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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興大國崛起的悖論 zt

(2006-08-22 16:25:41) 下一個
  “20世紀,德國、日本、蘇聯一個接一個氣勢洶洶地崛起,向當時的世界領導國發起挑戰,但卻都以國家的自我毀滅而告終。……難道領導者的權勢乃是一種天命?”      大國的興衰,這個主題對於中國人具有格外的吸引力,不管是中國人自己還是外國人,都普遍地認為,中國正處於崛起或者說文明複興的階段。此時,了解大國興衰的經驗和教訓,似乎就是一門必修的課程。   因此,自1988年初版以來,保羅·肯尼迪的《大國的興衰》一書就在中國獲得廣泛影響。它甚至可能推動國人形成了以經濟力量為核心的綜合國力的觀念。中國所有成年人在接受了一輪又一輪經濟決定論的教育之後,無不堅信,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而這本500多頁(譯本)著作,恰恰就是這一哲學命題的實證版。   本書英文本的副標題是“經濟變化與軍事衝突”。作者在前言中概括說,自1500年以來,“任何大國的勝利或崩潰,一般地都是其武裝部隊長期作戰的結果;但也不僅如此,它也是各國在戰時能否有效地利用本國可用於生產的經濟資源的結果。進一步說,從曆史背景上看,也是由於在實際衝突發生以前數十年間,這個國家的經濟力量與其他一流國家相比是上升還是下降所致”。當然,技術上的突破和組織形式上的變革是增強經濟力量的基礎。   這樣的教誨實在算不上什麽大智慧,也就相當於當年“洋務派”的水準。假如按照今天流行的“綜合國力”觀念來考察所謂大國興衰,肯尼迪的上述結論簡直就是同義反複,因為,連中學生都知道,經濟實力本來就是大國成為大國的基礎和根本所在。   因此,這本書或許就像許知遠在《推薦序》中所說,“閱讀起來盡管行雲流水,但讀者卻很少被引誘進入更深的探索。我們知道工業革命發生了,大國間的格局改變了,因為有的國家可以製造更高噸位的軍艦、生產更多的鋼鐵、更有效地組織它的人民,卻對他們為什麽可以做到摸不到一點頭緒。”不客氣地說,這本書其實更相當於一本描述500年來大國興衰過程的曆史書,假如你要追問,為什麽有的國家的經濟力量能夠持續而穩定地增長,其社會組織方式可以發生變革,有的國家卻不能?我倒更願意推薦你閱讀晚清最後十年的官方文獻。那個時代,不管是漢人督撫張之洞、袁世凱,還是滿清王公大臣載澤、端方,都認識到了“救危亡之方隻在立憲”。現代製度經濟學的廣泛研究,當然支持晚清人士的結論,名動中國的肯尼迪先生的經濟決定論反而顯得過於膚淺了。      國家締造的內向與外向視角   不過,《大國的興衰》至少記錄了一個顯而易見的曆史事實:近代以來,最引人注目的大國的興與衰,不是發生在居於支配性地位的國家那裏,而是發生在新興大國那裏,他們的力量迅速增長並接近霸權者,並向世界領導國發起挑戰。不幸的是,最終這些新興大國無一例外地失敗了。本書另一篇推薦序的作者王之明博士將這稱為“大國的悲劇”。以20世紀為例,德國、日本、前蘇聯一個接一個氣勢洶洶地崛起,向當時的世界領導國———英國或者美國發起挑戰,卻都以國家的自我毀滅而告終。新興大國的崛起悲劇似乎是一個很神秘的現象,難道領導者的權勢乃是一種天命?   在這方麵,肯尼迪不能給我們任何啟示。奧秘在於國家的締造模式,這幾年在政治哲學界走紅的列奧·施特勞斯已道出了這一奧秘。   在探討霍布斯的哲學與古典哲學的區別時,施特勞斯強調指出,在古典時代,柏拉圖,或者說大多數古典政治哲學家所討論的都是政治的正義問題。沒有正義,就沒有健全的城邦生活。而政治的正義性完全取決於城邦內部的製度安排和精神生活,與外部環境無關。因此,古典哲學家熱烈地討論城邦的憲法———也即城邦的“構成”。柏拉圖說,一個國家的福祉,其惟一必要而充足的條件在於,哲學家應該稱王,王應該是哲學家。對此,施特勞斯評論說,“這就相當於斷言,建立一個完美無瑕的國家所依賴的,僅僅在於‘內部政策’,而與外部政策的任何條件,完全無涉。”