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的時候,LG 說晚上要踢球,於是晚上我從幼兒園把小朋友接完後,直接去FAIROAKS MALL,想的很美即可以一起吃飯,又可以隨便逛逛。到了MALL 後直奔CHICK FILA,沒想到,長長的排都要站到對麵的PIZZA 店了。那就先逛店巴,去了隔壁的 KAY BEE TOY,我告訴VICKY和JUSTIN 兩個人要領著手,否則媽媽看不過來,VICKY 盡職盡責,總是去拉著JUSTIN,而JUSTIN 自己卻愛看喜歡的玩具,跑到一邊,婉婉就會拉JUSTIN,JUSTIN有時不願意,媽媽就告訴VICKY不要管JUSTIN,他自己會跟著,可VICKY卻著急得要命,不肯放鬆一刻,再回CHICK FILA 時,人依然無數,不想再排了,就去了隔壁的BURER KING,要了兩個KIDS MEAL,JUSTIN 喜歡吃BURGER,VICKY 卻永遠對薯條感興趣,還有雞塊,兩個人都吃了一個蘋果泥,JUSTIN 沒有吃光BURGER,告訴媽媽要給帶回家去。
媽媽催促說快去逛店了,於是去JC PENNY,在路上JUSTIN 捂著肚子說痛,媽媽知道JUSTIN 要去廁所了,於是加緊步伐,到了JC PENNY 的RESTROOM,卻掛了條子-廁所壞了。然後又去MACY找廁所,短短的路今晚顯得格外的長。等到一切利索已是半個小時之後,該打道回府了。
晚上回家LG 說這麽長時間感情就吃頓飯呀。但我看出來了,帶兩個小朋友上街是有可能的,如果隻帶VICKY一個,那會很享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