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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阜陽市殺人案, 為何仍有凶手逍遙法外?

(2006-09-04 20:13:08) 下一個
〔按〕:此案得到過安徽省公安廳崔亞東廳長的親自過問,但是被害人家屬如今卻還在苦苦等待法律公正審判的到來,因為還有許多暗流和阻力。我們可想而知作為一名平民,在物欲橫流的國內地方官場上,當他/她們遇到如此大的災難時,誰才是他/她們真正的安慰和依靠呢?

一. 事件概述:劉影,52歲,安徽省阜陽市潁東區向陽居委會劉莊人。其丈夫在2004年因病去世, 撇下三個孩子,一年來,他們母子相依為命,是最低社會保障戶。可是,此後,個別周圍鄰居卻經常欺負他們。更讓人震驚的是,2005年11月7日劉影獨自一人在家時,竟然於在自己家院中,被其鄰居活活打死。她的全身青紫,頭部嚴重變形,當她家人發現時,身上還堆著磚頭和棍棒,她無力拿掉,就在磚頭和棍棒下死去。她淒慘的死後的十幾張照片,真是個個慘不忍睹……

二.安徽省阜陽市公安局給被害人弟弟的電子回複:
您反映的問題答複如下:2005年11月7日淩晨3時20分,潁東公安分局刑警一中隊接向陽路派出所轉警稱:潁東區河東辦事處向陽社區劉西巷有一人死亡。接警後局長陳琦、分管局長袁傑立即帶領刑偵人員趕赴現場進行調查、走訪和現場勘查。很快鎖定犯罪嫌疑人,並將犯罪嫌疑人張鳳林、張衝林抓捕歸案。
經初步偵查,該案基本情況如下:2005年11月6日晚21時許,劉影(係精神病)到其鄰居張廣德家將張廣德打傷,張廣德孫子張衝林及外孫張鳳林知道後到劉影家院內,張鳳林用木棍、鐵鍁,張衝林用一要長條木板對劉影進行毆打,並對劉影踢跺,將劉影打傷後二人離開,劉影於2005年11月7日淩晨死亡。 犯罪嫌疑人張鳳林、張衝林因涉嫌故意傷害罪於2005年11月8日被依法拘留。兩犯罪嫌疑人對故意傷害劉影致其死亡的事實供認不諱,現張鳳林、張衝林已依法逮捕,案件正在審理中。 回複時間: 2005-11-25 17:47:05

三.嫌疑人1. 張鳳林,男,1980年人,漢族,家住安徽省阜陽市潁東區劉西巷5戶4號。此人現被羈押在阜陽市看守所。
嫌疑人2.張衝林,男,1973年人,漢族,家住安徽省阜陽市潁東區劉西巷7-3戶。此人曾被批捕,但是現在卻逍遙法外。(我們的檢察機關在幹什麽?)
嫌疑人3..張葉峰,男;嫌疑人4. 張富強,男;以及與張葉峰共同實施毆打劉影的另外兩名嫌疑人。他們均為受到公安機關偵察(這一點很讓人疑惑)。

四.依據2006年7月17日阜陽市潁東區人民檢察院東檢刑訴〔2006〕069號《起訴書》,該起訴書起訴張鳳林。該《起訴書》認定:“2005年11月6日晚21時許,被害人劉影進入其鄰居張廣德家,用瓦片將張廣德頭部擊傷,張廣德連呼‘救命’,被不起訴人張衝林(係張廣德孫子)聞訊趕到,劉影即逃離現場,張衝林見其祖父受傷,隨手從張廣德房內拿一長條木板追打劉影至其家院內,用木板打擊劉影手部、腿部後停手。被告人張鳳林(係張廣德外孫)得知其外祖父被劉影打傷,即手持木棍趕到劉影院內,途中聽到張衝林正在對劉影進行毆打。張鳳林到案發現場後,就用木棍對劉影進行毆打,後又拿劉影家的鐵鍁拍打劉影,並一腳踢在被害人頭部……”。

五.2006年7月10日阜陽市潁東區人民檢察院東檢刑不訴〔2006〕02號《不起訴決定書》,其認定不起訴張衝林。該《不起訴決定書》認定:“2005年11月6日晚8時許,被害人劉影和劉西巷居民張葉峰發生爭執,將張葉峰的左眼部劃傷。張葉峰到一練歌房找到張富強、小高和另一個朋友回來對劉影進行了拳打腳踢後離開。當晚21時許,被害人劉影又進入鄰居張廣德家,用瓦片將張廣德頭部擊傷,張廣德連呼‘救命’,被不起訴人張衝林(係張廣德孫子)聞訊趕到,劉影即逃離現場,張衝林見其祖父受傷,氣憤之下,從張廣德房內拿一長條木板追打劉影至其家院內。隨後犯罪嫌疑人張鳳林(係張廣德外孫)得知其外祖父被劉影打傷,也手持木棍趕到劉影院內,途中聽到張衝林正在對劉影進行毆打。張鳳林到案發現場後,就用木棍對劉影進行毆打,後又拿劉影家的鐵鍁拍打,最後一腳踢在被害人頭部;後二人一起離開現場,將張廣德送往醫院治療。劉影於2005年11月7日淩晨死亡,經阜陽市公安局刑事科學技術鑒定劉影係被他人用鈍器擊打頭部致顱腦損傷死亡”。

