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中的免死金牌
(2014-01-17 07:4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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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剛巧看了一則訪談, 說的是一個叫蘇丹的三十二女人離婚後發現前夫病危, 毅然為前夫捐肝. 為了捐肝, 他們複婚.
訪談結尾, 主持人問丈夫: 以後還離婚嗎? 丈夫說: 一定不離. 主持人追問: 哪怕她再發脾氣, 再使小性子? 丈夫笑著說:不離。
你看, 妻子現在有了不死金牌.
我於是想起了很多女人自以為的不死金牌: 比如: 當年和老公艱苦創業; 當年女神下嫁窮屌絲。 結果如何不得而知?
我隻知道一件事:美國演員George Lopez於2010年和結婚十七年的太太離婚, 為離婚費吵得不可開交, 而他太太當年曾把她的肝捐給他.
要知道不死金牌是皇上給的, 哪天他後悔了, 也是有的. 更何況: 生活是具體的, 道德綁架威加時效能有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