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四十不惑之年,也經常有所憶,經常有所感了。於是趕個時尚,開了個blog,也好在情緒來時寫點什麽上去。隻貼了一前奏文,女兒就告訴我能查到誰瀏覽了自己。於是想了解誰捧了自己的場,好奇地看了。咦,怎麽會是 如此驚人的結果 ?!哈,準是自己沒有用心填寫個人資料惹的禍:完全就是個年過四十嫁不出去,在這裏還要猶抱琵琶半遮麵的人······
以前,自己並不看blog的,上網隻看“正規軍的文章”,不關心“草根”。開了自己的blog後,才開始留意這塊領地。看了幾篇文章後,發現有值得一讀的,產生了 自慚形愧的感覺 :自己也不是什麽高人,寫出的東西如果讓人們感覺是費眼費時,那可實在不是我所願。在這裏就讓我先給捧場的朋友們打個預防針,記住這樣一個事實:白馬兒本來中文底子就薄 ( 高三時半路出家學中文,高考全靠數學拉分) , 如今又跑到海外,完全一個邯鄲學步,寫不出什麽拍案叫絕的文章,隻是自己閑來消遣。但我一定會盡力的,為大家提供些有益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