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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捍衛美國民主 中情局誓要“酷”到底---美式民主就是酷刑?zt

(2007-12-21 06:34:11) 下一個
為捍衛美國民主 中情局誓要“酷”到底

2007年12月18日 青年參考 李貝卡
  

  借審查情報機構費用的機會,12月14日,美國民主黨主導的眾議院以222票比199票通過了一項法案,要求美國中央情報局禁止用“酷刑”審訊俘虜和罪犯。然而,在共和黨人的阻撓下,這項法案隨後在參議院擱淺。看來,美國中情局還要繼續“酷”下去。

  布什早就揚言否決

  最近,中情局又有醜聞浮出水麵——該局曾銷毀兩份用酷刑“水刑”審訊恐怖嫌疑犯的錄像帶。在此背景下,眾議院順應民心,提出了禁止動用“酷刑”的法案。

  這次眾議院通過的法案,明確要求美國情報機構嚴格遵守《日內瓦公約》和去年通過的美國陸軍新版戰地手冊,禁止情報機關使用“水刑”、性侮辱等8種酷刑。

  布什政府隨後便發表聲明,稱這個法案妨礙了情報部門對恐怖分子的審訊工作,並且威脅即使國會通過了這項法案,他也會動用否決權來阻止法案通過。

  逼基地頭目招供

  12月5日晚上,《紐約時報》通知中情局,它將刊文“揭發”該局在2005年銷毀“虐囚”錄像帶一事。中情局局長邁克爾·海登被迫在第二天承認,中情局在2002年拍攝了審訊兩名犯罪嫌疑人的過程,但是在2005年將其銷毀。《紐約時報》在隨後刊發的文章中,披露了有關這兩份錄像帶的細節。

  這兩份錄像帶的“主角”是大名鼎鼎的基地組織“前頭目”阿布·祖貝達和“前骨幹”納希裏。

  祖貝達是在沙特長大的巴勒斯坦人,他一直是本·拉登的得力助手。2002年3月28日,他在巴基斯坦被美軍俘獲,這也是美軍在9·11後抓住的第一個基地組織“高官”。納希裏是2000年10月12日襲擊美國海軍驅逐艦“科爾”號的主謀。他倆目前都被關在關塔那摩的美國海軍基地。

  12月11日,中情局前特工約翰·基裏亞庫說,在對祖貝達的審訊中用了“水刑”(也稱“模擬溺水”),並使他在“35秒內招供”。

  白宮支持用“水刑”

  按道理,中情局無權施行“水刑”,它須向政府高層請示並獲得批準才行。基裏亞庫說:“這(水刑逼供)不是一時興起,而是白宮製定的政策,同時還得到了國家安全委員會的同意。”

  美國政府高層支持動用“必要的刑罰”,早已是“路人皆知”的事情。

  在2006年的一次講話中,布什就興衝衝地介紹對祖貝達動用“水刑”的戰果:祖貝達的招供直接導致另一名9·11嫌疑犯希布赫在2002年9月13日落網,9·11“主犯”哈立德·謝赫·穆罕默德在2003年落網,而對這些人的“酷刑”,又揪出一大串別的恐怖分子……

  遭到國會議員譴責

  關於銷毀這兩份錄像帶的理由,中情局堅稱銷毀的目的是為了“保護秘密工作人員的安全”,而且這些錄像帶已“沒有情報價值”。中情局還說,事前事後,中情局都告訴了國會情報委員會。

  但國會情報委員會的幾位“重量級”議員表示,當年他們知道有這錄像帶的時候,就要求中情局“好好保管,不得銷毀”,但是中情局仍然“擅自”銷毀,根本沒有告訴他們。

  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稱,銷毀錄像帶是“完全無視法治”,真實的企圖是銷毀中情局人員“虐囚”的證據。

  參 考 資 料

  中情局“六大酷刑”

  水刑:捆住嫌犯的手腳,用布將其口鼻蓋住,然後往上澆水,使嫌犯產生類似於溺水的感覺。

  抓法:從正麵抓住嫌犯的衣服,用力搖晃他,使其無法忍受劇烈晃動之苦。

  摑法:用掌大力摑嫌犯,疼痛感將讓嫌犯心生恐懼。

  掌肚法:用手掌大力打嫌犯腹部,不用拳頭,以免過度傷害。

  罰站法:逼嫌犯站40小時以上,不得睡覺休息。

  冰窖法:逼嫌犯赤身裸體站在寒冷的囚房中,向他潑冷水。

  (::資料來源:英國廣播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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