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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擬製定法律獨立向海外派兵 zt

(2006-08-22 16:25:47) 下一個
  據《每日新聞》14日報道,日本執政的自民黨正在製定一項法律,其內容是,允許政府在沒有國際機構要求的情況下,也可以向海外派遣自衛隊並使用武器。目前,規定有關向海外派遣自衛隊的法律有《維和活動合作法》、《反恐特別措施法》、《伊拉克特別措施法》等。而這些法律規定,隻有聯合國決議或國際機構要求時,才允許向海外派兵。   自民黨製定的向海外派兵條件相關永久性法律原案稱,允許派遣自衛隊的情況分兩種,即“有糾紛當事國的要求時”和“日本政府認為有必要為國際社會做出貢獻時”。而作為牽製日本政府的措施,隻是對“國會的事先批準”進行了義務化,並向國會賦予了可以終結派兵的權限。   如果該法案按照原案通過國會,日本向海外派遣自衛隊時,可以不履行“國際機構要求”。隻是從日本的國際形象來看,有突發事件時,日本不可能在沒有美國要求的情況下,擅自向韓半島等重要地區派兵。   另外,盡管日本《憲法》禁止在海外行使武力,但該法案放寬基準,允許自衛隊在海外的“非武裝糾紛地區”使用武器,並允許承擔維持治安和警護任務。但該報預測稱,盡管自民黨以“非武裝糾紛地區”為由,認為不違背憲法,但由於對“非武裝糾紛地區”的概念不清晰,隻會突出違憲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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