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之後,我們又重新有了聯係。他不是我的初戀情人。卻是我愛得最深得人。而我們的再次相逢卻讓我領悟到,我不再恨他。原來愛也是可以忘記的。
他是我生命中的第一個男人。第一次的性經驗對我來說,不是享受,是痛苦,我永遠記得那一刻的顫抖。之後我們坐在大學的校園裏,看著來來往往的人,我倔強的告訴他,我不在乎。當年的我很傻,裝作很堅強,裝作是新時代的女孩。隻是不想因為這個留住他。愛真的不需要任何理由。而分手有時也不需要任何借口。他就那樣走了,留給我的是痛和無助。曾經發誓一定要讓他後悔。曾經想,這輩子不會再愛了,心可能要永遠痛下去。可是時間原來真得可以帶走一切,讓你悄悄長大。終於明白當年的我其實也不懂得愛,如果老天再給我一次機會,我想我會做得更好一點。而他已經在歲月中蛻變成我記憶中最美的風景。
再次相逢,不再有淚。我想這就是最好的結局吧。從此失去了一個情人,卻得到了一個永遠的朋友。愛雖然可以忘記,卻永遠感激。
早已過了
那該忘記的時候 ...
就讓我再一次
編個理由
把你從每天中移開
不再嗬護在心口
I mean that the one you have now may be better but you never realized 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