辟的論述!
下麵我選擇了幾個與你觀點相近的論點回複你。
你的論點之一是:男女之間光講精神有點困難。
這一點我是同意的,同意就同意在的確是有難度上,而且難度還挺大,尤其是長時間的今生今世都保留一分純淨的精神上的東西,這實在不易。
但並不是完全不可能的。如果兩位異性朋友都有同樣一種境界,都持有同樣一種心態。由相互欣賞、仰慕,進而有了愛慕,並將這份愛慕之情保存著珍惜著,不去觸碰它不去破壞它。“發乎情,止乎禮”,應該是對這份友誼的更加珍惜之舉。
如果我喜歡他又得不到他,我就寧願保留著這份美好的友誼,而不去破壞它。但不等於我無任何表白。隱隱地(隻是含蓄地)表達以下是對自己心情的釋放,反而更坦然了。我不在意他是否接受,或者說我並不想讓他接受,隻是想讓他知道。同時,也等於向他宣布了:今生今世我遇到了一位我心儀的人,就是他。
如果他的反應是顧左右而言他的躲閃,我將視為正常,繼續正常的交往。如果他逃避或是冷淡,那就要考慮自己的心儀是否有所值。如果他變得火熱,我卻可能為他製冷,過熱便不可能持久。
你的論點之二是:要有“愛屋及烏”的精神,不但要對對方好,也要對對方的家人好。
這一點我是讚同的,但是有個前提,他的家人一定要值得我對他好,那就是她是個好人,是我願意接觸的人,而不單是假惺惺地或是有利用之嫌。當然,刻意地多些接觸和了解,多謝交流和交往是有必要的,這與利用人家是不同的。
你的論點之三是:要走得長久,就一定要把這種關係轉化成親情般,友情般的“曖昧”。
我讚同。友情般的“曖昧”, 這個“曖昧”是將一部分掩藏的意思。
罷了其他的論點是這些問題的延伸,我在這裏省略了。
總而言之,每個人的想法不同,要求不同,做法也就不同,結果才多種多樣,酸甜苦辣,滋味自己品嚐.當然,有時會頭破血流是難免的了.
加強哲學素養,道德的提升...
引:"...女的大多比較精神,男的大多比較肉體..."
===
我想,這句話可能是誤導,實際上,不見得!因人而異.
Very good! Go on!
You're getting closer.
首先,你要了解對方是否也有與你走近的願望,如果有,你可以含蓄地告訴他你欣賞他,願意和他做精神上的朋友。但是你一定要認清一個事實,那就是,男女之間光講精神有點困難。因為男女有別,女的大多比較精神,男的大多比較肉體。剛開始的時候或許還可以做些精神層麵的紙上談兵,但日久或是生情,或是生厭。生厭問題不大,走散而已。生情就會有新篇章,就會難免生出進一步親近的願望。“發乎情,止乎禮”是一種理想,實現起來很有些困難。
生情了,走近了,有了肌膚之親之後該怎麽辦?所以在你進入此種“友情”之前,應該有多一點這樣的思想準備。所以說,不是高手不要“玩”,否則雙方都會被灼傷。
若是高手應該怎麽“玩”?首先要真實,不要刻意表現自己的優點,隱瞞自己的缺點,越真實走下網去就越少失望。其次要有底線,以不傷害雙方家庭為底線。還要有極大的包容性,因為人無完人,我們如是,對方也如是。再其次,要有“愛屋及烏”的精神,不但要對對方好,也要對對方的家人好,並且要盡量減少肌膚之親,這樣才能避免東窗事發。一般所謂的“愛情”最多隻能存活三十個月,所以要走得長久,就一定要把這種關係轉化成親情般,友情般的“曖昧”。 千萬不要說我在紙上談兵,也不要懷疑我所說這些話的真實性。
文學城博客
"海龜創業筆記 (5):用人之道"
引:"...不過嘛,全是書本知識..."
===
可敬的老版主: 妳的程度,好像是實踐過的表現...哈哈,...
沒關係,我們這一幫人,即使在LAX,JFK,或是在首都機場麵對麵走過,也不會互相認識的.
希望大家踴躍參加討論.
我們大家都是一家人吧!
二位的精彩評論,給竹葉的寒舍增彩不少,多謝多謝!
"好像老版主 DUMARTINI 有較深認知"
老版主___失敬了.上茶.......
你過來參加談論了,這可真是好!
對沒有真"心儀"的人,千萬不可以眼神媚來媚去,不可挑戲!--這是指的對方吧,也就是說要先把把脈,差不多有相同跳動頻率了,再拋媚眼,效果比較好?嗬嗬嗬。
理解得很對。。。老歪說。
好像老版主 DUMARTINI 有較深認知.----謝謝評論,不過嘛,全是書本知識。
1) 謝謝賞識,誇獎過高了,不敢承擔.
[當你發現那一位對你真正"心儀"的,而你對他不"心儀",在此情況下...當麵平靜嚴肅說出:"我們今生的緣分就是好朋友!每人都不同."]
每種說法(proposition),都有其前提條件.這很重要.不同條件,用不同的說法.
2)邊改正字誤: "...見了他的"心儀冤家",一見鍾情..."
多謝 Wiserman 的到訪!
"我們今生的緣分就是好朋友!"我想Wiserman這一句應該視為名言!
這個緣分就劃定了行動的準繩.
