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音樂出版社1988年8月出版的《外國音樂詞典》上,關於Vibrato有這樣的記載:
“vibrato[意] 揉弦,顫吟 字麵意義為“顫動”,但音樂中指的是一種手法,通過快速而細微的音高波動賦予樂音以表情色彩。具體做法如下:
(1)弦樂器上搖擺按弦的左手。萊奧波德·莫紮特在《論小提琴演奏的基本原理》一書(1756)中說,這是“在小提琴上的自然震顫”。他稱之為震音 (tremolo),並且說:“震音不完全發生在一個音上,聽上去是起伏連綿的,所以每個音都這樣拉便錯了。有些演奏家就是在每個音上都顫不停,好象在抽搐。”可以設想,他一定看不慣現代的小提琴演奏,因為現在的人從頭到底揉個不停,一個音有多長,揉弦的時間就有多久。
(2)在楔槌鍵琴上,鍵按下後,手指不鬆開而重複壓鍵,從而略微變化琴弦的緊張度,即琴弦的音高。這種做法,德語稱之為Bebung(抖音)。
(3)在管樂器上,用置唇法 (embouchure)適當控製空氣的供給;另一種方法,特別用於閥鍵銅管樂器,是略微搖動樂器,但效果不太理想;長號則可用滑管發出控製良好的顫吟。
(4)歌唱時發顫吟的方法與管樂器相仿。常稱震音(tremolo),其實震音一稱用於同一音的快速重複最為恰當。這種唱法現已不用,但在17 世紀大為流行,當時稱顫音(trill)。聲樂家比弦樂家更容易濫用顫吟,尤其是因控製不善而產生的顫吟。因此,顫吟可以是慎重采用的表情手法,也可以是技巧欠缺的標誌。”
正如詞條解釋中的第四部分所述,Vibrato被我們相當一部分聲樂學生、聲樂教師、職業歌手乃至名歌唱家曲解了、“濫用”了。不少歌者認為美聲歌唱就是要強調Vibrato,故將流暢的氣息呼出的歌聲中產生的Vibrato變為“人工顫”;也有一些民歌歌者認為沒有Vibrato便會被旁人恥笑為“太土 ”、“沒有結合洋唱法”,因而將本來很平穩的聲音“波浪”化;更有甚者將“控製不善而產生的顫吟”視為自己的“演唱風格”而“大顫不慚”!
近年來,很多民歌風歌手、特別是男性民歌手歌唱中的“誇張型、隨意型Vibrato”很是盛行,他們動輒便在四分音符以上的長音上,神氣活現地進行“大顫 ”。我以為,這已經超出了正常的歌唱範疇,並誤導著中國普通民眾的歌唱欣賞習慣,也在某種程度上製約了中國普通民眾的音樂欣賞水平的提高。也許那些歌者本身沒有這樣的意識;也許那些歌者本心也沒有去想自己的所為會直接影響著國民的音樂素質,但我總是覺得我們的使命遠遠不是過去的為工農兵送去幾支讓他們高興的歌 ——“為工農兵服務”了!
縱觀中國當代聲樂發展的曆史,不少知名歌唱家在演唱風格的形成中,讓Vibrato的形態發生了令人擔憂的變化。一位故去的歌唱家的Vibrato可以說是極具代表性的,他的Vibrato是以先“直”後“抖”為特點:在一拍以上的拖腔中,他先以“直音”領先,而後便是大二度的“抖音”且每遇長音必“ 先直後抖”(確切地說是“先直後搖”)。我以為這已經不是什麽演唱風格了,而是沒有弄清某一種唱法的真髓去將錯就錯;還有一位有名的男高音歌唱家(美聲?),他沒有步那位“先直後搖”歌唱家的後塵、他來的很幹脆——直接“搖”,每逢長音便以小三乃至大三度的音程實施Vibrato,特別是在進入高聲區後;近年來,又有若幹民歌風男性歌唱家,起先是秉承前人風格在小三、大三度之間搖曳,最近發展成了用“難以測出高度的音程關係”放歌於熒屏歌榭之上,且自信程度達到了令人瞠目結舌之境地。
實際上好的演唱方法,無論是美聲歌手還是民歌歌手它的Vibrato都應該是非常平穩的,凡聲音中出現過快、過慢的Vibrato都是不正常的、是屬於“ 抖”的範疇,也就是詞條解釋中所謂的“德語稱之為Bebung(抖音)”。歌唱聲音中的抖音分為“大抖”和“小抖(亦稱‘碎抖’)”,這兩種“抖音”都影響或製約著歌者的聲音表現力並常常使聽者心煩意亂。對於這種問題,我們大多數聲樂教師會從歌者的氣息開始調整。在聲樂教學中,我是用兩個辦法來糾正這類歌者的毛病。一、先讓歌者唱一些節奏快的作品,讓其領會快速歌唱中的聲音感覺,以“點”帶“麵”,最終達到氣息與肌肉的協調;二、讓歌者帶著音符“說歌”,不要“唱”。我們知道,說話時無論速度快與慢聲音都是不會抖的,這種方法就是很多意大利聲樂教師所謂“要說,不要唱”的聲樂理論。
綜上所述,我覺得如果是屬於聲音技術問題,總是有辦法解決的;如果是思想意識、聲音意識或聲音審美觀念上存在問題,那就要好好地調整一下自己,並加強自己對美好聲音的再理解和再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