六.屍檢:被害人的死亡後的法醫學鑒定(後枕部血腫11×12 ,右顳頂部血腫5×7 ,右顳頂部表皮擦傷伴淤血8×6 ,……頭麵部、胸部及肢體大麵積瘀血斑,腦幹中部血凝塊、腦幹部有血管破裂,左側3、4、5胸骨骨折……)
結論:“劉影係他人用鈍器擊打頭部致顱腦損傷死亡”。(阜陽市公安局法醫畢洪良和馮露梅於2005年11月24日)

七.案件疑點:
1.是誰用“鈍器”最終擊殺了被害人劉影,為何阜陽市潁東公安分局不審問明白這一要點。似乎有人在模糊這一點。
2.《不起訴決定書》認定張衝林對劉影毆打所用的凶器是木板,實事上,現場根本沒有所謂的木板。凶犯們最後在被害人劉影身上遺留的凶器是木棍、磚頭和鐵棍,而這些凶器這正好與致被害人死亡的凶器相吻合。被不起訴人張衝林和犯罪嫌疑人張鳳林共同對劉影實施了令人發指的毆打,並且直接導致了被害人劉影的死亡結果,並且與張鳳林一同造成了被害人劉影的死亡,那麽,張衝林對被害人劉影實施了故意傷害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張鳳林夥同張衝林以特別殘忍手段造成被害人劉影死亡,以法律規定應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令人難以理解的是張衝林卻被阜陽市潁東區人民檢察院關於2006年7月10日不起訴而釋放。難道張衝林有超越法律的特權嗎?難道張衝林背後有某個視中國的法律如兒戲的保護傘嗎?
3.張葉峰、張富強等四人也對被害人劉影實施了毆打。這些青壯年對一個五十歲的婦人的毆打難道會輕得了?對此,阜陽市公安局潁東分局和檢察機關既不追究也從來沒有給被害人家屬一個正式的解釋,這讓人不禁要問:一個弱女子在自己的家中被活活打死,為什麽安徽省阜陽市穎東區的某一些頭戴金盾的執法者冷漠得讓打人凶手逍遙自在呢?這些金盾們在保護誰?
八. 事件進展:安徽省阜陽市穎東區人民法院分別於2006年8月9日和30日進行了兩次庭審,結果都以休庭結束。令聽眾驚詫的是凶犯張鳳林竟然和審問他的廳長談條件:你要是判我輕點我就認了,要是重了我可不幹(翻供抑或揭露接受過他的黑金而不幫忙的司法人員?這裏咱不清楚)。
九.當地媒體的反應:《潁州晚報》在2005年11月10日發了一篇約160字的新聞報道,此後便再也沒有後續跟蹤消息。其他當地媒體集體噤聲,更沒有主動接受被害者家屬采訪請求的。
一位弱小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合法的生存權利被凶殘地剝奪了。被害人劉影的遺體已經在阜陽市殯儀館凍藏近十個月了。被害人家屬已經多次向阜陽市公安局穎東分局和檢察院提出要求,要求有關當事人支付安葬費用,並從重從快懲處犯罪分子,至今還沒有結果。
另外,《公安機關督察條例》規定了,由督察人員把監督的領域擴展到執法活動的全過程。被害人劉影的家屬也向安徽省阜陽市檢察院和阜陽市綜合治理辦反映了對阜陽市公安局潁東分局的辦案的疑問,可是至今沒有人給予任何答複。
中國的國家的法律賦予了人民警察比較大的權力,但是,這些權力用好了,是對人民群眾的保護,是對犯罪分子的懲處,用不好的時候可能傷害人民群眾的利益。對於一個國家和民族來說,生存權是首要人權。沒有生存權,其他一切公民權利都無從談起。我國憲法明確規定: 法律麵前人人平等。不論人的身體精神健康或者殘缺,也不論人所處的社會地位高低貴賤,作為個體的生命他們都是完全平等的,這是對現代社會最基本的要求。有關部門若能及時查處此人命大案,依法嚴懲殺人凶手,並以此案為突破口嚴厲查處阜陽市司法隊伍中的害群之馬,鏟除司法腐敗,將公平和公正還給安徽省阜陽市的社會弱勢群體,這將是阜陽人民的大幸。

_:m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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