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 (121)
2010 (52)
作者: 亦舒
最時常聽見的譬喻是“那種感覺好比失戀”。
是嗎,真的似失戀?你有那麽幸運,或是那麽不幸,曾經戀愛,試過盼望,而又終於失落?
沒有幾個人擁有這種寶貴經驗呢,你當真曾為一個人的微笑或蹙眉動容,為他一句話輾轉不寐,再三思量,以致心如刀割?
失戀並非買不到的一種美味巧克力,況且,從未擁有,也無從失去,這是件脫層皮的事,時時改變一個 人的一生,自此,那倒楣的人即使存活下來,細胞也重新組合,他自己也不認得自己。
一般人所謂失戀,嘻嘻哈哈,不過是換個異性伴侶走走吧,被拒的感覺當然不好受,但是一支歌一瓶酒一段日子亦可衝淡。
如果在風中不覺瑟縮,大雨不使你驀然心驚,那麽,你尚安然無恙,因為那種創傷,永遠不會痊愈,掩飾下,血淋淋。
切勿用失戀形容一件尋常的事,它一點也不好玩,它摧殘一個人的自尊與自信,使該人餘生茫然地趴在地上一片片揀拾碎片,如果你真曾經深愛或失戀,你不會提到它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