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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訴法修改的初衷千萬不要是“為了打擊誰方便”,這樣的話,你,我,包括製定法律的人,都有可能成為打擊的對像。
別讓法律隻保護人民,因為當權者或是你的政敵隨時可以把你變為人民的敵人。劉少奇就是一例。
我們修改法律的目標,隻有一個:保護中國公民權利不受到傷害。
正如山西省長王君所言,誰也不敢保證自己不會成為被告。
也許會有人以為自己是永遠的強者。
我來講,你來看:
毛主席活著時一句頂一萬句,現在,一萬句頂不了一句,他的夫人上吊自殺,至今不能合葬。
劉少奇在台上時,是我們的國家主席,政治鬥爭失敗後,漢奸的帽子扣在他的頭上。
與他們無法相提並論的王立軍,打黑時義氣風發,現在自己黑了,一言不發,他想發誰讓他發?他現在最想李莊這樣的敢於執言的律師,他想陳有西,可惜呀。
他沒有想到,自己落到這步田地,網上竟沒有同情的聲音,還不如李莊,還不如鄧玉嬌,還不如張妙。
可悲之極,為什麽?
從某種意義上,王立軍屬於自殺,自己製造的恐怖殺死自己,無人發聲。
政治權利運行不透明,法律不公正。沒有誰是真正的強者,隻有這個體製最強,他能吃掉捍衛這個體製的人,不留一絲痕跡,不會有一絲同情。
不管你是誰,隻要權力運行不透明不公正,每個人都有可能在一夜之間淪為弱勢。
上訪群體裏有警察,冤死在看守所裏的人也有公安局長,被自殺的人也有很多高官。
誰敢保證自己永立潮頭,即使你活著時,你是最強大的人,你死了,你敢保證你政敵不會整你的子女嗎?你敢這樣保證嗎?
真心希望,領導們,代表們,要認真地考慮一下手中的權利,別把法律變成橡皮泥。否則,我們全是當權者隨意捏的泥。
當權者下台後會成為另一個當權者橡皮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