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大誌案續:美國政府要驅逐“中國間諜”家屬
2008年01月30日 中青在線-青年參考
一名藝術家所畫的麥大誌畫像 1月25日,麥大誌(被美國檢方視為“中國間諜”)案又有新消息——美國移民與海關執法局欲以“從犯”為由,將合法移民美國、已獲得美國公民身份的麥大誌的弟媳和侄子驅逐出境。對此,美國律師界和人權組織表示,美國執法機構這是在搞株連,顯然侵犯了美國公民的基本權利。
弟媳和侄兒將被逐?
2007年5月10日,美國加州聖塔安納聯邦法庭的一個陪審團裁定,檢方對國防承包企業完美動力公司前首席電子工程師麥大誌的指控成立。指控包括“密謀違反美國出口管製法輸出美國軍事機密”、“未經登記充當外國代理人”及“向聯邦探員撒謊”。麥大誌在為自己辯護時,堅稱“沒有為中國充當間諜,檢方作為證據的光碟原本是他委托弟弟麥大泓交給在香港的兩個同事的,以在學術上交換看法”。
2008年1月25日,讓麥大誌更難接受的事發生了——美國移民與海關執法局當天逮捕了他的弟媳李伏香和侄子麥銳。他們被指控為“間諜案的從犯”。
50歲的李伏香和27歲的麥銳是2001年合法移民美國並獲得美國公民身份的。美國移民與海關執法局現已將他倆置於“等候驅逐”之列。如果移民法官判定兩人被指控罪名成立,並且同意驅逐他倆出境的話,那麽他們將永遠不得再進入美國。目前,兩人正處於被拘禁狀態,等候舉行相關的聽證會。
將不能再回到美國
美國洛杉磯移民與海關執法局調查辦公室的負責人詹尼弗·謝爾曼說:“這個女人和她兒子已承認他們在向中國人轉移敏感國防情報中所起的作用。考慮到他們不配再為美國公民,危及美國國家安全,所以我們要將他們驅離美國,確保他們不再回這個國家。”
此事再度引起各界對麥大誌一案的關注——出生於中國內地的麥大誌早年移居香港,1985年成為美國公民,被捕前為美國第六大防務承包商L3通信公司下屬分公司完美動力公司的首席電子工程師,該公司承擔美國海軍潛艇靜音技術的研究。
美國聯邦調查局懷疑麥大誌複製敏感的潛艇技術資料並企圖提供給中國。2005年10月底,聯邦調查局特工在洛杉磯機場把即將乘機前往香港的麥大誌之弟麥大泓夫婦逮捕,並在他們的行李中搜出三張加密的光碟,檢方稱內有加密的潛艇推進係統等技術資料。而這方麵的專家——L3通信公司的總工程師肯尼斯·謝利認為,麥大誌所攜帶的文件不包含任何對美國安全威脅的情報。謝利坦言,這些內容完全可以在大學教材裏找到。
因同一案件受到指控的麥大誌妻子趙麗華、弟弟麥大泓、弟媳李伏香和侄子麥銳等人也出庭受審,不過,李伏香和麥銳隨後取保候審。
搞“株連”遭到批評
美國移民與海關執法局的這一做法立即引起了極大爭議:總部設在紐約的“人權觀察”組織表示,這種“株連”的做法實屬罕見,是侵犯人權的行徑。
麥大誌的律師卡耶表示,麥大誌的“中國間諜案”本身就有非常大的爭議,現在居然牽連到其親屬,實在是“很不可思議”。卡耶指出,檢方把通過公開途徑即可獲得的文件說成“軍事機密”,把普通的學術與貿易往來說成是情報傳輸渠道,荒謬地誇大案情,是導致這一判決結果的主要原因。辯方律師已表示將提出上訴,並相信能成功推翻有罪裁決。
卡耶說,美國司法當局一開始就把此案定性為“間諜案”,並通過主流媒體大肆渲染,不排除因此使陪審團產生先入為主的看法並影響其裁決。這些將成為上訴時會提出來的主要問題。
說麥認罪,卻沒錄音
與先前的李文和案一樣,麥大誌的獲罪再次表明美國政府中的某些人,長期以來出於對中國的戒心,對身處敏感行業或部門的華裔人士充滿防範和懷疑。這在一定程度上,也凸顯華裔在美國職場上的尷尬處境,可以說是整個華裔專業精英的悲哀。
在此前長達6周的庭審中,麥大誌一直否認檢方對自己的所有指控,並親自為自己辯護。檢察機構則希望法庭對麥大誌的有罪判決有助於迫使涉案的麥大誌家人認罪。
審訊中,控方指出麥大誌在2005年被捕兩天後的一次審問中曾承認自己竊取情報,並供認出他的中方聯絡人。但是,檢方的這一審問竟沒有錄音證據,麥大誌本人在作證時亦否認曾認罪。麥大誌的律師強調,聯邦調查人員對麥大誌的每次審訊都有錄音備案,惟一沒錄音的那次卻正是所謂“麥大誌親口認罪”的重要審問,這難免令人生疑。
美國一些關注此案的出口管製法專家認為,麥大誌案所涉及的技術資料是當時從互聯網等公共渠道就可獲得的,算不上軍事機密,這些技術信息根本不會對中國發展海軍潛艇有任何幫助,美國有關部門隻是在案發後才將資料從互聯網上刪除。
由於疑點重重,盡管罪名成立,但麥大誌的律師已表示將提出上訴。
在官司就要再次開打的節骨眼上,美國移民與海關執法局又出來驅逐案件的相關人員,這確實耐人尋味。(主筆 邱永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