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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中三個約的關係

(2011-08-03 08:43:22) 下一個

第一個約 是神和亞伯拉罕訂立的應許之約。耶和華神呼召亞伯拉罕時說:

“ 12:1 耶 和 華 對 亞 伯 蘭 說 , 你 要 離 開 本 地 , 本 族 , 父 家 , 往 我 所 要 指 示 你 的 地 去 。 12:2 我 必 叫 你 成 為 大 國 , 我 必 賜 福 給 你 , 叫 你 的 名 為 大 , 你 也 要 叫 別 人 得 福 。 12:3 為 你 祝 福 的 , 我 必 賜 福 與 他 。 那 咒 詛 你 的 , 我 必 咒 詛 他 , 地 上 的 萬 族 都 要 因 你 得 福 ”

這個約所以稱為應許之約是因為沒有什麽附加條件。這個時期,神關於分辨善與惡的律法還沒有交代給他首先揀選的以色列人。刑法上罪行法定也是承襲這個思想。若無明文規定某種行為違法,刑罰也就沒有合法的 行使依據。

亞伯拉罕信神,就照耶和華的指示去了,到了指示的地方,發生了下麵的事:

“ 12:7 耶 和 華 向 亞 伯 蘭 顯 現 , 說 , 我 要 把 這 地 賜 給 你 的 。 亞 伯 蘭 就 在 那 裏
為 向 他 顯 現 的 耶 和 華 築 了 一 座 壇 。 And the Lord came to Abram, and said,
I will give all this land to your seed; then Abram made an altar there to the Lord who had let himself be seen by him. ”

使徒保羅是個猶太律法師,被複活後的耶穌戲劇性地在路上截住,並將真理啟示給他。耶穌不是差他回到其他使徒們所在的耶路撒冷,而是差他先到阿拉伯,大馬士革去向外邦人傳福音。他的使徒地位不需要別的使徒來確認,雖然若幹年後, 他真的回到耶路撒冷時,其他使徒們都能承認他和他一起同工合作。

聖經記載一件很有意思的事,保羅蒙召十幾年後,彼得曾被請到保羅建立的安提阿教會來。當時彼得不敢在猶太人麵前和未受割禮的外邦基督信徒坐在一切,保羅就批評彼得的行為是“可指責的”。 保羅認為基督降臨以後我們不再靠行律法稱義,沒有人能行完全的律法。基督帶來的是救贖之約,恩典之約。所以呢,要求外邦人受舊約要求行猶太人必受的割禮是不對的,這是沒搞清楚西奈之約和基督救贖之新約的本質區別。

保羅在加拉太書中和彼得討論這個道理,他認為人的“義若是通過律法獲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 他反複說“人稱義不是因為行律法,乃是因為信耶穌基督”, “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稱義”。加 3 : 16 。

加拉太書是保羅寫的第一本書信,那時為了明白救贖的含義,需要從道理上理清舊約時代的舊約和耶穌基督受死並複活以後成就的新約之間有什麽不同。 保羅告訴人們,因信稱義,就是使人不再受製於律法, 這就是新約時代的原則。 這是耶穌基督救贖的工作為凡信他的人成就的福音。 這就是為什麽人類的希望不在別處,是在十字架上, 在耶穌身上。

在第一個約中,耶和華對亞伯拉罕說:“我要把這地賜給你的後裔”,用了 seed 這個單數的詞。保羅說這個“後裔”是指耶穌。 他進一步解釋說,神給亞伯拉罕的約本來就是沒有條件的應許:“亞伯拉罕因著信,這就算為他的義”。“所以那以信為本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並且因為神曾應許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所以今天 “那以信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加 3: 9.

第二個就是律法之約。 到了摩西時代,猶太人從迦南地已經移居埃及 430 年。 出 12 : 40 ,耶和華揀選摩西和亞倫帶領猶太人出埃及脫離受奴役的苦境。神在西奈山上通過摩西亞倫給猶太人頒布了律法,其中包括十誡。然後通過摩西和以色列百姓立約, 以色列是耶和華給他們先祖雅各取的名字。 耶和華說:“你們若實在聽我的話,遵守我的約,就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因為全地都是我的。你們要歸我做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出: 19 : 5 。耶和華律法頒布以後,以色列眾人都說:耶和華所吩咐的,我們都必遵守。出 25 : 7 。

這就是神和以色列人在西奈山上訂立的西奈之約。 這個約是以色列被揀選作神的聖潔之民的約, 靠的是明辨善惡,遵行神所頒布給他們的律法。 神就會帶領他們,使他們得祝福。不守神的律法就會受懲罰。

保羅解釋說,神預先和亞伯拉罕所立的約不能被 430 年以後的律法之約所廢掉。因為當時則耶和華神是憑著應許,把產業賜給亞伯拉罕的。加 3 : 18 。耶和華對亞伯拉罕說過:“我也要使你的後裔如地上的塵沙那樣多。” 創 13 : 15