(申彤譯,《霍布斯的政治哲學》,譯林出版社,2001年,第194頁)根據施特勞斯對柏拉圖的解讀,“一個好的政治家從政,著眼於和平,著眼於國家好的內部體製構成,而不是著眼於戰爭,不是著眼於麵對外部條件,堅持國家的權利,顯示國家的存在。”(第195-196頁。)     這是一種討論憲製、討論國家的製度安排和公民政治生活的內向視角。近代政治哲學卻與此古典哲學的這種內向視角大為不同,而采取一種外向的視角。施特勞斯斷言,“外部政策的首要性,不僅為霍布斯所提倡,而且或者隱晦或者明確地,為全部特定的近代哲學所提倡。”(《霍布斯的政治哲學》,第196頁)。相反,霍布斯在第十四章討論他所設想的“自然狀態”時,就以國家間關係為一個模型:“就具體的個人說來,人人相互為戰的狀態雖然在任何時代都從沒有存在過;然而在所有的時代中,國王和最高主權者由於具有獨立地位,始終是互相猜忌的,並保持著鬥劍的狀態和姿勢。他們的武器指向對方,他們的目光互相注視;也就是說,他們在國土邊境上築碉堡、派邊防部隊並架設槍炮;還不斷派間諜到鄰國刺探,而這就是戰爭的姿態。”(《利維坦》,黎思複等譯,商務印書館,1995年,第96頁)施特勞斯引用了《利維坦》第十七章中的一句話說:“使人確信能充分保障安全的群體大小不取決於任何一定的人數,而隻決定於與我們所恐懼的敵人的對比”(第129頁)。   這種外向視角甚至連康德這樣的和平主義者也不例外。《世界公民觀點之下的普遍曆史觀念》的“第七命題”是這樣說的:“製定一部完美的公民憲法這個問題,有賴於國家之間的合法外部關係的問題,而且不可能在獨立於後者之解決的情況下得到解決”。   正是這種外向視角,決定性地影響了國家的憲製安排。現實主義者將國家與國家之間的關係概括為,準備戰爭,進行戰爭,安排戰爭的後果,並準備下一場戰爭。正是這種狀態,證明在國內設立一個絕對的主權者的必要性。霍布斯堅持說,不能對這個主權者設置任何障礙,必須允許他自由地判斷國家是否處於危險狀態,並可按照自己的意願采取他認為必要的任何措施維護國家的安全,哪怕為此而犧牲臣民的生命和財產。      新興大國的雙重心態   回到曆史事實層麵,締造國家、安排憲製的內向視角與外向視角,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解釋新興大國的悲劇和世界領導國的“幸運”。這兩組國家最顯著的差異在於,前者———即英美———的國家體製是通過內向的自我調整而演化形成的;那些新興大國,即德日蘇的建國過程,則是基於外部世界的衝擊而本能地被動反應的結果。   德國、俄羅斯的現代建國衝動始於拿破侖的侵略,日本的民族國家建設過程始於西方的侵略。外部危險在整個立憲、建國過程中投下巨大的陰影。立國者真實地看到———更多時候是悲情地想象,自己的國家強敵環伺,處於被開除球籍的危機狀態下,必須在最短時間內不惜一切代價實現國家的強大,超過自己“所恐懼的敵人”。為此,他們致力於設計一種國家體製,這種體製能夠確保優先發展軍事能力,集中資源發展那些有助於積累軍事能力的經濟部門;確保權力的集中,大幅度提高國家動員資源的能力和效率;相應地,也應當通過法律強製,通過“軍國民教育”,培養服從的公民,鼓舞國民為了國家願意犧牲一切的精神。   總之,基於對外部環境的悲觀想象而產生之“國家強大焦慮症”,主導了德國、日本、蘇聯立憲政治時代人們的思考,促使這些國家建立了一種國家主義的憲製。這樣的製度安排,積累國家力量的效率似乎非常高,可以在中短期內迅速地實現國家的強大,成為“新興大國”。尤其是在那些有助於與外部強國競爭的“硬力量”異乎尋常地強大。   然而,這種強大本身卻埋下了自我毀滅的種子。一方麵,在積聚國家力量的過程中,這些國家有一種強烈的受迫害、被圍困的想象,他們認為整個世界都對自己不公平,他們以一種敏感而脆弱的心理麵對外部世界,並做出過度反應。最具有毀滅性的反應就是抱著一種憂懼心態,建立起國家權力不受約束的政體。統治者隻要願意,就很容易濫用國家力量。另一方麵,在國家力量變得強大之後,這種國家立刻表現出挑戰者的姿態,比起領導國來,他們更狂熱地相信強權政治的邏輯,並相信通過軍事手段可以改變自認為不公正的現有國際秩序。而建立民族國家的過程,也伴隨著民族主義的迅速發酵,這種民族主義在國家貧弱時傾向自怨自艾,在國家力量增長時則傾向於目空一切。   