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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晚上的賭場,人頭攛動。我跟著 Frank, 在這裏那裏的停留一下看一看。而他的最終目標,是 21 點牌桌。經過一番觀察,我們選了一個比較有人氣,發牌手看樣子有趣一點的桌子坐下了。
Frank 說所出股本和贏多少是有著直接聯係的,一般贏股本的 1/2 是合理,並且一定能實現的。今晚他的目標是贏 8 , 9 百。而我,他幫我定了一個贏 200 的計劃。 我坐在他的身旁,心理油然而生一種使命感 -- 打敗賭場。
我可是賭場白丁呀,於是現學習基本玩法,等下再真刀真槍。 Frank 抽出四百美元現金,發牌手麻利地把錢推到槽口,再向下一插,那錢就乖乖地滑入牌桌附帶的錢箱裏了。 Frank 拿到籌碼,開始小試身手。 ( 在比較忙的時段,賭場不允許不賭的人坐下,但 Frank 一人賭兩手,我也就坐得理所當然了。 )
規則除同莊家比 21 點外,還有一些衍生的賭法。你手中的兩張牌若是和莊家的第二張成順子,同花,或者三個一樣大,那麽你贏賭注的九倍。
Frank 一手押 25 ,另押衍生的 10 元,兩手就是 70 。他飛快地計算點數和花色,在各種贏法下什麽是他需要的,然後呼喊他想要的 Spa-----de! ( 或者 Hear----t! Seven! 什麽的 ) ,一邊向我介紹牌桌不多的規則之一:莊家在不夠 17 點時一定要接著拿牌,若他此時已超過 12 點,就很容易爆掉,所以賭客按慣例都不要的。誰若是要了,搞到自己的爆掉,那麽就是破壞牌形,這一桌的風水就破壞掉了,其他賭客就會離開。
這樣過了一會兒,我覺得已經基本掌握時,剛好同桌一個人離開,我於是到那個人的位子上去,換了一百塊籌碼,正式開賭。
不知為什麽,一開始很順,一賠九的連贏幾把,二十一點也贏了一兩次。麵前的籌碼多了起來,但我故意不去看,學著 Frank 的樣子作出輕鬆寫意,對輸贏不以為意的模樣。 Frank 一直氣定神閑,掛著他純淨的笑容,不看他眼前的籌碼,但時時地看看我的有多少。
大約 15 到 20 分鍾後,我的牌就沒有那麽順了,就又換了一百。看看 Frank, 他上上下下的,也又換了 200 塊籌碼。
過了一會兒,我的二百都輸光了, Frank 就遞給我一百。再等一下,這一百也輸了, Frank 就又另給了我二百。 ----- 按照我們來時定下的協議:
1. 定一個合理的目標,一般是賭本的一半。我隻打算出兩百,但 Frank 覺得我隻贏一百有些少,就說讓我贏兩百,我的賭本輸光後,就由他出,不管多少,直到達到目標為止。
2. 隻要贏到兩百,即使隻玩了十分鍾,也要立即停止,隻能看不能玩了。
3. 沒達到目標,絕不停手,絕不罷休。
其實這就是他每賭必贏的秘訣。這輸贏結果可是有人作證的 -- Tony ,他今天也來了,正在別的桌上玩著呢 . 而 Frank 的朋友,王 sir, 則正好相反,每賭必輸,並且是輸光,除了幾次被人強行拉走,來不及輸或輸光為止。
王 sir 是對賭場上癮的,每次都至少輸幾千幾萬的,眼睛也不眨一下,下次照輸。每次因為輸的金額比較大並且絕對是輸光,在他每次要離開時,賭場無一例外,都要返還他一千到兩千之間的籌碼,而他也絕不含糊,這一兩千塊不輸光,他的腳是絕對不會離開賭場的 ( 一般是在離開牌桌後,走到這裏看看,輸一點,再走那裏,輸一點 ) 。沒準兒人家賭場之所以會返還,也就是因為知道這位先生絕不會把錢帶走的!
Tony 一般都會開車陪他賭賭,可偶爾王 Sir 賭運比較好 (= 總也沒輸光 ) ,拉也拉不走的時候, Tony 就自己回去睡覺了 -- 但一般是睡不好的 -- 王 sir 會在下半夜打個電話要他去接,因為王 sir 連打 taxi 的錢都輸了。 有那麽一次,Tony到了以後,王 sir 問他要20塊前買點東西吃,進到小店裏,看到角子機,就又奮不顧身地上了,巧的是,一上手,就嘩啦拉贏到一千多塊。這邊Tony在外麵等得不耐煩,進來一看,硬是把王 sir 給拖了出來,從而又給他增添了一次贏著離開的記錄。
我沒見過這位王 sir, 感覺有些過分,不過人家輸得起,又能從中得到樂趣,就隨他願意好了。聽說他九月份可能會來一躺,嘿,到時候要見識一下。
按照 Frank 的講法,王 sir 和大多數在賭場輸錢的人,他們的目標根本就訂反了 -- 輸了這些再走 -- 這就是輸的原因。而按照概率來說,一定有贏的時候又有輸的時候,你在贏的時候離開就好了,當然贏的金額也要訂的合適。
好了,回頭再說我拿了 Frank 再遞過來的兩百之後,卻突然不想玩了,遭到了 Frank 的反對 -- 我違反了一定要堅持的原則,不過我說誰知道呢,沒準休息一會兒繼續呢。坐回到 Frank 的身邊,我把籌碼還他,看他玩兒。
他的情況起起落落; Tony 也中間過來說輸光了,問 Frank ” 借 ” 了三百走;高橋也不時過來匯報下戰況,也是一個慘!但 Frank 絲毫不受影響,一直輕鬆寫意的帥哥表情,沒有了籌碼就買,沒有絲毫的猶豫,一付堅持到底的樣子。
當各賭家已經要定了牌,輪到莊家自己拿牌時, Frank 就會喊道: “Too many! ” 而碰巧吧,真有很多次,他話音剛落,莊家就爆了。大家就一起歡呼並 high five 。而 Frank 就會露出 小男孩式的 壞壞的笑容,一邊收著贏來的籌碼,一邊對發牌員說 “Good job! You are so generous! Thank you !”