一個實在的故事:
從前我在南加工作,我的頂頭上司 JIM 到波士頓出差,在那裏,他遇見了他的"心儀冤家",一見中情, JIM 回來後,告知其妻此事,他們沒有孩子,協議是:JIM 的妻子告訴JIM 說,你去吧!我給你兩年的時間,你若是在波士頓不如意,兩年內必須回來;JIM 完全同意,JIM 一周內就高興地走了...
我不知最後結果,因為我半年後換了工作.
洋人好像看得比較開.
我不在鼓吹什麽理念,隻是說出這故事,以饗各位.
"我們今生的緣分就是好朋友!每人都不同."
"我們是兄弟姐妹(若是認識久的好友可用兄弟姐妹)的緣.沒有其他的."
對方應該知難而退的.
對沒有真"心儀"的人,千萬不可以眼神媚來媚去,不可挑戲!
我依址到訪,再來湊湊熱鬧,看完各位高見後,有感,
1) 都是保守人家,好!
2) 那心儀的緣分若是很深(互相心儀個十多年,你/妳就領悟到了),就這麽把他/她摔了,也不人(仁)道...
3) 妳若把我以前寫的綜合起來,或可另有話說.
4) 好像老版主 DUMARTINI 有較深認知.
DUMARTINI 說:
我那兒有人等著聽下文呢,還規定不能超過五百字。。
讓我五個字去打發他吧---沒戲唱了也
我全向你坦白了呀!
下麵的故事就由你來編,不過,我可不承擔責任!!!!!!
悄悄地告訴我,是水在做包打聽????
就這些?失望啊!哈
我那兒有人等著聽下文呢,還規定不能超過五百字。。
讓我五個字去打發他吧---沒戲唱了也
你。。。這人太愛八卦了--竹葉說
"已經成了家,應該為家庭負責."的確是簡單明了的道理!
人生在世,是一定要為自己的肩負負責到底的.
"男女之情,尤其是這種剛剛心動的感覺,如逆水行舟不進則退,不可能停留在一個地方不變的。"
看來嘎然而止,及時刹車,實在是以免釀成嚴重問題的不錯選擇.
多謝你的評論.
首先我想這一聲"老姐"就被你占了便宜.不過沒有關係,能者為師嗎,如果您說的好,理當為尊.
"你的是你的,人家的是人家的。"這句話很實在也很精辟!
凡事要知道是否可行,如果可行才行之,這同樣適合於感情之事.
首先很欣賞你的"欣賞而不生事的前提是,不去付出,自然不會心裏生怪。"
遙遙相望,彼此有個距離,珍惜這份沒有塵埃的交往,或許是最好的選擇.
竹葉回複黑頭發白裙子 的評論:
那時你作了你想做的事情,雖然付出了失去朋友的代價.如果你沒有按照自己的意願去做,或許,你的心永遠不會平靜.
相反,有了經驗後,你才會換取以後的從容.
在情人節,我給一位朋友一個問候.他回複說,很高興收到我元宵節給他的問候.
我報以會心的一笑.
我是將壓抑了很久的一個想法,終於做了表達.我覺得我輕鬆了,因為我別無他求.
他的理智與含蓄,也正說明了他是一位君子.我們仍然是好朋友,但我不會再有進一步的行動,因為我所要的就是僅此次而已.
"感情和理智常打架.."姐姐好精辟的句子!
由於沒有具體的針對性,我們的評論隻能是就泛泛問題而談.具體地說,心儀或者就是好感,或者說較之好感更進一步了,喜歡人家了.如果是兩個自由之身就不存在問題的討論,一切隨緣了.
如果是兩個不自由之身,也隻好放棄半路上的緣分了.
如果發起者不是自由之身,而其所心儀的一方卻是自由之身,這個緣分可能就會有變數.
如果發起者是自由之身,而其所心儀的一方卻不是,這個緣分就不該產生變數.
有點象是饒口令,這就是理智和道義.感情是可以保存起來的,或是轉移.
說說容易.
說得很中肯。
雙方都是單身時,自己為自己負責。已經成了家,應該為家庭負責。要玩曖昧,先恢複單身去,別一腳踏兩船,說隻是精神伴侶,自欺欺人的比較多。
大家都單身時,交一個朋友是兩個人的事;成家後,忽然就是個多體問題了。
我的準則是,交一個男的朋友,先看看我的那一半感不感冒,再看看我能不能和他的另一半做朋友,先把女女男男的友誼關係弄牢,才能講男女之間的的;對老朋友呢(比如老同學什麽的,大家認識時還都單身呢)?一般的說來,“那一半”不太計交的(否則還有他們嗎?),但也得注意尺度。若特不喜歡那一半,這朋友關係先無期的凍結起來。
總之,在婚姻裏的人都是身心有屬的。你的是你的,人家的是人家的。你你要人家老公注意你,要他老婆批準才行。男女之間純精神的交往是騙騙小孩子的。(這個“你”是泛指)。
上麵的是我個人的看法。
欣賞而不生事的前提是,不去付出,自然不會心裏生怪。
天生作不成朋友,少接觸為上策。人是感情尤物,跟喜愛的異性在一起,是否結婚都不是問題的關鍵,接觸頻繁,肯定生事,不是曖昧,就是生恨,反正好不了。
現在,再遇到這種情況時,我知道該如何做了。
感情和理智常打架..
祝好運,或成為偉大的文學家。嘿
周末快樂啊,別太辛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