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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是誰

(2010-09-03 05:31:13) 下一個

記得剛上大學的時候,第一次發現圖書館各種各樣書籍極多,非常興奮。這就是大學生活最令人向往的事情之一吧, 可以免費讀這麽多書!

不知道別人, 我讀小說是心中隱藏著一願望:要從小說或者曆史當中找出一個將來我可以效仿的榜樣來。

這就是我的追星願望吧。 不僅女兒這一代, 代代人都有過心中追求 Role Model 的熱情和實際的追求過程。 人性裏某些東西是相同的。

大學四年,讀了相當一些書以後, 讀小說讀曆史的興趣漸漸消退,研究生期間反而轉向了讀社會學, 哲學,美學,這些知識類的書籍。 主要原因之一是,我發現小說裏麵真的找不出來可以給我做人生典範的人物。

過了許多年,開始讀聖經的時候,我因為經曆,自己特殊的經曆使我靈性開始複蘇, 相信這個世界有神的存在,並且他以某種方式參與著我的生活。 可是, 信一個神還不夠麽, 為什麽還要信基督, 基督是誰,他對我未來的生命有什麽影響 .

這是我很久沒有明白的問題。 最近, 因為上次來的一位姐妹的啟發, 我在讀希伯來書, 新約這卷書是作者寫給信仰經受考驗的一群猶太基督徒的。猶太人信仰的難點不是信唯一真神, 而 是信耶穌基督是唯一救主和生命的主。在某種意義上, 有幾年的時間,我和猶太人的狀況差不多。

正好我讀到一篇文章,關於基督的身份和工作。 這個像是神學老師的講課提綱, 我讀了覺得它總結的很好, 故此收藏, 與那些有意認識基督是誰, 想多 了解他和我有什麽關係的人分享。

認識基督 (3): 基督的身份和工作 【 03/13/2005 】
( 參 James Montgomery Boice ,救贖之神 pp. 135-175)

I. 基督的身份:先知、祭司、君王

1. 先知 ――神的道:「就是拿撒勒人耶穌的事。他是個先知,在神和眾百姓麵前,說話行事都有大能」 ( 路加 24:19) 。將神的話或啟示傳達給人是先知的職責。

A. 人需要認識神的知識。但按人墮落的本性,不可能認識神。所以基督道成肉身,將神表明出來 ( 約翰 1:18) 。耶穌是啟示的最高峯。

B. 舊約的預言:「耶和華你的神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興起一位先知像我,你們要聽從他。… 我必在他們弟兄中間,給他們興起一位先知像你,我要將當說的話傳給他,他要將我一切所吩咐的,都傳給他們。」 ( 申命記 18:15, 18; 使徒 3:22, 7:37) 。

C. 耶穌也間接地稱自己為先知,但不受本鄉的人歡迎 ( 馬可 6:4) 。眾人希奇耶穌的教導,正像有權柄的人,不像文士 ( 馬太 7:28-29) 。

2. 祭司 ――神人之間的中保:「所以他凡事該與他的弟兄相同,為要在神的事上,成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為百姓的罪獻上挽回祭。」 ( 希伯來書 2:17) 。

A. 人需要救恩。人因自己的罪,不僅不認識神、不明白屬靈的事情,也是背叛神。唯一的結局是等候神的審判。

B. 耶穌以大祭司的身份,獻上他自己為祭物為我們贖罪

a. 基督完美無瑕的人性,他所獻的祭是完全的。他的寶血可以洗淨我們的罪( 希伯來書 7:26-27, 9:11-14) 。

b. 基督永恆的神性,祂所獻的祭是永遠有效的,所以一次獻上,永遠獻上。不必再獻,已經完全了 ( 希伯來書 10:12-14) 。

C. 耶穌以大祭司的身份,在天上為自己的百姓代求

a. 耶穌為彼得代求,雖然彼得三次不認主,但因耶穌的代求,使彼得不至完全失去信心,得以回頭 ( 路加 22:31-32; ) 。

b. 耶穌為教會代求,使教會成為神所期望的樣子 ( 約翰 17) 。

3. 君王 ――神的統治:「在他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寫著說,萬王之王,萬主之主。」 ( 啟示錄 19:16) 。