若有那麽兩次連續都莊家贏而 Frank 沒喊,他就誇張地 “ 內疚 ” 地說 :”Oh, sorry, I forgot to say ‘too many!’” “How could you? That’s your job!” 發牌員也誇張地說。
漸漸同桌牌友居然對他的喊產生依賴,大家經常一起喊,並對他的鎮定自若投以尊敬的目光,還有人主動交代自己幹什麽的,並打聽 Frank 幹什麽的。 Frank 隻是淡淡說做生意。
發牌員經常會在付出輸的籌碼給賭客時,說 Very nice! 而 Frank 這時就會再次露出小男孩式的壞壞笑容,答到 no no no, it’s just so-so! 令人哭笑不得。
不知不覺早已過了午夜, Frank 幾次勸我再次出山,可我又累又 kun( 沒有這個字,奇怪! ) ,數也算不清了,反應也慢了,根本不想上了。 Frank 此時早已將兩手籌碼都加了倍,並一如既往地活躍,反應敏捷,一邊時時和我談點別的。他甚至和鄰座一位 huge 肌肉形的男士比胳膊的粗細 , 看,你是我的好幾倍粗呀。
慣例,一張桌有兩個發牌員輪流上。有那麽一會兒,一個發牌員不斷地贏,直到被換下去。當另一位上來時, Frank 說: ”Welcome back! She is not very nice, but I know , you are absolutely different!” 笑 S 我了。
這時, Frank 已經大約反複了三四次,贏了 6 , 7 百塊,又輸掉。看樣子,不知何時才能達到贏 8 , 9 百 -- 他的目標。 Tony 已經堅持不住,去車上睡了。於是我對他說,這次再達到 6 , 7 百,我們就撤吧。他有些不情願,還是照做了。
我們去總櫃台那裏兌了現金出來,他還給我本金兩百。顯然他到賭場的目的並不是真的要贏錢,加上永遠不會還的 Tony 的三百和我另外賭輸的一百,他的錢包如往常離開賭場一樣,並沒有多出多少 ( 他慣例要給部下錢做賭金的 ) 。出去時碰到高橋,他說現在正順,他要繼續。那就繼續好了,反正他單獨開了一輛車。
Frank 還精神好得很,開車一路狂奔。我在後麵有一搭無一搭地 (kun 的 ) 與他聊天,而 Tony 早已是 “ 昏睡百年 ” 了。
Frank 說其實我開始玩時在 20 分鍾內已經贏了大約一百六七十,當時就應該罷手,因為我的賭注隻有 200 ,算是達到一般標準了。若繼續,就應一直堅持下去。而他因為我們不得不修正了目標,否則肯定可以達到原訂目標,如果我堅持,一定也可以的。當然有時及時修正目標也是應該的。他的秘訣首先是目標合理,然後就是要有信念,要堅持!不止在賭場上,做其它事都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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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五月中下旬的事情了,第二天 Frank 就回國了,我也一直再也沒去過賭場 -- 我本來就沒太大興趣呢,隻是想親眼驗證 Frank 不敗的傳說而已。當時我說要寫一篇 “Frank 的故事 ” ,但一定不給他本人看。他說好呀,把我美化些就行。我想哪裏用得著美化呀,事實就夠了。。。計劃之中不止寫賭場,還要寫他炒股,和他獨特的領導魅力 ( 他的部下說,當事情沒做好時,你會覺得對不起他而加倍努力,恐怖吧 ) 。可是上次寫累了時,就當即把 “Frank 的故事 ” 改為 ”Frank 的秘訣 ” ,把 “1 ” 改為 “ 上 ” 了。。。看來我的目標不是不合理,就是我沒有信念,不能堅持呀。嗯,湊合吧。
*********Frank 的理論不一定適用於每個人,請勿模仿。你要執意模仿的話,贏了,我分文不取;輸了,我也概不負責。 ************
學到淼淼的一句話:
要裝做毫不在意,也應該真的做到毫不在意
喜歡!!!!
慚愧呀,隻是旁觀者清而已。 :)
不過他是已婚的哦。喜歡就夠了, 如果更多就得不償失了。。。在那樣的人麵前,就要裝做毫不在意,也應該真的做到毫不在意, 打擊打擊他的自信,嘻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