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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四年回台遭拋棄 台間諜向美國媒體大倒苦水---這可是教訓呀!zt

(2008-05-06 02:12:34) 下一個
服刑四年回台遭拋棄 台間諜向美國媒體大倒苦水

2008年05月06日 中青在線-青年參考


近年來,台灣間諜在大陸落網後慘遭“東家”拋棄,憤而訴諸媒體、討要公道的事不算少,但把這種憤怒通過國際媒體來表達卻是第一回——一名台灣“軍情局”間諜向美國記者講述了他的悲慘遭遇。5月3日,美國《洛杉磯時報》對此進行了大篇幅報道。

1.台商人誤踏“不歸路”

2002年初,39歲的台灣商人宋孝濂即將動身前往大陸,準備全力打理在海南省的幾個不動產項目。

臨行前,一名自稱是“旅遊公司職員”的男子打電話給宋孝濂,說有點事想麻煩他。宋孝濂答應跟該“旅遊公司男子”在台北的一家咖啡館見麵。

該30來歲的男子自稱姓範,跟他一起來的還有他的老板,一個60來歲自稱姓黃的男人,後來,台灣媒體得知,他們分別是台灣軍情局特工範明江(音)和黃馬吉(音)。兩人很客氣地請宋孝濂“幫點小忙”,比如說搜集幾份報紙,一本雜誌和一張地圖。為此,兩人還挺大方地預付給宋孝濂650美元。幾周後,宋孝濂帶著他們索要的東西返回台灣,大喜過望的範和黃又給了宋孝濂一筆不菲的“辛苦費”。

此後,每隔幾周宋孝濂都要回台灣探望妻子和三個孩子,而範與黃也頻頻約見他。範很快就開口要求宋孝濂搜集海南一座軍用機場的情報,並且畫出他所見情況的草圖。宋孝濂如約幹了。海南島是旅遊勝地,島上有數個軍事基地,美國的EP-3偵察機與中國戰機相撞後,就迫降在海南的一座機場內。直到此時,宋孝濂仍沒有懷疑範與黃的身份。後來,範承認說,他不是什麽“旅遊公司的職員”,而是“私營投資人”。直到很久之後,宋孝濂才知道,範與黃其實是台灣軍情局的特工。

2002年8月,範與黃要求宋孝濂偵察海南的麗水軍用機場。這時,宋孝濂斷定範與黃的身份恐怕不是他所說的那麽簡單,於是決定不幹了。為此,他告訴範說,母親生病了,他得馬上返回台灣。這一切看似就要結束了。然而,一年之後,當宋孝濂因為生意的事再度奔赴大陸時,意外發生了:他吃過晚飯在回住處的路上,數名男子突然將他拖上一輛小轎車。剛開始,宋孝濂以為是被綁架了,趕忙從身上掏出所有的錢,脫下手表,想給他們想要的一切東西。但宋孝濂很快就搞清楚了,他們是大陸安全部門的工作人員。工作人員問宋孝濂:“你是間諜嗎?”宋孝濂再三表示他不是,但工作人員反複表示:“我們知道你是間諜,大陸的法律會給你公正的懲罰的。”在接下來的兩周時間裏,最終確定他是台灣間諜機構的“小魚”。後來,宋孝濂被判間諜罪,處4年監禁。2004年初,大陸新聞機構發布消息稱,宋孝濂“承認間諜行徑,到中國大陸搜集海軍和其他軍事目標的情報”。

2007年年底,宋孝濂獲釋回台。

2.宋孝濂回島遭拋棄

直到回到台灣,宋孝濂才知道,與他同時被大陸國家安全機構逮捕的,有36名台灣商人,他們均是台灣軍情局發展的間諜,有人被判長達15年的監禁。據說大陸國家安全機構的這次反間諜大行動,是因為陳水扁當時說出的一句話:他要大陸把瞄準台灣的496枚導彈全部撤走,並且得意地說,他對大陸每一枚導彈的位置“了如指掌”!

宋孝濂回台後,台灣軍情局派一名男子與宋孝濂會麵。那名男子建議宋孝濂“最好保持沉默”。軍情局的那名男子對宋孝濂的遭遇“深表同情”,但當宋孝濂提出補償問題時,那名男子立即表示“談話結束”。美國國防新聞亞洲分部負責人溫德爾·米尼克知道此事後表示:“間諜真是一個肮髒的勾當。”

對於宋孝濂來說,向台灣軍情局索取賠償是理所當然的事,這不僅因為他和家人承受著4年的精神與肉體折磨,最重要的是對於宋孝濂來說簡直就是經濟災難。由於涉嫌間諜活動,宋孝濂不允許回大陸處置他的投資,這迫使他的大陸合作夥伴不得不廉價處理了他的生意。

不過,相比之下,宋孝濂對自己被“政府”背叛更感傷心。為此,他連同另外兩名同樣遭遇的台灣人,聘請一名律師要跟台灣軍情局打官司,且還要把他們的遭遇公諸於國際社會。他們的律師——長寧律師事務所的比利·陳憤怒地說:“這些軍情局的官員沒有任何同情心。”