A. 人需要屬靈上的操練,神的引導和管治耶穌是信徒的主、君王

B. 聖經的預言:
a. 「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政權必擔在他的肩頭上,他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他的政權與平安必加增無窮。他必在大衛的寶座上,治理他的國,以公平公義使國堅定穩固,從今直到永遠。萬軍之耶和華的熱心,必成就這事。」 ( 以賽亞 9:6-7) 。

b. 「我在夜間的異象中觀看,見有一位像人子的,駕著天雲而來,被領到亙古常在者麵前,得了權柄、榮耀、國度、使各方各國各族的人都事奉他。他的權柄是永遠的,不能廢去,他的國必不敗壞。」 ( 但以理 7:13-14) 。

c. 天使對馬利亞說:「他要為大,稱為至高者的兒子。主神要把他祖大衛的位給他。祂要作雅各家的王,直到永遠,祂的國沒有窮盡」 ( 路加 1:32- 33) 。

C. 基督 ( 神 ) 的國 :已經來了,但未完全實現。

a. 定義:神掌權管理之意。而福音和教會都是神的國具體實現之一。

i. 「日期滿了 , 神的國近了 , 你們當悔改 , 信福音」 ( 馬可 1:15) 。

ii. 「神的國就在你們心裏〔中間〕」 ( 路加 17:21) 。

iii. 將來神的國以新天新地的形式完全實現 ( 啟示錄 21:1-4) 。

b. 耶穌是教會的頭,在生活上以基督的教導為原則 ( 以弗所 5:22-27) 。

19

II. 基督被釘十字架

「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 羅馬 3:24-26) 。

1. 除去神的忿怒

A. 基督獻上自己,死在十字架上,作為『挽回祭』平息神對罪人的忿怒。神用祂的獨生愛子耶穌基督,付上極重無比的代價,平息祂自己的怒氣。藉此也顯明神的愛

B. 基督的『挽回祭』幫助我們了解五件事情
a. 神屬性中的公義和慈愛

b. 人可憐的光景 。若沒有基督的挽回祭,人就要麵對神的怒氣。

c. 基督為人所承受神忿怒的審判,也就是與神分離的死亡。 ( 可從基督在客西馬尼園的禱告看到他的痛苦 ) 。

d. 福音的本質 解決人與造物主的衝突。人『是神的仇敵』的問題,隻有在十字架上的基督才能解決。

e. 基督徒成聖的生活 。隻有瞭解到『挽回祭』的意義,信徒才能真正體會到神的恩典、與基督的愛,以致帶來真正的信心

2. 顯明神的公義

A. 神是公義 / 忌邪的神,祂對罪的忿怒和審判,是祂本性所帶出必然的結果 ( 出埃及 20:5; 34:6-7; 那鴻 1:2-3, 6-8; 阿摩司 5:18-20) 。

B. 神的忿怒,顯明在一切的人身上,因為所有的人都是罪人 ( 羅馬 1:18-3:23) 。

C. 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亡,代表神對罪公義的審判

III. 基督的救贖

1. 「救贖」之意是付上代價 、使人贖回他 / 她的生命或自由。

2. 人犯罪墮落後的光景 ,是成為罪的奴僕,無法自己贖回自己的自由,脫離罪的轄製 ( 參考詩  :5;19:13) 。最後還要用死亡償還罪債 ( 羅馬 6:23) 。

3. 基督的救贖使信祂的被稱為義 ( 羅馬 3:24) 。

4. 基督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捨命,作多人的贖價,贖回我們,使我們自由 ,不再受役於罪和罪債 ( 死 ) 。我們也因著感恩而為主而活,願意作主奴僕 ( 羅馬 6) 。

5. 基督的死帶來 5 種和好的關係: (1) 與神和好 , (2) 與己和好 , (3) 與人和好 , (4) 教人與神和好 , (5) 使人與人和好。

思考和運用

• 如果一個人不了解神對罪人的忿怒,但他 / 她相信耶穌的愛,十字架上的犧牲,和死裡復活的道理,他 / 她信仰生活將會如何?

• 如果一個人相信福音的道理 ( 包括神的屬性、人的罪性、基督的救贖、基督的死裡復活等 ) , 唯獨不承認或不相信耶穌基督是神,隻承認耶穌是神的獨生子,他 / 她是否真的得救?

本週作業

• 複習今天上課材料「認識基督耶穌 (3) 」,和查閱其相關經文 ( 如果還沒有複習完 )

• 閱讀「救贖之神」第 14 章的 171-175 頁,和第 15 章

• 預習下週上課材料「認識基督耶穌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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