憶叁
(2007-09-15 20:35:17)
下一個
我們,沒有多久,就住在了一起。這對於我這個視愛情如生命一樣的人來說,簡直就是一出夢想成真。
那年,我二十有二。她比我大一歲。地點:巴黎。這世界,一下子,變得隻有我們倆個了。
一開始,我是不喜歡巴黎的,很不喜歡。老舊的建築,滿街的扒手,遍地的狗屎。我罵罵咧咧了兩個月,然後開始慢慢的喜歡上它了。那真的是一種魅力。魅力,對於我來說,就是用邏輯說不太清楚地一種東西,但是,很吸引你。
浪漫,我的理解,其實就是一種很刺激的感覺,突破了你的預期,又不僅僅是所謂驚喜,更像是一種精神的和諧交融。
我以前,會覺得,搞浪漫,我可以,但是,說浪漫,很娘炮。可是,在巴黎,我嘴上是沒說,但是,心裏,說了。
這個城市是如何的讓你暈頭轉向,我不贅述了。在這個讓人暈暈乎乎的城市裏,每晚,你知道,年輕的男女,那滿的要溢出來的精力,讓你覺得,這,就是你真正想要的。至少對於我來說,是的。
終於找到了,要和你共度餘生的人,你會覺得,你完成了一件多麽重要的事情。雖然,我們還很年輕。
這,並不是我第一次戀愛。但是,我當時覺得,那肯定,是最後一次了。
很沒出息是吧?也許是的。但是,我覺得,我找到了我最想要的東西。我從不覺得,什麽事業,金錢之類的東西,對我非常的重要,或者說,讓我覺得無跡可循。但我對於愛情這東西,我覺得,那是,可遇不可求的。
三軍可以奪帥,匹夫不可奪誌。
待續......
照這個速度等你們倆步入結婚禮堂時候我老年癡呆症八回都治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