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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餐,先給她兩把 cheerios 充饑,再給她一個蛋黃。看她好像還要吃,又給了她一小塊 bagel,她要我手裏的。幹脆把半個 bagel 都給了她。結果這個小人,居然把那麽大的麵包圈給吃下去了。手裏還剩一點,兩隻手都攥的緊緊的。玫玫好像總是要手裏攥著東西才感覺安全。
在沙灘上玩,有三個小男孩也在。玫玫很感興趣的看著他們。有個一歲半的男孩拿了玫玫的球,玫玫想搶回來,不給。玫玫就撿了個小鏟子,硬塞給那個小孩,趁人家不注意,趕快搶球。不知道玫玫是不是故意的,但這可真是比較高級的 social skills。
玫玫很喜歡把自己的玩具給別人看。下午跟陽陽去踢球的時候,玫玫就拿著手裏的玩具,到處給人。她還總是爬到 Leslie 的懷裏坐著,一點也不認生。
玫玫喜歡跟著哥哥和朋友的後麵跑,是個小跟屁蟲。開始她還隻走到足球場的半場,回來看看我,折回來。後來她一口氣走到了球場對麵。那麽遠的路,她也不摔跤,還來回走了幾次。
玫玫喜歡背著一個小手袋。我買了個新的給她,她到哪裏總是挎著。裏麵我給她裝了小梳子,小錢包,小手表,還有零碎的小玩具。坐車的時候,玫玫自己練習把包包套在脖子上,再摘下來。真是個聰明的小女孩!
前幾天玫玫會玩那個塑料的 stacker,今天她已經會套木頭的那個比較細的。她還會兩個手一起用,一手扶著棍,一手套。她學做什麽事都好像不廢吹灰之力。
玫玫還會自己用礦泉水瓶喝水呢。雖然有時嗆到了,但她一點不會弄灑。
昨天帶她去音樂課,她還不夠年齡,是全班最小的,有點不知所以。有的孩子都兩歲半了。我相信過幾個星期,她就能玩得很開心了。(真想帶陽陽也去音樂課。)
我真的很喜歡玫玫的性格,活潑,機靈,熱情,好奇,可愛至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