這應許之約和西奈之約表麵似乎是有些矛盾的。 保羅說律法是為了過犯的緣故才設的,聖經把人都圈在罪裏,這是一個過渡的曆史階段,目的是為了等候那蒙應許的後裔耶穌基督來到 加 3 : 19 , 他能使那應許的福分因著信耶穌基督而歸給所有信的人。 3 : 22 。 這些人的數目最後加起來應該像地上的塵沙一樣多。

律法的作用是督導人歸向耶穌,通過知罪的途徑。所以保羅說律法是訓蒙的師傅,引人到基督那裏, 使人因信稱義。 3 : 24 。現在因信得救的理既然來到,我們從此就不再受製於律法這個師傅了。加 3 : 25 。而是進入了因信稱義的新約當中。

第三個約是救贖之約。 耶穌說:約翰 3:16 “ 神 愛 世 人 , 甚 至 將 他 的 獨 生 子 賜 給 他 們 , 叫 一 切 信 他 的 , 不 至 滅 亡 , 反 得 永 生 。 3:17 因 為 神 差 他 的 兒 子 降 世 , 不 是 要 定 世 人 的 罪 , 乃 是 要 叫 世 人 因 他 得 救 。”

保羅說:
3:26 所 以
3:27 你 們 受 洗 歸 入 基 督 的 , 都 是 披 戴 基 督 了 。
3:28 不 分 猶 太 人 , 希 利 尼 人 , 自 主 的 , 為 奴 的 , 或 男 或 女 。 因 為 你 們 在 基 督 耶 穌 裏
都 成 為 一 了 。
:29

4:1 我 說 那 承 受 產 業 的 , 雖 然 是 全 業 的 主 人 , 但 為 孩 童 的 時 候 , 卻 與 奴 仆 毫 無 分 別 。
4 2 乃 在 師 傅 和 管 家 的 手 下 , 直 等 他 父 親 預 定 的 時 候 來 到
4:3 我 們 為 孩 童 的 時 候 , 受 管 於 世 俗 小 學 之 下 , 也 是 如 此 。
4:4 滿

4:5

4:6 你 們 既 為 兒 子 們的
4:7 可 見 , 從 此 以 後 , 你 不 是 奴 仆 , 乃 是 兒 子 了 。 既 是 兒 子 , 就 靠 著 神 為 後 嗣 。

5:1 基 督 釋 放 了 我 們 , 叫 我 們 得 以 自 由 , 所 以 要 站 立 得 穩 , 不 要 再 被 奴 仆 的 軛 挾 製 。 5:2 我 保 羅 告 訴 你 們 , 若 受 割 禮 , 基 督 就 與 你 們 無 益 了 。
5:3 我 再 指 著 凡 受 割 禮 的 人 確 實 地 說 , 他 是 欠 著 行 全 律 法 的 債 。
5:4

5:5
5:6 來 在 基 督 耶 穌 裏 , 受 割 禮 不 受 割 禮 , 全 無 功 效 。 惟 獨 使 人 生 發 仁 愛 的 信 心 , 才 有 功 效

5:13 弟兄

5:14
5:15 你 們 要 謹 慎 。 若 相 咬 相 吞 , 隻 怕 要 彼 此 消 滅 了 。
5:16 我 說 ,

5:17 因 為 情 欲 和 聖 靈 相 爭 , 聖 靈 和 情 欲 相 爭 。 這 兩 個 是 彼 此 相 敵 ,
使 你 們 不 能 作 所 願 意 作 的 。 5:18 但 你 們 若 被 聖 靈 引 導 , 就 不 在 律 法 以 下 。
5:19

5:20


5:21 嫉妒,醉酒, , 我 從 前 告 訴 你 們 , 現 在 又 告 訴 你 們 , 行 這 樣 事 的 人 ,
必 不 能 承 受 神 的 國 。 5:22 聖 5:23
5:24 5:25 我 們 若 是 靠 聖 靈 得 生 , 就 當 靠 聖 靈 行 事 。
5:26 不 要 貪 圖 虛 名 , 彼 此 惹 氣 , 互 相 嫉 妒 。

6:1 弟 兄 們 ,

6:2

6:3 人 若 無 有 , 自 己 還 以 為 有 , 就 是 自 欺 了 。
6:4 6:5

6:6 在 道 理 上 受 教 的 , 當 把 一 切 需 用 的 供 給 施 教 的 人 。

6:7 不 要 自 欺 , 神 是 輕 慢 不 得 的 。 人 種 的 是 什 麽 , 收 的 也 是 什 麽 。
6:8 壞 .

6:9 我 們 行 善 , 不 可 喪 誌 。 若 不 灰 心 , 到 了 時 候 , 就 要 收 成 。
6:10 所 以 有 了 機 會 , 就 當 向 眾 人 行 善 。 向 信 徒 一 家 的 人 更 當 這 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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