迫於各方壓力,台灣軍情局於今年3月初給數名間諜提供了一些補償,比如宋孝濂獲得了7萬美元,而另外一人獲得了10萬美元賠償。

對軍情局提供這樣的賠償,兩名間諜都非常不滿。宋孝濂表示,他現在沒有工作,並且生活在台灣軍情局官員的陰影中,他的朋友乃至親人都躲著他,而台灣當局又在提防他,據說是擔心他成為雙重間諜。

對此,宋孝濂呼籲:“希望台當局再也別犧牲台灣商人了。我覺得非常無助,沒有人能保護我。我真希望兩岸之間能早日結束這種緊張狀況,仍被羈押的台灣‘間諜’能早日回到台灣。”

3.台“軍情局”前身是“軍統局”

台灣“軍情局”拒絕接受《洛杉磯時報》的采訪申請,但承認宋孝濂是他們招的間諜,但拒絕證實相關細節,比如說宋孝濂在大陸坐牢的時間,所受到的遭遇以及其他的狀況。

考慮到工作性質和話題的敏感性,一些匿名的軍事情報專家稱,台灣軍事情報機構以“間諜曝光率高和官僚作風嚴重”而聞名世界。台北一家智囊團分析師吳雲山說:“台灣的軍事情報機構簡直就是一個壞典型,根本不值得替它賣命。”

台灣“軍情局”曆史悠久,其前身是蔣介石統治時期赫赫有名的“軍統局”。1941年,“軍統局”改名為“國防部保密局”,後又更名為“國防部第二廳”,1954年又改名為“國防部情報局”。目前的“軍情局”是1985年7月1日改編的情報單位,由原來的“情報局”與“國防部特種情報室”合並而成,隸屬於“國防部參謀本部”,由“參謀總長”直接指揮,其所搜集的情報,主要供台“國防部”和“參謀總部”使用。

在“軍情局”的組織機構方麵,根據實際任務需要,設有處、室、組等,“軍情局”下設7個處,一個情報研究中心和一個秘密交通中心,以及大陸情報組、特種情報組、特種通訊組、電訊技術室等。

台灣“軍情局”的主要任務和活動是:搜集大陸政治、軍事、經濟情報,需要時還可以策劃破壞、暗殺,對大陸沿海地區進行襲擊、騷擾、心理戰等活動。此外,“軍情局”的主要任務還包括,適時在大陸建立和發展“敵後武力”,對大陸軍隊進行策反和軍事“攻心”戰等。目前,“軍情局”除了持續推動傳統情報工作外,還特別注重發展強化高科技監聽裝備。

近年來,隨著大陸改革開放、海峽兩岸交流交往日益增多,台灣“軍情局”也不失時機地製定計劃,選派人員赴大陸,以參觀、旅遊、探親和投資辦廠等名義,搜集大陸軍、政、經情報,發展間諜網絡等。

4.台灣特工不好當

台灣軍情人員認為,“軍情局”從事的是一項非常危險的職業。台情報官承認,大陸的國家安全部門對台灣特工的行動幾乎了如指掌,所以台情報人員對自己所從事的職業畏如猛虎,生怕被捕甚至丟掉性命。

然而,台當局和軍方“過河拆橋”,不管情報人員死活更令人心寒。如1982年因在大陸從事間諜活動而被捕的台“軍情局”情報員李俊敏,2006年10月,經多次減刑後即將被釋放,大陸方麵通知李俊敏的家人盡快向台有關部門提出申請,以便把李俊敏接回家,家人馬上與“軍情局”聯係,不料被告知,早在1999年底,台灣“軍情局”就以“執行作戰任務死亡”為由,為其辦理了“死亡”手續,還注銷了其在台灣的戶籍。後來李俊敏家屬經過多方麵周折,“軍情局”才撤銷了李俊敏的死亡手續。

實際上,“軍情局”對自己人“見死不救”的事時有發生。2004年1月,多名為“軍情局”充當間諜的台商在大陸被捕,結果“軍情局”根本不承認他們的身份,並一再宣稱這些人跟“軍情局”沒關係。

5.大陸“善待”台間諜

相較台灣“軍情局”的無情,大陸安全機構對落網的台灣間諜還是相當“善待”的。據台灣媒體披露,台“軍情局”香港站負責人葉炳南1999年4月間遭大陸安全部門逮捕。隨後,大陸安全部門通過“葉炳南案”的線索,破獲了一個台灣間諜網。不過,大陸稍後提前釋放了台情報工作人員,包括一名在大陸從事貿易的李姓女台商。她因十年來替“軍情局”搜集情報,遭大陸拘捕監禁,一年多後,以保外就醫方式獲釋返台。對此,台灣方麵認為這是大陸釋放善意的表現。(中青在線-青年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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