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小就是一個病秧子。
記得上小學時,有一個學期隻有三天考試的時候在學校。
那其他的時間在哪兒呢,您或許要問。
答案是,在醫院的病床上躺著呢。當然滿分還是照拿(人聰明起來其實病也是擋不住的)。
每次學期末評三好生是我最鬱悶的時候,因為鐵定沒我的份兒。程序上一般是,這邊剛有人提名,那邊立馬會跳出來反對:他體育不好!
拜托小朋友,這是明顯的偷換概念嘛。本人體弱不假,但運動並不差呀。像乒乓球,籃球什麽的,我在方圓一帶是鮮有敵手(不想誤導大家,這裏是指10歲以下年齡組)。
不過總的來說,爸爸媽媽為了保護我在他們眼中林妹妹一般多愁多病的小身板兒,長期對我實施嚴酷的圈養政策。
縱使我自降身份,以“小豬要遊,大豬要囚”的民間理論相抗衡也收效甚微。
許多年以後,每每回想起那一段高牆內的童年時光,黯然神傷:若不是我的體育天賦被無情的扼殺,那我今日的成就絕不會在天王喬丹(再次友情提示:10歲)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