然而事實上,新興國家的力量通常並沒有他們所想象的那樣大。他們看到了看得見的力量,而忽視了真正具有長遠效力的國家力量:由於內部的優良治理而自然地散發出來的軟力量。      古典戰勝現代   相對而言,英國和美國先後作為18世紀以來的世界領導國,之所以經曆了諸多挑戰而保持了體麵,其奧秘正在於一種由內向外散發出來的力量。   英國現代國家的建立是一個漫長的自發過程。到17世紀,純粹是由於內部不同力量消長、不同觀念的較量而建立起君主立憲政體。英國確實卷入了與西班牙、法國的大國競爭中,但是,這種國際競爭對於英國內部的製度安排沒有產生任何看得見的影響。甚至可以說,英國是反潮流的。當時流行的觀念和實踐是,強大的王權能夠保證國家集中力量進行戰爭。但英國人卻一心隻考慮內部的權力分配,想用法律、用議會來限製國王的權力和特權。   至於美國,《聯邦黨人文集》第一篇第一段開宗明義:美國製憲能否成功,將對下麵的命題給出回答,“人類社會是否真正能夠通過深思熟慮和自由選擇來建立一個良好的政府,還是他們永遠注定要靠機遇和強力來決定他們的政治組織。”《聯邦黨人文集》的三位作者及其他製憲者確實注意到了美國所麵臨的國際危險,強大的英國隨時可能入侵分散的北美。但不管怎樣,內向的視角在關於國家製度安排的考慮中始終占據著支配性地位。因此,很有趣,最為堅持聯邦政府集中權力的漢密爾頓,卻毫不猶豫地賦予了法院以司法審查的權力。麥迪遜更為對各個權力之間的分立、製約與平衡,作了曆史上最為精辟的論述。第一任總統華盛頓離任時的主要告誡則是,美國應當孤立於歐洲的霸權之爭以外。   恰恰是這種專心追求內部優良秩序的努力,創造了一種保障自由的體製,帶來了科學進步和技術創新;自由競爭則推動了企業製度創新和產業組織創新,所有這些帶來了經濟力量的增強,附帶地促進了武器技術和軍隊組織技術的進步。這些是保羅·肯尼迪所說的國家力量。但此種力量乃是法治之下的自由的個人之創造性得到充分發揮的“非意圖的”結果,而不是國家刻意追求的產物。   世事就是如此詭異。不追求對外強大而致力於內部善治的國家,最終卻持久地強大,而一心要迅速強大的國家,最終卻走向了毀滅。或者可以總結出一條曆史的經驗性法則:直接以在國際競爭中取勝為目的而設計其政製的大國,其崛起在很大程度上是自拆台腳的,它可以迅速地增強力量,但最終卻可能以失敗告終。相反,若以追求內部的憲政秩序為主要原則設計體製,則該體製順帶地產生的國家力量,將更為強大而持久。   這正應了老子的政治智慧:“夫唯不爭,故天下莫能與之爭。”不與外物爭,退其身而返於本,所謂本,就是追求內部的良好治理,所謂“以道佐人主,不以兵強於天下,其事好還”。在老子那裏,這個道,就是無為,所謂“以正治邦,以奇用兵,以無事取天下”。所謂的“正”,在老子的語境中就是“清靜無為”。   至於儒家,同樣始終堅持討論政治問題的內向視角,隻是它得道不是無為,而是強調政治的道德性。在《鹽鐵論》的辯論中,“大夫”支持強化國家權力———包括國家對經濟活動的控製———的主要理由就是外患,即匈奴擾邊,這可謂近代政治哲學之濫觴。而大體上體現儒家思想的“賢良文學”則主張,“畜仁義以風之,廣德行以懷之,是以近者親附而遠者悅服。故善克者不戰,善戰者不師,善師者不陣。修之於廟堂,而折衝還師。王者行仁政,無敵於天下,惡用費哉?”(本議第一)在《憂邊篇》中,“賢良文學”又論證說:“夫欲安民富國之道,在於反本,本立而道生。順天之理,因地之利,即不勞而功成。”此處所謂的“本”,也就是仁政。   可以看出,在思考政製時,中哲、西哲所見略同。而據此考察,德國、日本、蘇聯等新興大國是名副其實的現代民族國家,他們將施特勞斯所說的“外部政策”作為立國之本;英美反而倒帶有強烈的古典遺風,他們將“內部政策”作為考量的重點。   一個國家在世界格局中的處境,可能是無法自由選擇的。但理性可以讓人擺脫所謂的曆史必然性。看遍了新興大國的悲劇,吾人或有條件深思回避曆史宿命之道。其要害或許就在於擺脫近代形成的討論政治問題的外向視角,回歸古典時代的內向視角,以追求內部善治為政治共同體的唯一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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